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ch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講 如果當事人願意出面,警方辦案速度會快很多. 當事人跟學姊曾經是同事過 我想應該會知道對方的一些基本資料 姓名/年紀/電話/戶籍/照片 學姊剛好是菜市場名,不容易從名字找出人 但是搭配其他資料,如果能過濾到剩幾個人 這時候搭配照片就很容易找到當事人的年籍資料. 有年籍資料以後,警方就會傳喚被告到案說明 傳喚不到,案件會送到地檢署 地檢署傳喚不到就會拘提,拘提不到就會通緝. 什麼叫做通緝?除非學姊一輩子不回台灣 不然入境的時候就會直接被警察帶走,嚴重的話還會限制住居 學姊工作地點在對岸? 很抱歉,這時候不是想出去就可以出去. 搞到這種情況,就換對方哭了. (P.S. 就之前討論串看起來,已經有人告發強制罪的樣子) 但是..... 以上這些事情都需要一個前提,就是當事人願意出面指認並提供相關證據 目前問題是當事人到底去警局做筆錄了沒? 司法單位是看證據的,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最後也只能查無事證不起訴處分. 所以還是請當事人去警局說明一下案情吧,這很重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6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06140989.A.29E.html
damm: 應該就備案而已,我猜... 09/23 12:31
kaoruotsuki: 請大家不要再猜下去了,事主現在過的很好,並不想 09/23 12:32
kaoruotsuki: 把事情鬧大... 09/23 12:32
hidog: 事情已經鬧大了才說不想把事情鬧大,這是在耍人嗎? 09/23 12:33
hidog: 事主是被害人還是被告? 09/23 12:33
damm: 是阿,這是台灣的優點也是缺點 09/23 12:34
damm: 「不想鬧大」,其實也不應該鬧大,但是被侵權取捨「過去就算了 09/23 12:35
damm: 」這種心態,其實是很多問題的普遍現象。 09/23 12:35
pttuser: 所以大家都被事主耍了,這就是呆灣勞工的可悲之處 09/23 12:38
damm: 我覺得勞工局做它所有該做的事,甚至去處理「一則網路貼文」 09/23 12:39
damm: 還要被酸,其實該給掌聲。鄉民自己激情一相情願相信「一則網 09/23 12:40
damm: 路貼文」是咎由自取;大家出於公義想要助拳這部份則是沒有問 09/23 12:41
damm: 題! 但是整個現象就是網路嘴砲多,理性少,真正站出去的少 09/23 12:41
damm: 在網路嘴砲的正義,跟現實社會其實差距很多 09/23 12:43
damm: 在這邊嘴砲就可以改變社會現象,那大家來ptt上班好了 09/23 12:44
crimson11: 噓當事人 09/23 12:52
owen5566: 我上一篇問當事人怎麼不出來說,就有人說我是鴻海人資了 09/23 12:53
owen5566: 噓當事人等等被當學姊 09/23 12:54
ckp4131025: 不想鬧大,所以他希望看到下一個自己持續發生? 09/23 12:54
joy830: 出來啊 講這麼多不出來 在耍人喔 09/23 12:57
ebeta: 當事人的心態,被霸淩的事件,突然覺得也沒啥好同情的 09/23 13:05
wallacetop: 搞不好事主被河蟹了 09/23 13:05
doublescn: 哇哈哈哈哈哈哈 台灣人可悲 09/23 13:07
damm: 河蟹也正常,槍在手,有人敢跟著走??不要騙我了... 09/23 13:07
hidog: 事主不懂法律的話,ptt會有很多人願意提供法律諮詢 09/23 13:09
damm: 就嘴砲而已也想看好戲???是付了多少錢...XDDD 09/23 13:09
hidog: 也不用擔心誣告,除非捏造證據,不然誣告超難成立 09/23 13:09
rattrapante: 風向完全變了 看來怡君可以全身而退 09/23 13:20
rattrapante: 恭喜怡君 09/23 13:20
anr2: 別護航 轉移焦點了 m板主放手吧 該下台了 09/23 13:22
hidog: 提出足夠事證我相信加害人不會全身而退 09/23 13:27
robinson: 面對海邊這種對手 敢出來告的也真的佩服 09/23 13:29
hidog: 對學姊提告的話,對手會是學姊,別擔心 09/23 13:32
ILYY: 報案到上法院打官司是很累的 讓大家知道這件事 能救一個是一 09/23 13:32
ILYY: 個目的應該也達成了 09/23 13:32
shortoneal: 這件事情之前有誰不知道海邊的嗎? 09/23 13:35
luche: 提告是沒太多好處 能來這發文已經佛心來的 如我之前講的他 09/23 13:36
luche: 這樣作之後可能會被其他公司人資或主管抵制 09/23 13:36
william7713: 我只能說 都被搞到家人搞成這樣了 還要忍 我服了 09/23 13:50
william7713: 果然是可以在大陸忍了好幾年的海邊人才 09/23 13:51
william7713: 要是我一搞到家人 就直接回台了還在那邊等審核做報告 09/23 13:52
kyle30501: 台灣人不意外 被人當馬騎當狗幹被吃死死 活該 09/23 13:55
rewqasdf: 不魯會去大陸 就一群廢物阿 09/23 13:56
n790321: 不想鬧大當初就不要po...... 09/23 13:57
A4Avant: 當事人不想把事鬧大... 真是奴性堅強 大家可以回家了 09/23 13:58
damm: 光這個板上牽扯出對版主公報私仇、落井下石、濫情抗議的霸凌 09/23 13:59
damm: 就夠精彩的了 09/23 13:59
hidog: 提醒一下 如果對方提告 發文者還是得跑法院 09/23 14:03
hidog: 所以提出訴訟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之一 09/23 14:03
leutk: 大家在那邊生氣 結果事主哎 09/23 14:05
ryu38: 不過也讓知道海邊是如何 09/23 14:06
avgirl: Kao 你是被害者的朋友還是加害者的朋友??不講清楚其心可議 09/23 14:11
avgirl: 還是只是隨便說說而已?? 看多惹喇 ~.~ 09/23 14:11
avgirl: 這件是牽扯太多人,唯一不想把事情鬧大只有海邊那群人吧~ 09/23 14:14
avgirl: 事 09/23 14:14
hidog: 同樓上,我也想知道不想鬧大的是誰 09/23 14:15
stitchris: 還是當事人很享受被虐, 快出來喔!! 你被台灣教育教壞了 09/23 14:37
stitchris: , 給自己個機會重生吧!! 09/23 14:37
crimson11: 想匡正不良風氣 結果又縮頭烏龜 看人家吃麵喊燒 冤 09/23 14:46
crimson11: 以後台灣的畢業生繼續去 依此例那些人都不會怕了 09/23 14:47
crimson11: 照樣奴役他們的 認為人家的媽媽還沒死就還好 09/23 14:47
crimson11: 反正沒關係嘛 當事人認為沒事嘛 09/23 14:47
crimson11: 你媽媽走了 你沒盡到孝心 一輩子的悔恨你說沒事? 09/23 14:48
crimson11: 台灣人就是沒骨氣沒血性 被殖民奴役的份 軟土深掘! 09/23 14:49
ppc: 不要鬧大 活該被欺負被吃死死 哈哈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09/23 15:02
techo: 自己媽媽走了 這都吞得下去? 09/23 15:03
future314: 老實說要用什麼名義告 能不能贏都是很重要的考量 09/23 15:05
future314: 對方又有法律背景 一般人會縮其實也是很正常的 09/23 15:05
chocopie: 不管事主縮不縮,可以確定的是鴻海以後不用去了lol 09/23 15:22
yamax: 要坦也是人家自己的選擇,沒幫忙的是在檢討被害者什麼? 09/23 15:39
goodsun: 說句難聽的,不想把事情鬧大,因為我現在沒事了,以後的 09/23 15:41
goodsun: 人的死活不干我的事 09/23 15:41
hidog: 連去警察局作證都不肯了,是要別人怎麼幫 09/23 15:42
misson: 事情發生在境外,根本不會受理 09/23 16:15
SCLEE5566: 鴻海爛爆惹 09/23 16:23
kingofage111: 事主自己不硬起來被欺負也是剛好而已 09/23 16:33
superjeff: 這種在軍中 被欺負的份 09/23 17:07
wbw: 只要去備案 傳喚不到就要拘提了不是嘛?不要讓學姊逃過啊 09/23 17:08
wbw: 人家都在臉書事實不符要告網友了別被軟土深掘啊 09/23 17:10
hidog: 證據不足也很有可能找不到人或是直接不起訴阿... 09/23 17:19
hidog: 全台灣有多少個劉怡君,找不到人根本沒有後續 09/23 17:19
nexusX: 當事人趕快出來面對啦 09/23 17:23
Puffcute: 事主這種態度,被欺負也次剛好而已 09/23 19:10
Puffcute: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我現在懂了 09/23 19:11
goodsun: 限制人身是在一個叫土城的地方吧?那是境外? 09/23 20:41
JameC: 不想鬧大還發三小文?也難怪你會被欺負啦,畏畏縮縮。 09/23 21:03
ssore: 事主本來的個性就是這樣啊!還好他有po文的同學幫忙發聲, 09/23 21:44
ssore: 否則都不知道被公司牽到拿去了 09/23 21:44
ssore: 只是接下來,如果被搓掉但順順利利離職還好,會不會沒事後 09/23 21:46
ssore: 被反咬一口啊? 09/23 21:46
crohns: “不想鬧大“就是資方和政府能這麼有恃無恐的原因啊...... 09/23 22:28
trama: 說實在的,苦主這種個性到哪裡都一樣,過幾年可能又會來一 09/23 23:44
trama: 篇跑其他工業區的取暖文! 09/23 23:44
touurtn: HAHA 從頭到尾都是事主的"朋友"在出聲 結局不eyr 09/24 00:11
touurtn: 宅男滾回台灣還是宅男 09/24 00:12
freeunixer: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9/24 01:44
duo131: 不想鬧大~~喝喝 09/24 06:16
Esuny: 事主已經報案了,是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問題吧!處理這麼慢 09/24 09:54
Esuny: 勞工局假日還要當網軍?累不lair 09/24 09:54
hidog: 就我之前爬文的結果,報案是他人代為告發,非當事人報案 09/24 10:36
hidog: 在爬了一次,某篇文提到當事人以報案,sorryy 09/24 10:56
daemon: 莫忘督割 苦主不出面不申訴是要鄉民繼續坦? 09/24 11:14
meowgy: 勞工局會去問海邊說法,海邊當然會有他的見解,問題在當事 09/24 11:49
meowgy: 人要出面針對海邊再提出攻防,當事人不講,事情就這樣了.. 09/24 11:50
MoAB: 不對吧!報案時不是就會有筆錄了, 但勞工局的文章有提到警 09/24 11:53
MoAB: 察局卻沒提到當事人做了什麼筆錄 09/24 11:53
hidog: 因為偵查不公開,筆錄不能隨便放出來.... 09/24 11:54
catking4ever: 因為警察局偵查權大於勞工局 所以勞才說會把他們檢 09/24 12:20
catking4ever: 查的資料交給警 09/24 12:20
chaichai: 當事人有沒有想過家人生病/過世時是如何被為難的?如果還 09/25 01:24
chaichai: 莫不坑聲,不就是放過那些惡人嗎,心能安? 09/25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