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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業換個五六份工作常有的事 本來就是合則來不合則分 公司在評價你你也在評價公司 人往高處走 有更好的地方就去更好的地方 本魯私校出身工作八年30出頭 現在第四份工作 最短的只做了三個月不到就閃了 第一分工作薪水是N的話 現在是N*3 如過繼續待在原公司頂多也就是N+10 在科技業的 大膽的跳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205.128.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99041434.A.272.html
furio: 扣掉三個月不到那次,平均每個工作2.5年,其實不算短 07/03 08:52
ghost008: 所以可以問N是多少嗎?? 07/03 09:01
pttuser: 這有啥咪好比的,我看過十幾年都沒換的N*5,也看過跳很 07/03 09:06
pttuser: 勤的N*5 07/03 09:06
pttuser: 兩個都十幾萬月薪,林北比較魯,還不到十萬 07/03 09:08
erial: 這篇兩年的出來幹嘛阿?? 起始那篇是每兩三個月 07/03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