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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講結論,LAM科林研發才是一間連垃圾也不如的詐欺公司 我問你四個問題就好了 。 我問你四個問題就好了 : 一、你是用什麼樣的講法讓也簽自願離職 二、你有沒有告訴他,不簽自願離職的話,他可以多領十天薪水20000,因為根據就業服 務法33條,你最後一天去通報,要過十天才能資遣他,期間薪水照算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90001&FLNO=33 ↑這就是就業服務法33條 三、你有沒有告訴他,不簽自願離職的話,他可以領一個月兩萬七左右的失業補助,可以 領六個月,加起來十幾萬,就算找到工作,還是可以領一半約七、八萬 四、如果你(二)、(三)都沒有告訴他,他一共損失了十幾萬,你才多給他八千,這有什麼 好拿來說嘴的,你當大家都是白癡不懂勞基法嗎,叫你們公司法務上講來啊,別廢話了 。 叫你們公司法務上講來啊,別廢話了 叫你們公司法務上講來啊,別廢話了 叫你們公司法務上講來啊,別廢話了 。 最後我只想跟你講 不管怎麼樣,貴公司都比LAM科林研發這間公司還要更好 聽你的敘述,你只有誤導他簽自願離職而已,可是LAM科林研發是直接欺騙哦 LAM科林研發直接拿一堆文件給我簽,也沒說是什麼,等到我要去領失業補助的時候才發 現原來我簽過自願離職 所以我跟你講,假設現在一百間公司來排名,你大概會排99吧,因為LAM科林研發才是最 爛的公司,再怎麼爛,也不可能爛過LAM科林研發 LAM科林研發才是一間真正連垃圾也不如的爛公司 LAM科林研發才是一間真正連垃圾也不如的爛公司 ※ 引述《lanchin ( )》之銘言: : 我們公司不是接案公司,我們在做雲端總機的創新整合性服務。 : 接的所謂案子,是要使用我們公司相關服務的電商客戶。 : 你知道你簽了工作內容的保密協議書嗎? : 為什麼你會覺得打了一個X或是簡單的馬賽克,就免責呢? : 讓你嘗試的部分,只是其中之一。 : 你說結案就請你走?提供給客戶測試ios只是告了一小段落,而且並不是你告的段落。 : 一年多的ios開發資歷。你說你想要挑戰高薪,還跟公司約了依能力談薪的期限。 : 公司聽了你的面試自我描述,我同意你的條件也願意給彼此合作嘗試的機會。 : 而你實際上做為工程師的能力足不足夠勝任?我真的不想在這裡跟你打口水筆戰。 : 你的問題並不是native或hybrid或所謂規格文件的問題。 : 一個FCM推播的功能測試, : 可以搞到客戶來質疑我為什麼在正式的環境發了一堆“test"的訊息。 : 你如果對code真的不服,我們可以翻Git來戰。 : 二週的時間,我判斷不適任,不想要再浪費彼此的時間。 : 我認為你可能可以在別的地方有更好的機會。 : 實際離職日(9/30),資遣費按照勞基法計算公式二週是一千元左右。 : 公司給的對應條件是多給了你二天有薪假。 : 計算你的離職日是(10/4),等於多了八千元。 : 你覺得好心的網友會算,公司的人資不會算? : 公司是希望讓你有找工作的餘裕,也感激你這二週的努力。 : 你要不要領非自願離職書?要不要在資歷上留下被資遣的紀錄? : 這是給你的選擇,公司從沒有說不願意給你。 : 你在你的公開臉書跟發文上毀謗影射我們是在搞申請緊急補助的、 : 找人並馬上隨意解聘人的詐騙公司,才是你可能會被告的原因。 : 影響公司聲譽、影響客戶聲譽、影響願意加入敝司一起努力的朋友,是我們的實際損失。 : 至於其他描述不實的部分,你自己已經部分修文刪文。 : 如果你覺得自己沒問題的話,為甚麼要修要刪呢?但也已經截圖,望你好自為之。 : 你為什麼會覺得在網路上隨自己的意發文講話,只要修改刪除,就沒有責任了呢? : 你如果之後還有疑慮就請法務處理了。 : 我們還有很多其他想完成的創新夢想, : 公司正在成長階段,開出的職缺也不只一位,希望真正的高手來加入一起合作進步。 : ※ 引述《g001613001 (阿月)》之銘言: : :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看板: Soft_Job : : 標題: [請益] 第一次被炒魷魚 : : 時間: Sat Sep 30 20:20:11 2017 : : 小弟剛踏入iOS開發業界大概一年快三個月。 : : 有些菜鳥問題想請教各位前輩。 : : 故事有點長 : : 兩個禮拜前,我換第二間公司,這是一間新創公司。 : : 這間公司是叫雲X電信。 : : 他們公司有接許多案子,所以算是接案公司,但是也有自己的產品在開發。 : : 剛進公司第一天,公司給了一個非常老舊的MAC mini : : 主管人不在台灣,在國外,所以透過賴隔空叫我要做什麼事情。 : : 首先我接到了一個瘋狂X客的專案。 : : 他們要我解決一些問題。 : : //題外話: : : 然後我build 專案到模擬器到跑起來,要等半個小時、 : : 按chrome的分頁要等十秒才有反應的程度。 : : 然後說可以提供兩萬元,給你去買新電腦,來公司開發用。 : : 待滿一年後電腦算你的。 : : 但是我申請了,還沒拿到就被炒魷魚就是了。 : : 所以我只能帶自己的電腦去工作,其他人也是這樣。 : : 他們說要幫公司省錢。 : : //題外話結束 : : 然後我請他們提供給我交接文件,還有規格書。 : : 他們說這些東西不能提供給我。 : : 沒有說原因。 : : 所以我完全不知道每個流程,需要什麼東西,才可以讓下一個頁面產生的東西是正常的。 : : 所以我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基於本身的程式碼架構,在找到底BUG出在哪裡。 : : 結果都找不到,後來主管回來之後。 : : 這個專案前任挖坑,人跑掉之後,由主管整個打掉重構(一開始是這樣說, : : 後來一直說沒有)。 : : 他很清楚這個流程需要哪些值,才可以解決現在的問題。 : : 程式碼流程也都是他寫的,所以他也知道該改哪裡才對。 : : 但是這些我都不知道,所以我只能不斷的下中斷點。 : : 照他的提示去,去比對網頁的流程跟APP到底有什麼不同。 : : 結果比出來的結果,照他的說法應該操作流程要一致。 : : 但是最後他解決的方法都不是他說的那樣。 : : 都是他知道該用什麼值,或者不該用什麼值。 : : 才可以讓這個頁面正常。 : : 然後我都是在旁邊照他說的去做。 : : 結果都不能解決問題,都是由他自己下來按照另外的說法做,才解決。 : : 因為專案是基於網頁開發的APP。 : : 我比較熟悉的是原生的APP開發方式。 : : 所以我都只能協助他解決一些他不熟悉的原生的程式碼的BUG, : : 還有一些程式碼上的使用BUG。 : : 然後今天終於這個案子搞好了,他們交給客戶之後。 : : 我就被約談了。 : : 意思是我浪費了主管太多時間在做這個案子。 : : 他們判斷我沒有能力待在這間公司。 : : 然後下禮拜有資歷比我深的要來。 : : 希望我走人。 : : 以上大概是小弟這兩個禮拜的體驗。 : : 不知道這樣的體驗,在業界是很正常的嗎? : : 要工程師接專案,沒有交接文件,也不提供規格書。 : : 讓接專案的人瞎子摸象,去找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 : 然後專案完成之後,馬上炒你魷魚。 : : 不知道這樣子的操作,在APP界,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嗎? : : 什麼資訊都不提供給工程師,然後工程師解決不了問題。 : : 就是工程師的無能。 : : 這樣才是正常的嗎@@? : : 小弟經驗不多,所以誠心請教各位前輩。 : : 先謝謝各位前輩的閱讀跟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232.1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06826626.A.FBD.html
harrison1474: 好啦 這篇就多了... 10/01 11:07
candon: 你又來了! 10/01 11:16
lovebridget: XD 這是三小 10/01 11:19
join183club: 文章網址: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7758 10/01 11:22
join183club: 1243.A.421.html?from=moptt 10/01 11:22
※ 編輯: bluejade123 (49.217.232.171), 10/01/2017 11:25:25
sendtony6: 又來亂 10/01 11:25
ammon: 推 10/01 12:27
agamonnon: 藍玉好 10/01 12:46
※ 編輯: bluejade123 (150.117.9.43), 10/01/2017 13:13:12
inconsequent: XD 還來 10/01 13:33
mqqm: 你哪位.. 10/01 13:48
wake7078: 借題發揮 10/01 13:51
yamax: 煩死了,小孩子吵架嘮叨沒完 10/01 14:04
meidong: 聽說他被大陸公司火了 10/01 14:09
avgirl: 10/01 14:20
damm: 有幫助有推 10/01 14:55
dnabossking: 奇葩 10/01 14:58
balius: 感覺跟抗議天王柯賜海有拚XDDDD 10/01 16:54
Cger: 爽,打倒爛資方 10/01 17:58
imafox: 還以為你被抓走惹 10/02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