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ldduck: 大家只想知道是那家啦 07/07 11:59
推 joegonsinga: 條列出來你就接受嗎?還是你這麼有把握完美到任何一 07/07 12:26
→ joegonsinga: 條公司都列不出來?這件事只是隨便寫一個理由而已, 07/07 12:26
→ joegonsinga: 公司方一定說員工不適任,員工方對外一定說是公司虧 07/07 12:26
→ joegonsinga: 錢才裁的,人性都是這樣說法一定是保護自己,不是嗎 07/07 12:26
要證明,勞工可申訴,所以很麻煩,很少人用這理由
→ joegonsinga: ?重點是要"裁",寫在紙上的原因參考而已 07/07 12:26
推 joegonsinga: 長庚這次事件不就是一個例子,要砍你n年前的事都可以 07/07 12:30
→ joegonsinga: 當理由,只是我們是一班小老百姓,沒有重要到會被關 07/07 12:30
→ joegonsinga: 注,也不會被在意"不適任"理由的真假 07/07 12:30
推 softcola: 先看原原po的考績是否都高於80,連續兩次低於80,可以不 07/07 16:26
→ softcola: 適任資遣,另外就算有缺失,公司至少要約談2-3次,並有 07/07 16:26
→ softcola: 紀錄證實已經告知過你,而你並沒改善 07/07 16:26
不能只考績,還要有工作內容,太難也不行,所以實際上很麻煩
沒有或極少hr用這的,時間也會拉很長,
所以這間hr這心態真的很...原po還不如暗示下
※ 編輯: egnaro123 (111.248.83.221), 07/07/2017 19:00:43
※ 編輯: egnaro123 (111.248.83.221), 07/07/2017 19:03:47
→ chucklee: 不是有個小錯就可以當資遣理由 去查查"最後手段性原則" 07/07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