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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這篇請教一下 假設如這篇的例子是 員工自己請辭 6/19提出兩周後離職,假設7/1 情況一:上面主管同意,中間交接,7/1快樂閃人 情況二:上面主管不同意,不就要30天後,可能是7/19才能閃人 但是我的疑問是 假設情況二中30天預告離職 不是雇主對員工嗎(資遣時) 怎麼會是員工要離開時要符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70.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98661301.A.6B3.html
ddos: 押了離職日期,資方要你提早走人就是給資遣費, +30天預告錢 06/28 23:14
wzbird: 因為主管不同意啊,所以變成30天一定可以走,不管你同不同 06/28 23:45
wzbird: 意 06/28 23:45
y331752001: 早走要資遣 晚走也要資遣 資遣不是這樣亂用的好嗎 06/28 23:52
y331752001: 你是自願性離職好嗎 同時也有意願離職 有什麼問題嗎 06/28 23:53
其實我是要問,自願性離職,幾天前提都可以嗎? 不用考慮雇主? ※ 編輯: magic704226 (220.141.170.86), 06/29/2017 00:09:48
ckp4131025: 幾天前要提勞基法有規定 06/29 00:14
wzbird: 年資有到的話,最多就是就是30天,不用考慮雇主 06/29 00:15
y331752001: 你是有意願離職 所以你要30天前提 06/29 00:23
y331752001: 但是雇主同意你就不一定要做到30天後 06/29 00:24
y331752001: 除非你很想很想要5號以後的薪水 那繼續爭吧 只是貪小 06/29 00:25
y331752001: 利 職場最怕你提了以後這30天叫你做一堆有的沒的 只 06/29 00:26
y331752001: 一樓根本不對 或是你下次試完分享案例 謝謝 06/29 00:30
y331752001: 你可以去告告公司 看這樣可行嗎?這情況和資遣根本沒 06/29 00:31
y331752001: 有任何關係 只是在離職日認定雙方有沒有共識 06/29 00:36
aidsnichael: 這個都有案例了.. 06/29 00:38
aidsnichael: dline/20110317/33252285/ 06/29 00:38
iamAI5566: y大才是錯的 你完全有權利拿資遣 看要不要爭取而已 06/29 00:57
y331752001: 我是錯的話 那就多用資遣吧 盡量去告(傻眼 06/29 01:00
iamAI5566: https://goo.gl/HqDuSR 06/29 01:01
Ferrara: Y大 其實也不用怕最後30天被叫去做有的沒的 06/29 01:02
Ferrara: 你請假就好了 06/29 01:03
iamAI5566: 離職大家不想撕破臉而已 有一堆案例可以看 06/29 01:04
y331752001: 所以樓主的主管同意他7/5提早走 怎麼了? 06/29 01:05
iamAI5566: 兩邊都同意提早很好啊 但勞工沒同意又不給錢就是違法 06/29 01:09
iamAI5566: 只要合勞基法規定 勞工預告幾號就是幾號 06/29 01:11
Iamjkc: 某樓真的邏輯很差 我要7/31 離職 老闆說你明天就可以走 06/29 01:23
Iamjkc: 某樓真的邏輯很差 我要7/31 離職 老闆說你明天就可以走 06/29 01:23
Iamjkc: 那對不起我7/30再提離職好了 06/29 01:23
y331752001: 樓上 所以我才說雙方要有共識 明天也太誇張 06/29 07:20
y331752001: 原來處事情要這麼激烈 你應該很年輕吧? 06/29 07:21
mathrew: I 邏輯才怪吧... 提早走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 06/29 07:30
mathrew: 沒有所謂的硬要 7/31 才可以離開 06/29 07:30
su27: 老闆同意你什麼時候走就行了,不需要非得30天 06/29 10:01
kobeyo: 老闆同意我爽哪時後走就哪時後走 雙方合意這不是廢話嗎 06/29 11:14
kobeyo: 問題是壓了離職日期 提早趕人就是資遣 很難懂? 06/29 11:15
kobeyo: 原po有想要7.5號就閃?7.5是公司趕的 哪來的共識 06/29 11:19
samtry: 樓上K大說的是正確的,但實務上很多資方(或自以為自己是資 06/29 11:25
samtry: 方的人,像上面推文的誰我就不說了)會用一些唬爛話逼勞方 06/29 11:26
samtry: 同意提早走 06/29 11:27
samtry: 所以造成很多資方認為就該是如此,勞方也被唬得一愣一愣也 06/29 11:28
samtry: 覺得好像是這樣,就傻傻簽字了 06/29 11:28
hn85017889: 痾,就宣告30天是我們必須的義務,然後老闆說不用30天 06/29 12:17
hn85017889: 雙方合意,那就不需30天,這很簡單阿,當然你也可以 06/29 12:18
hn85017889: 說我就是要做滿30天,老闆也不能拿你怎樣,除非他願意 06/29 12:18
hn85017889: 資遣你。遊戲規則就醬。 06/29 12:19
hn85017889: 因為原本就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做滿剩下30天的 06/29 12:20
hn85017889: 所以原本就只是情面上的問題,老闆可以很帥的說那你 06/29 12:22
hn85017889: 明天就不用來了。你也可以很雞巴的說,我就是要做滿30 06/29 12:23
hn85017889: 不爽付我資遣費阿。就都是選擇問題而已 06/29 12:23
Huang: Y大,有那種會腦羞的主管叫你明天就不用來了。 世界很大,無 06/29 12:30
Huang: 奇不有... 06/29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