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ch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嗯 我覺得苦主如果能出面最好 但是真的不願出面 也不要太苛責苦主 矛頭還是要對準傷害勞工的一方 大家都是外出人討生活而已 仔細想想今天這件事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 有幾個人在脫身後 還有無比強大的心理素質堅持要走完費時費力 可能還要費一大筆錢的法律流程? 應該都會想說接下來要好好重新過生活吧! 何況苦主告下去可以出來選立委嗎? 要承受多少未知風險才是真的吧! 不是說苦主不出面就是對的 只是說我們是不是不要用這麼高標準去要求苦主 多少人在板上PO文還怕被同事認出來 (文章看完完全不知道是講哪間公司) 苦主願意讓朋友PO出他遭遇 而且一看即知是什麼公司、什麼單位 就已經是幫很多求職者很大的忙了 有人說苦主不出面就愧對鄉民的支持 不告下去等於光出一張嘴 但憑良心說我們多數鄉民能做的支持也就是鍵盤支持 鍵盤支持如果能吃 天眼通就不會收了 萬人響應 一人到場的教訓你我知 獨眼龍都知 苦主難道會覺得有這麼多鄉民支持 就神功護體 什麼妖魔鬼怪都不用怕了嗎? 人各有志 不是每個人都想要戰鬥到最後 (所以能戰鬥到最後值得被歌頌) 我覺得苦主願意讓朋友爆料 就很有意義了 勞工要團結 矛頭要一致 如果每個出來爆料的人都要提告 那之後就不會有人想要爆料了 我也相信每個爆料使大家發出的不平之鳴 都能促使職場環境一點點的改變 讓子彈飛會吧! ※ 引述《su27 (su27)》之銘言: : 苦主你這樣不行啦 : 大家一致挺你(雖然我也是鍵盤幫忙發聲) : 你這時候縮手 大家怒氣會指向你 : 我一開始就很好奇大男人被女生欺負? : 你這種個性不行 : 不知道反擊永遠會被認為好欺負。被踩在腳下 : ※ 引述《hidog (.....)》之銘言: : : 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講 : : 如果當事人願意出面,警方辦案速度會快很多. : : 當事人跟學姊曾經是同事過 : : 我想應該會知道對方的一些基本資料 : : 姓名/年紀/電話/戶籍/照片 : : 學姊剛好是菜市場名,不容易從名字找出人 : : 但是搭配其他資料,如果能過濾到剩幾個人 : : 這時候搭配照片就很容易找到當事人的年籍資料. : : 有年籍資料以後,警方就會傳喚被告到案說明 : : 傳喚不到,案件會送到地檢署 : : 地檢署傳喚不到就會拘提,拘提不到就會通緝. : : 什麼叫做通緝?除非學姊一輩子不回台灣 : : 不然入境的時候就會直接被警察帶走,嚴重的話還會限制住居 : : 學姊工作地點在對岸? 很抱歉,這時候不是想出去就可以出去. : : 搞到這種情況,就換對方哭了. : : (P.S. 就之前討論串看起來,已經有人告發強制罪的樣子) : : 但是..... : : 以上這些事情都需要一個前提,就是當事人願意出面指認並提供相關證據 : : 目前問題是當事人到底去警局做筆錄了沒? : : 司法單位是看證據的,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最後也只能查無事證不起訴處分. : : 所以還是請當事人去警局說明一下案情吧,這很重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1.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06195088.A.AAA.html
rattrapante: 看來事件熱度要過了 怡君做夢都會笑 09/24 03:51
Firstshadow: (づ′・ω・)づ 棒 09/24 04:41
robinson: 有這麼給力的公司做後盾 裡面妖魔鬼怪當然肆無忌憚 09/24 05:56
zszsdd: 苦主能po文,算幫了不少年輕人日後找工作參考。誰知道去 09/24 07:16
zszsdd: 國外工作台灣人只會欺負台灣人。 09/24 07:16
cherokee2006: 一種博愛座的概念,讓了很好不讓也不能說什麼。 09/24 07:18
ebeta: 裡面的妖魔鬼怪還不是繼續做亂,其實也沒改變什麼,只有讓 09/24 08:07
ebeta: 要去海邊的人有心理準備,這公司的文化就是這樣 09/24 08:07
michaelgodtw: 職場霸凌!我公司也有 09/24 08:33
jjkkl6512: 推萬人響應,一人到場.... 09/24 08:37
zeropicher: 說真的 新肝班還是一堆人搶著去啦 09/24 09:13
OKrain: 新肝班無疑是海邊裡最低階最屎的 09/24 09:21
lulumielu: 不知道為會不會演變成劣幣驅逐良幣 09/24 09:27
eason77: 若是錢的問題,可發動募款 09/24 09:31
Keyear: 在一個地方待四五年了,如果不是主管或天使高逼他, 也不會 09/24 09:32
Keyear: 有這系列文吧!他不是只去半年,你要去告一個你有很多朋 09/24 09:32
Keyear: 友在裡面的地方,人之常情內心一定很煎熬 09/24 09:32
Wishmaster: 出來是對律師團和資工局,鄉民只有嘴砲... 09/24 09:32
Esuny: 壹,鏡,蘋 所有以爆料為目的的週刊碰到海邊都龜縮了, 苦主一 09/24 09:45
Esuny: 個人能做什麼 09/24 09:45
jinray816: 是一個踩人屍體當墊背的殘酷環境 09/24 09:58
ansonwing: 簡單來說 是記者要出來負全責 第四權是最好的後盾 明 09/24 10:35
ansonwing: 明任何事件只要記者遵守有多少資料報導多少 不要主觀 09/24 10:35
ansonwing: 評論 根本不會真的被告 總之 台灣媒體沒救了 09/24 10:35
ansonwing: 沒第四權的加持 鄉民只是鍵盤正義 的確沒什麼用 09/24 10:36
damm: 你這篇很務實,我挺 09/24 10:50
amazingboy: 唉 QQ 09/24 10:56
osmanthusjo: 推 苦主家人才走,才剛忙完馬上就官司,可能沒辦 09/24 11:07
osmanthusjo: 法 09/24 11:07
MoAB: 做了五年離職還能被這樣惡搞, 這公司也是讓人看破手腳 09/24 11:44
ryu38: 推~~苦主只是想避免更多受害者及知道某些主管的嘴臉Y 09/24 12:06
radarr: 真的。後輩好好看看這個主題文,去到中國的海邊工作要想清 09/24 12:21
radarr: 楚啊!最好是不要去,太黑了 09/24 12:21
jason121: 同事同學朋友都說,乾好險沒去這公司。 09/24 13:56
ebeta: 去中國海邊要做好心裡準備,不然那天直的進去橫的出來 09/24 14:19
goodsun: 但還是覺得很可惜 09/24 19:53
PaeSon: 要求別人很行 如果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 真有辦法承受這些? 09/24 23:14
cococat1028: 天使高 你電話多少 09/24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