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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小弟目前在此公司的工作時間為3個月~1年, 依照勞基法離職要提早10天通知。 小弟是6/30提離職。 上週找HR談過後,HR說可以讓我7/7就走,因此我的離職單上面的離職日為7/7,HR已簽核。 但目前卡在部門主管不同意。 我的問題是,HR跟我說可以走的日期離提離職日不到10天, 若最後主管真的不同意我離職,我可以: 1. 照原本說好的7/7離職。 2. 提離職之日期往後第10天即可離職(7/10)。 3. 重新申請離職單,再等十天後離職。 麻煩各位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33.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99055604.A.991.html ※ 編輯: GDAEB (49.217.133.35), 07/03/2017 12:21:33
kenken7389: 6/30 起算10天 主管不同意他家的事 07/03 12:21
kenken7389: 頂多你有留好通知離職的信就夠了 07/03 12:22
killlove: 2 07/03 12:24
jackyzhes: 馬上把7/10請事假 反正原本7/7離職之後也沒薪水 07/03 12:27
mqqm: 其實離職時間是勞資雙方談好,不一定要有10日,HR都同意 07/03 12:42
mqqm: 所以..根本就不需要10日,爽的話,明天就可走了 07/03 12:42
mqqm: 但勞方有權要求你要10日 07/03 12:43
GDAEB: 只是怕說公司方面只有HR同意提前走,這樣會不會有問題。 07/03 12:48
Gyin: 就7/10再走阿...XD 賺個六日薪水 07/03 12:50
robler: 主管有什麼權力可以不同意?? 07/03 12:58
robler: 你離職只需要 "告知" 公司 並不需要 他"同意" 07/03 12:58
robler: 既然HR己經簽核了你的離職日期 就代表公司己經收受 07/03 12:59
robler: HR是代表公司同意你的離職申請和條件 07/03 13:03
GDAEB: 10日的話是"告知"離職,這比較沒問題。但如果提前就要勞資 07/03 13:13
GDAEB: 合意,因為離職單上除了HR之外也要主管簽核,因此不知道只 07/03 13:13
GDAEB: 有HR同意提前的話算不算合意。 07/03 13:13
FcuKobe: 人資會說你流程未跑完 不給你離職證明 有經驗 07/03 14:15
imlin1117: 快走吧 07/03 20:54
wzmildf: 公司不給離職證明也沒差 可以去勞工局要求協助開立... 07/03 21:45
sky007: 相信你跟主管之間一定有某種問題建議好好解決 07/04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