推 qazxc1156892: 其實是記者自己想炫耀 06/24 15:20
推 lponnn: 垃圾記者吃屎 06/24 15:21
推 Dannyx: 希望還有面試心得分享QQ 06/24 15:23
噓 k55623: 垃圾記者知不知道著作權阿 06/24 15:24
→ k55623: 公開就可以抄喔 06/24 15:24
推 qooisgood: 但他寫報導也是合法的啊 東西丟到網路上就是 06/24 15:24
→ qooisgood: 已經公開 他本來就可以寫 06/24 15:24
噓 harrison1474: 公開就可以抄 講幹話? 我抓公開的youtube重新上傳 06/24 15:26
→ harrison1474: 也可以? 06/24 15:26
推 dakkk: 著作權允許新聞轉錄呀 不然你以為記者為甚不怕 06/24 15:27
→ harrison1474: 你應該問他 既然你覺得報導了不會有問題 怎麼不留 06/24 15:27
→ harrison1474: 名字? 06/24 15:27
推 AboveTheRim: 蘋果都已經將新聞外包了 以後這種情況越來越多 06/24 15:27
推 cplusplus426: 沒職業道德的還可以義正詞嚴! 06/24 15:27
推 demonhell: qoo的言論讓我覺得有趣 XD 06/24 15:28
推 ibilsfish: 想聽心得~~ 06/24 15:29
推 deltarobot: 記者也快沒工作了 幫QQ 06/24 15:30
→ qooisgood: 著作權法就規定可以 要不然你以為記者為什麼 06/24 15:30
→ qooisgood: 不怕人家叫他撤下來 06/24 15:31
推 gn01102368: 在最後面加個禁止轉錄就好了吧 06/24 15:31
推 qooisgood: 61條的規定是要原文照抄 今天這案子只能用49條 06/24 15:32
→ harrison1474: 想問一下"利用接觸的著作" 那幾乎用抄也無法規範? 06/24 15:34
→ harrison1474: 如果真的沒理虧 怎麼不屬名作者 06/24 15:34
推 qooisgood: 新聞自由是護身符啊 誰叫他們是記者 06/24 15:35
→ qooisgood: 你如果不是記者就不可用這條 06/24 15:36
→ qooisgood: 但台灣就是一堆黴體仗著這個到處作亂 06/24 15:36
推 cplusplus426: 怕被人肉搜身家吧 06/24 15:37
推 LeeMatt: 記者水準低落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06/24 15:41
推 ysy2003: 那種回應好嘴... 06/24 15:42
推 es88203: 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 06/24 15:47
噓 Foreverzz: 記者真的很垃圾 06/24 15:52
推 tim19871026: 現在的記者知道尊重這兩個字的意思嗎? 06/24 15:54
推 buper: 記者欠噓,說的好像未經當事人同意就可以報導一樣 06/24 15:55
推 ann7773631: 想聽心得 記者真的很不懂尊重 06/24 15:56
→ zszsdd: 別難過,因為只會抄,所以記者薪水打七折 06/24 15:57
噓 tn00710191: 記者有夠差勁的 06/24 16:00
推 j90206: 記者真的有夠沒品 06/24 16:01
推 td770715: 那未經本人同意就抄襲是正確的?記者被唾棄活該阿 06/24 16:03
推 tn00710191: 補推 06/24 16:03
噓 tinglottery: 記者 06/24 16:04
推 yudofu: 為什麼會有人在期待記者的水準? 06/24 16:05
噓 BonjourWu: 小時候不讀書長大當妓_ 06/24 16:07
推 smileray: 記者真的很沒品 06/24 16:07
→ Fiona102: 吉他先 06/24 16:14
推 gary82gary: 怪當初立法的人囉,一堆合法不合理的事情也只能吞下去 06/24 16:15
推 Roderickey: 記者抄新聞這樣算有營利行為吧? 06/24 16:16
→ Roderickey: 不然為什麼有些店不能放youtube的音樂給客人聽? 06/24 16:17
推 Fiona102: 開玩笑的 新聞媒體就是有特權 06/24 16:17
→ momoChuChu: 當技者要有讓父母唾棄的勇氣 06/24 16:20
推 JieLi: 妓者真的很 06/24 16:22
推 cka: 他如果覺得沒問題請他署名啊 06/24 16:25
推 redgod: 那個記者真的是垃圾 06/24 16:29
推 yamax: 隨便一個offer都比抄人有前途,讓他抄一輩子22k去 06/24 16:29
→ qooisgood: 著作權法規範的重點不是有沒有盈利 是公益性 06/24 16:29
→ qooisgood: 新聞自由的大旗下 你不給他抄 他等等就說限制 06/24 16:30
→ qooisgood: 言論自由 台灣開民主倒車bla bla 06/24 16:30
推 jason613: 現在既者爛到靠杯難怪郭董會撕報紙只會抄亂寫 不查清楚 06/24 16:34
→ sc1: 清大公公 所向無敵 06/24 16:36
→ sc1: 母公公 06/24 16:36
→ sc1: 閃了又閃 盲了 06/24 16:37
推 gn01216674: 告他啦 妳開個帳號給大家捐錢 告死廢物記者 06/24 16:38
推 nova06091: 記者這職業真的... 06/24 16:38
→ sc1: 潛規則溫拿 請受魯蛇鄉民一拜 06/24 16:39
噓 a5312042001: 記者的腦袋就只能當記者 06/24 16:48
推 ZXCWS: 好笑了 公開在PTT 就可以給記者拿去用?? 甚麼狗屁邏輯 06/24 16:49
→ ZXCWS: 乾脆以後簽名檔 都加一句 記者勿抄 06/24 16:50
推 zzzz8931: 記者的正常能量釋放 呵呵 06/24 16:52
推 mimi0254didi: 告他 +1 06/24 16:55
噓 amy6272000: 記者的新聞自律需要權勢才能觸發 06/24 16:57
推 Birdhom: 只會抄的記者 可悲 06/24 16:59
推 LiveView: 妓者素質越來越低落 06/24 16:59
→ maiayuami1: 怎麼不來抄某公司八卦 06/24 17:00
推 henryleehan: 在這個版拿到這些offer根本很正常 原po只是想討論 06/24 17:03
→ henryleehan: 跟請教而已,被無聊魯蛇寫成想炫燿 06/24 17:03
→ henryleehan: 看粉絲專頁底下的推文更可笑... 06/24 17:04
噓 GAOGADI: 小時候不念書 06/24 17:04
推 mathlover: 不能公佈記者名字嗎? 06/24 17:06
噓 het97306: 記者拿別人的文章做自己的業績,還好意思說沒有著作權 06/24 17:08
→ het97306: 法的問題,分明侵占 06/24 17:08
推 het97306: 原po哪的學校的IE系? 06/24 17:10
推 lin214: 推,鬼島媒體真的呵呵 06/24 17:10
推 kof2200: 吉記者不如吉公司。 06/24 17:11
推 soooooooo: 記者真的很扯 06/24 17:23
→ soooooooo: 乾脆學婚姻版 每天發文前線回答同不同意記者抄文好了 06/24 17:24
噓 knight92: 公開在PTT了為什麼記者可以拿去用? 06/24 17:25
推 soulism: 至少要問一下當事人的意見,連這個基本功都不做,還算記者 06/24 17:25
推 AGATELINK: 垃圾記者 外包剛好 06/24 17:26
推 td770715: 建請版主學婚姻版加註一條是否願意給記者抄文 06/24 17:27
推 CiWan: 推,記者不該未經作者同意抄文 06/24 17:33
噓 zhanren: 不認為公開在PTT等於也可以被隨意公開在其它地方,除非原 06/24 17:33
→ zhanren: 著作人同意。 06/24 17:33
推 tihs104: 台灣的記者真的很棒 06/24 17:35
推 shiauji: 小時不認真 長大當記者 06/24 17:40
推 NCTUFKL: 垃圾欸 到底多沒腦袋才會去當啊 06/24 17:45
→ ZX520: 相信這些記者準備進來當技術員了 06/24 17:46
推 voteme: 小孩如果去當記者 馬上斷絕關係 06/24 17:47
推 QQ23714390: 怎麼不抄其他報社的? 06/24 17:50
推 clinton666: 認真記者一定很恨這種老鼠屎 06/24 17:59
推 chungrew: 推 支持 06/24 18:00
噓 kaltu: 要經過許可才得以使用這世界上就沒有新聞自由了,誰會許可 06/24 18:02
→ kaltu: 記者發表不利於己的新聞?要許可才得以發表的腦洞大到以為 06/24 18:02
→ kaltu: 智財保護有辦法無限上綱到壓迫言論自由喔? 06/24 18:02
→ Alphaz: 當記者比當公務員爽^^ 又不怕被鬥 ㄏㄏ 06/24 18:03
推 Mingming1258: 少時不讀書 長大當... 06/24 18:04
→ jerome2010: 真浪費咖啡賣給記者喝 06/24 18:04
推 Unstable: 為什麼有人覺得是炫耀?根本井底之蛙的玻璃心碎了! 06/24 18:05
→ wulaw5566: 垃圾記者吃屎 06/24 18:05
推 stefanie7215: 那麼會抄 怎不抄大悲咒比較有意義 06/24 18:06
推 Kobe5210: 題外話就是,現在的報社記者為何不想想,20年前沒有網路的 06/24 18:08
→ Kobe5210: 記者前輩是怎麼跑新聞的... 06/24 18:08
推 Unstable: 有能力的人拿offer 有什麼問題嗎?國外一堆人也是同時 06/24 18:08
→ Unstable: 手上有Facebook, Cisco, Oracle, Google 公司的offer 在 06/24 18:08
→ Unstable: 問別人啊! 06/24 18:08
噓 knight92: 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抄襲吧? 06/24 18:12
噓 max78610: 記者幹嘛不抄這篇 06/24 18:16
噓 final01: 鄉民比記者還.... 06/24 18:18
推 qooisgood: 他沒抄襲啊 只是上網撿現成的文章「報導」 06/24 18:19
→ qooisgood: 道德上有問題 但人家就合法你能怎樣 06/24 18:20
→ qooisgood: 拒看拒買這家的報紙才是唯一解決辦法 06/24 18:21
推 chrome: 公開就能抄?小時不唸書,長大當記者 06/24 18:21
推 clubbox: 我在八卦板發問常被抄 06/24 18:22
→ clubbox: 文 06/24 18:22
推 chboy: 記者超垃圾..... 06/24 18:24
推 Hazelburn: 台灣記者就是讓人看不起 06/24 18:28
推 QQ5566: 坦白說記者沒違法 只是很廢 上網就騙稿費 06/24 18:30
→ tonyd: 這種沒經過原作者同意的抄襲沒違法??記者有稿費 是有報酬耶 06/24 18:33
推 shokigi: 我看壹週刊也抄了== 06/24 18:33
推 bug914: 台灣記者這個職業就是低賤阿,有什麼疑問嗎? 06/24 18:40
噓 wzmildf: 有夠不要臉的 06/24 18:41
推 dogu1445: 難怪要被裁員了 廠廠 06/24 18:45
噓 lbjameschen: 可憐的記者 06/24 18:49
推 dakkk: 前面法條都列給你看了 還在懷疑 06/24 18:49
噓 dearober: 記者ㄏㄏ 06/24 18:49
噓 coder5566: 文組工作不意外 06/24 18:50
→ gn01216674: 丟臉哦 有正當工作不做跑去當記者 06/24 18:51
推 puj506afd: 少時不讀書 06/24 18:54
→ angusyu: 不用過度仇視記者吧 06/24 18:55
推 thomaspig: 推 幫QQ 06/24 18:58
→ alberthead: 這個版太好笑了, 女生 po 文就是會爆 06/24 19:03
推 jj0321: 不能說記者是不正當 是台灣人自己選的媒體口味... 06/24 19:03
→ alberthead: 跟女生作對的就是蠢就是該死, 乾脆改名叫騎士討論區 06/24 19:04
噓 naligono: 樓上帶風向 06/24 19:05
推 m821014: 推文中有記者呵呵 很想噓記者但給原po推 06/24 19:05
→ naligono: 人家整篇都豐功偉業,結果有人完全不看內容只戰男女 06/24 19:06
→ alberthead: 跟記者有關嗎? 第一篇就爆了好嗎 06/24 19:06
→ alberthead: 事實就是女生 po 文就是會有一群騎士瘋狂湧入 06/24 19:07
→ alberthead: 一向是這個版的傳統, ㄎㄎ... 06/24 19:07
推 jasonlin2100: 記者真他x的無恥 06/24 19:08
噓 naligono: 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顆顆 06/24 19:09
推 uuZb793: 不想被抄走就站內信詢問就好,Po在公眾區域一定有人抄 06/24 19:10
推 m821014: 站內是能問誰XD 問版主嗎 06/24 19:14
推 fj73309: 有點傻眼! 06/24 19:15
推 clvin: 妓者被看不起真的自己活該! 06/24 19:16
→ alberthead: 騎士氣森森, 可是再怎麼氣還是路人騎士 XDDDDD 06/24 19:18
→ windlll: 記者真好當,不是嘛?不用問就直接用,讚讚 06/24 19:20
噓 naligono: 仇女仇到這樣真的世界奇觀,拍拍 06/24 19:23
→ balaboo123: 為什麼這有報導之必要? 非國家政策動向 也非有危害社 06/24 19:27
→ balaboo123: 會安全之可能 不過就是私人的事 這算報導之必要?? 06/24 19:27
推 PauFrank5566: 那之前我文章被抄9成也.....TECH JOB 06/24 19:28
推 julikeet5: 我只能說 記者有欠禮貌 06/24 19:29
推 catem: 記者真的是沒有下限.... 06/24 19:31
推 uuZb793: 站內信可以問版主,或是問熟人,隱私不會想讓陌生人知道 06/24 19:32
→ alberthead: 騎士之所以為騎士就是因為連人家在諷刺騎士都看不出來 06/24 19:32
→ alberthead: 還活在幻想仇女世界, 逼哀ㄟ騎士 XDDDDDD\ 06/24 19:33
→ cplusplus426: 我是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因為原PO是女的才推啦 06/24 19:34
→ cplusplus426: 某人沒出來秀下限前 根本不知道原PO是什麼性別 06/24 19:34
噓 Nerv: 台灣記者不意外 06/24 19:35
→ maybe1111: 某人是記者嗎一直崩潰欸 06/24 19:36
推 R555b6: 大家都不買報紙,已經是對新聞媒體記者做出最大的抵制 06/24 19:38
→ R555b6: 現在記者要賺錢,要拼文章點閱率,不然就是葉配廣告 06/24 19:40
→ R555b6: 單單靠寫文章根本沒有稿費拿,要幫忙葉配廣告才會有收入 06/24 19:41
推 PauFrank5566: 之前兩大報抄我文章8成,請支付我稿費2萬,tks 06/24 19:44
噓 naligono: 好慘,應該是被龍甩過吧,仇到語無倫次 06/24 19:51
推 warm0808: 不要亂傳上新聞 沒水準 06/24 19:51
噓 naligono: 看不出這篇的重點去針對男女戰應該系嚕逼哀啦XD 06/24 19:56
推 NSYSUEE: 蘋果不意外,難怪公司要裁員要這群廢物創業XD 06/24 20:05
→ NSYSUEE: 但我看這些記者腦沒那個能力啦,廢物還肖想創業當老闆 06/24 20:05
噓 LinDerek: 覺得不爽就去告咩,不去告又躲在這討拍,不爽被抄就告啊 06/24 20:15
→ LinDerek: ,不告就閉嘴別再那該該叫,瞎咖 06/24 20:15
→ cplusplus426: 記者來幫腔啦 這素質 ? 06/24 20:20
推 ho2002: 記者薪水很低還要被罵 好可悲喔 >< 06/24 20:26
→ EeePC901: 寫了還是給下流記者抄免錢 算了吧 06/24 20:28
推 wm08: 這記者智商ㄏㄏ 06/24 20:30
推 fishfi: 記者水準 06/24 20:53
推 kof2200: 不用告,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給蘋果日報就好了,未經本人 06/24 21:19
→ kof2200: 同意抄襲刊登費用6千元剛剛好。 06/24 21:19
推 kof2200: 蘋果日報找律師寫答辯狀少說8千,請律師打官司少說6萬, 06/24 21:21
→ kof2200: 基本上蘋果日報還是乖乖地繳費。 06/24 21:21
推 TokyoHard: 樓上這個有效嗎?有效我要副業賺稿費了 06/24 21:25
推 kof2200: 惡魔01有某報社記者被告,該報社如實支付。 06/24 21:28
推 axzsJJJJ: 這招根本沒笑吧 06/24 21:28
推 kof2200: 文章可加強「禁止轉載」或「未經本人同意轉載,願接受民 06/24 21:30
→ kof2200: 事賠償」等字樣。 06/24 21:30
推 ttgg: 以後直接著名禁止媒體抄襲 06/24 21:31
推 kof2200: 惡魔01某人發文,裡面有加「未經本人同意轉載,願接受民 06/24 21:33
→ kof2200: 事賠償且報社無償及放棄所有民事訴訟」,記者連這個都抄 06/24 21:33
→ kof2200: 進去了就醬子。 06/24 21:33
→ tume7: 記者 06/24 21:33
噓 NCTUsucks: 妓者 06/24 21:34
→ kof2200: 金額很小就是了,就六千元。 06/24 21:34
推 s1125: 我覺得版規可以限制記者抄襲、轉錄時要通知原作者 06/24 21:35
→ kof2200: 我有婊到某報社嗎? 06/24 21:36
推 satonoo: 記者水準普遍低 不意外 06/24 21:38
推 kof2200: 找律師寫答辯狀少說8千,請律師打官司少說6萬,不想難看 06/24 21:38
→ kof2200: 該報社應該支付六千就摸摸鼻子且當作稿費。 06/24 21:38
推 kof2200: 不過還是得靠各位鄉民們提出「未經本人同意轉載,願接受 06/24 21:43
→ kof2200: 民事賠償及放棄所有民事訴訟」至於版規裡面,同時也是鄉 06/24 21:43
→ kof2200: 民投票表決出來的,是效力還是笑力更強就見仁見智了。 06/24 21:43
推 nicoro: 這年頭記者真好當 06/24 21:47
噓 symeng: 記者作法明明就合法 不爽的人可以要求立委修法 在PTT上靠 06/24 21:53
→ symeng: 北是有什麼用 06/24 21:53
→ symeng: PTT真的一堆法盲 連中文都看不懂 06/24 21:54
→ cplusplus426: 合法不代表大家不能不爽你 那只是道德最低標準 06/24 21:57
噓 symeng: 可以不爽啊 沒什麼用而已 記者依然爽爽引用 加註"不許轉載 06/24 22:04
→ symeng: "等字樣比較實際 06/24 22:04
→ symeng: 不過引用依然無法處罰 06/24 22:06
推 ko2540023: 妓者還自己說有職業道德 笑死 06/24 22:10
噓 mathlover: symeng是有問題嗎?如果沁菜就可以休法,大家就飛天了 06/24 22:22
→ mathlover: !如果不休法,我們就不能在ptt靠北?神邏輯 06/24 22:22
推 osuv: 記者 科科 真的不意外啦 腦子這樣 06/24 22:25
推 kof2200: 版規有約定的話?依法來處理當然依版規規約。 06/24 22:26
→ kof2200: 再來,找律師寫答辯狀少說8千,請律師打官司少說6萬,不 06/24 22:27
→ kof2200: 想難看該報社應該支付六千就摸摸鼻子且當作稿費。 06/24 22:27
→ kof2200: 基本上,報社不可能請律師打小額訴訟。 06/24 22:28
推 Homedoni: 原po本意只是想透過這個平台與科技版網友討論 06/24 22:29
→ Homedoni: 記者卻未經本人同意放大宣傳 雖然合法 但道德上有瑕疵 06/24 22:29
推 kof2200: 被告一方的律師看到內文「未經本人同意轉載,願接受民事 06/24 22:30
→ kof2200: 賠償及放棄所有民事訴訟」以及版規規約有此項約定,就先 06/24 22:30
→ kof2200: 輸一半了。 06/24 22:30
推 love072642: 跪求心得。猛敲碗 06/24 22:31
推 Homedoni: 記者來這挖人家文章還不打個招呼 衝業績還理直氣壯 廠廠 06/24 22:32
噓 bikigaya: 記者不報新聞是要做什麼? 06/24 22:36
→ snowdarkness: 回樓上 複製貼上啊... 未來記者一詞要重新定義了 06/24 22:39
推 xcatcandy: 記者就最無恥那種,怎不來抄這段話 06/24 22:45
→ zzxcasd: 就告他阿 06/24 23:01
推 dakkk: 版規的規定 頂多叫定性化契約 未必有效 06/24 23:30
→ dakkk: 不過跟記者要求稿費也許有機會就是了 06/24 23:35
推 snow0112: 原PO不願意授權轉載ㄚ 06/24 23:40
推 tedandjolin: 所以當記者這職業才會這麼被看不起阿 06/24 23:57
推 roader28: 記者不意外 06/24 23:59
噓 physicsdk: 記者真是無能到不行耶 06/25 00:09
推 JiaK2rving: 智商堪慮 呵呵 06/25 00:16
→ QQ101: 有人來大放厥詞秀下限 我也是服了 06/25 00:19
噓 darkMood: 人類都是白痴智障,希望人類早點從地球滅亡。 06/25 00:20
推 aa428241: 哇記者這邏輯真的好棒棒,難怪現在都逛各大論壇當新聞 06/25 01:18
推 wholewing: 問都沒問就抄,這個不告他真的說不過去 06/25 01:41
→ wholewing: 記者報新聞的方式是沒經過原作同意就抄文?那還蠻垃圾的 06/25 01:42
推 bnnann: 敲碗!! 06/25 02:17
推 yandin: 垃圾記者 怎麼不打在牆上就好 06/25 03:09
推 tenninetall: 記者是智障 不過立法的更智障啊... 06/25 03:13
→ tenninetall: 那些垃圾能有恃無恐的抄就是因為新聞自由給的空間太 06/25 03:14
→ tenninetall: 大了 06/25 03:14
推 valjoux: 公開與未經同意擅自抄寫根本兩回事 06/25 03:38
→ valjoux: 如此低能難怪社會普遍對記者觀感不佳 06/25 03:38
推 sharmans: 等心得 06/25 03:53
噓 bigbigcc: 記者不意外 在台灣會當記者的 呵呵 06/25 04:29
噓 sOuOr: 台灣記者是全世界最丟臉的職業 寫的東西跟國小生暑假作業水 06/25 05:19
→ sOuOr: 準差不多 06/25 05:19
推 jennifer4551: 好混亂,所以到底是不是合法的能不能告啊@@ 06/25 07:25
→ jennifer4551: 還是告了頂多原po拿到稿費,記者還是可以報? 06/25 07:25
推 hank830320: 少時不讀書 長大當記者 06/25 08:31
噓 mqqm: 記者自私真害死人,難道不知薪資是公司機密,連薪資都寫上 06/25 08:39
→ mqqm: 記者都已出社會了,連基本的倫理都不懂 06/25 08:39
→ mqqm: 記者要抄,也要抄的有技巧,完全抄,完全腦殘 06/25 08:41
→ mqqm: 這邊說記者是智障,怎麼不去抄一下,發個新聞 06/25 08:42
→ osuv: 程度太差了 06/25 08:50
推 cvccvv: 為什麼薪水是機密啊??不懂QQ 06/25 08:51
推 TheJabs: 合不合法跟有沒有道德瑕疵是兩回事,法律沒有插隊罪,但 06/25 09:06
→ TheJabs: 難道會因為插隊無罪所以被插隊就覺得對方沒問題嗎? 06/25 09:07
→ TheJabs: 還要講到法盲就是急著扣人家帽子了,覺得道德有問題不能 06/25 09:08
→ TheJabs: 表達?一定要違反法律才有資格表達不滿?什麼邏輯? 06/25 09:09
噓 kirry: 記者真的很可憐公司不給高薪只叫員工抄ptt 為啥不來個一篇 06/25 09:19
→ kirry: 各大新聞台畢業開的薪資一覽表 06/25 09:19
推 mqqm: cvccvv 大 你去google "薪資 機密" 你就會得到你想答案 06/25 09:59
推 keyboard22k: 薪資結構在本公司是跟員工個資還有研發配方一樣列為 06/25 10:16
→ keyboard22k: 極機密。 06/25 10:16
推 Ekmund: 講幹話啊記者 你的文章你擁有絕對著作權 要開放在哪個平台 06/25 11:34
→ Ekmund: 那是你的權利 無關平台本身公開性與否 退一萬步說 蘋果 06/25 11:34
→ Ekmund: 日報是盈利組織 他們的商品就是報導和文章 他拿有著作權 06/25 11:34
→ Ekmund: 的東西去盈利會沒問題?記者腦子裏到底都裝些什麼才會說出 06/25 11:34
→ Ekmund: 這種鳥話啊 06/25 11:34
推 kof2200: 拷貝貼上,不用支付稿費嗎? 06/25 11:54
推 kof2200: 發個「支付命令」又有何難?而且又是陳述事實,實體部份 06/25 11:57
→ kof2200: 報社記者敢拿出證明舉出自己有跟當事人同意書嗎? 06/25 11:57
→ nemies: 透露薪資沒有違法,但是資方會賭爛,因為現在是資進黨執政 06/25 11:58
推 kof2200: 今天支付命令下去,爾後看還有哪間記者喜歡複製貼上的。 06/25 12:04
推 dakkk: 第一 記者的確不該照抄 而是要改寫再引述 06/25 12:10
推 dakkk: 第二 新聞自由在著作權上 指的是沒有刑事問題 所以民事可以 06/25 12:12
→ dakkk: 請求應該是沒什問題 06/25 12:12
噓 AGATELINK: 電影上映也是公開,新聞台怎不直接播? 06/25 12:38
推 source0209: 走在路上就可以強姦? 06/25 12:39
推 macj1104: 推qoo大 長知識 06/25 12:42
噓 whocallyou: 垃圾記者理由一堆欸怎麼不去吃屎 06/25 12:48
推 needshe520: 該報的不報... 06/25 12:49
推 evevt: 真是垃圾…… 06/25 12:53
推 kangta0819: 記者出來面對!道歉 06/25 13:28
推 mikeway: 就是有這種不尊重人的記者 難怪被看不起 06/25 13:28
推 omegajoker: 推 臺灣妓者不是叫假的 06/25 13:38
推 shmilyss: 只會抄而已不意外,基本禮儀都不懂,哈哈 06/25 13:51
→ Ekmund: 新聞自由有前提的 必須在出於公眾利益 有公開必要性 06/25 14:02
推 tsairay: 難怪蘋果要把記者改約聘...這種水準.. 06/25 14:20
噓 beastkobe: 純噓記者,去練習怎麼寫恥字吧 06/25 14:32
推 qooisgood: 說可以請求民事賠償的 請問請求權依據是什麼 06/25 14:59
→ qooisgood: 都叫合理使用了 這是法定例外事由 要付什麼錢 06/25 15:00
推 rickey1270: 垃圾記者怎麼不去死一死,辛苦你了 06/25 15:27
推 kof2200: 就依據未經本人同意轉載,向法院支付命令,報社有疑慮就 06/25 15:47
→ kof2200: 上法院說明一下。 06/25 15:47
→ kof2200: 判案處理就由法官來做公評。 06/25 15:48
→ sc1: 快上法院啊 繳錢請律師 06/25 16:46
→ sc1: 你募的到款嗎? 06/25 16:46
→ sc1: 法院收下訴訟費用聽簡易庭法官訓示濫訟 06/25 16:48
→ Ekmund: 法定例外?例外在哪?符合報導必要的條件煩請陳述一下 06/25 16:50
→ sc1: 對於重榜生放閃行為七廠決定NG原po歐fer以平廣大魯蛇怨念 06/25 16:50
噓 ballyeah5566: 有幾家根本不可能會選的硬要po出來 不是炫耀喔xddd 06/25 17:03
→ ballyeah5566: d 06/25 17:03
推 mqqm: ballyeah5566 對於一個剛畢業的人,你的要求太嚴格了.. 06/25 17:37
推 kof2200: 台灣的法律訴訟本身沒有禁止民事濫訟,報社對此不服或有 06/25 17:45
→ kof2200: 疑慮就上法院說明一下,基於哪點可以「未經他人同意轉載 06/25 17:45
→ kof2200: 」。 06/25 17:45
推 kof2200: 如果「未經他人同意轉載」人人可以複製貼上,往後一家報 06/25 17:47
→ kof2200: 導,其他家都可複製貼上。 06/25 17:47
推 kof2200: 回到重點報社為營利事業單位,這個問題的爭議就有問題! 06/25 17:50
推 kof2200: 從「非營利事業單位」轉載到「營利事業單位」這個就是問 06/25 17:53
→ kof2200: 題。 06/25 17:53
推 pp810207: 記者為啥不敢發篇自嘲記者的新聞,廢物 06/25 17:57
推 hsnumax: 記者連詢問、查證都不先做就抄 難怪一堆假新聞 06/25 18:14
推 hsnumax: 推 mikeway: 就是有這種不尊重人的記者 難怪被看不起 06/25 18:21
推 instant: 恬不知恥的害群之馬...記者被討厭不是沒有原因 06/25 19:07
推 dakkk: 要說有營利也很難說 網友貼這電子報新聞內容時也沒付費呀 06/25 19:26
推 kof2200: 該報社不就有「營利事業登記」。 06/25 19:46
推 kof2200: 只要在該報社營業項目裡頭就算是了,若該報社主張在電子 06/25 19:55
→ kof2200: 報沒有營利?應該不可能,刊登廣告難道沒收費? 06/25 19:55
推 kof2200: 所以該平台就是有進行營利行為不是嗎?至於轉載就是報社 06/25 19:58
→ kof2200: 自己的問題,不轉載不就沒事?那知會一聲是不會嗎? 06/25 19:58
推 kof2200: 有本事的報社,強將手下無弱兵,報社記者就是有本事挖真 06/25 20:00
→ kof2200: 相、挖內幕、挖新聞,而不是撿現成的複製貼上。 06/25 20:00
推 a3300689: 記者 呵呵 06/25 20:19
推 edhuang: 辛苦了…… 06/25 21:09
推 ziggyzzz: 記者水準真的很可憐 06/25 21:16
推 fusun: 垃圾妓者 06/25 21:27
推 yanki826: 垃圾記者 只想抄文 啊 06/25 21:37
推 symeng: kof 法律或許有規定記者不能轉載 沒說不能引用啊 也沒有規 06/25 22:20
→ symeng: 定引用要錢啊 06/25 22:20
噓 tyndall: 現在妓者用抄的比較快 06/25 22:45
推 kof2200: 引用ok,可是該記者似乎不是引用,而是直接複製貼上喔! 06/25 23:01
→ Ekmund: 怎麼還有人為記者說話啊...複製貼上這麼明顯 公司也登記 06/26 00:17
→ Ekmund: 為盈利單位 是還有什麼好辯? 06/26 00:17
→ Ekmund: 更何況 有求證過嗎? 06/26 00:20
推 checkmarx: 告他 06/26 10:14
推 leosthanatos: 難怪會被笑是記者 06/26 12:34
推 kof2200: 其實懶得寫「支付命令」,直接用實名向國稅局檢舉該報社 06/26 14:39
→ kof2200: 漏開發票,其金額約新台幣五萬元整。 06/26 14:39
推 kof2200: 解釋1、平面媒體刊登文章或廣告約新台幣二十萬元,電子 06/26 14:41
→ kof2200: 網路媒體取四分之一,約5萬元為公訂價格。 06/26 14:41
推 kof2200: 解釋2、若該報社不承認,必需舉證並無刊登與轉載,可是已 06/26 14:42
→ kof2200: 經刊登上去了,還能說沒有這回事情? 06/26 14:42
推 kof2200: 解釋3、該報社不承認與原po有過聯繫?那試問如何得知原po 06/26 14:44
→ kof2200: 文章內文?以上,只要原po說有聯繫那該報社得舉證沒有這 06/26 14:45
→ kof2200: 回事。 06/26 14:45
推 kof2200: 已經刊登了無論是轉載還是其他,已經成為事實,發票勒? 06/26 14:46
→ kof2200: 漏開發票不檢舉嗎? 06/26 14:46
推 noCATme: 記者喔....唉 06/27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