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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目前連署人數超過1900人,請大家幫忙分享,如果沒有連署成功,真的很可惜,謝謝。 PS:本人PTT帳號登入次數還不足以在Gossiping版PO文,希望鄉民能夠幫忙分享,謝謝 提案網址: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7931eaa-b3a9-4740-a9fb-a7b96d6df45b 請大家能夠幫忙分享與連署,謝謝大家 以下是我的3點建議: 1.企業雇主違反勞基法後,十天內不改善並故意違法的雇主(或企業負責人): 拘役7天, 不可役科罰金或其他勞務替代,可連續處罰。 2.勞基法的罰鍰應提高:10萬~1000萬,可連續開罰 3.增加勞檢員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84.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10665181.A.0B1.html
TheJabs: 身為一個曾經檢舉資方且認識數名勞檢員的勞工,其實我自 11/14 21:16
TheJabs: 己和幾位勞檢員請教過,目前台灣勞動問題並不是勞檢員不 11/14 21:16
TheJabs: 足,而是沒有人願意跳出來檢舉;只能按照營業編號一間一 11/14 21:17
TheJabs: 間找,一來是亂槍打鳥,二來大多公司也知道該如何應對外 11/14 21:18
apley: 你被呼弄而己。 我只問你一個問題:為什麼每每跳出來檢舉的 11/14 21:18
TheJabs: 部檢查;若採用刑法的觀點來看,勢必要大幅增加勞檢員的 11/14 21:18
apley: 勞工,匿名檢舉卻100%被上頭明確地知道是誰檢舉的? 所以我 11/14 21:19
TheJabs: 執法權;看看警方目前不照規矩隨便臨檢的文化,要建立一 11/14 21:20
apley: 說你被唬爛了,他們有一堆原因更勝於勞工不出來檢舉這小事 11/14 21:20
TheJabs: 個健康的勞檢環境應該有好一段距離要走。 11/14 21:20
apley: 要是檢舉不會被上頭發現或懲罰,不公不義的事誰會一直忍啊? 11/14 21:20
TheJabs: 不好意思,請問要怎麼匿名檢舉?跟勞動相關單位檢舉一直 11/14 21:21
TheJabs: 都是實名制的不是嗎? 11/14 21:21
apley: 造成勞工『不敢出面』的原因,還不就是這些勞檢的單位。 勞 11/14 21:21
apley: 檢員可能會說自己很無辜,那到底誰洩露的咧? 勞工自己嗎? 11/14 21:22
TheJabs: 若如你所說,勞檢員會洩漏個資,那增加勞檢員如何改善? 11/14 21:23
apley: 我朋友之前檢舉桃園某大廠,勞檢說會幫他匿名啊。 如果是他 11/14 21:24
apley: 被唬爛,我也搞錯了情況的話,那對不起。 11/14 21:25
TheJabs: 勞檢從來就沒有接受過匿名檢舉。 11/14 21:26
apley: 那到底是會不會告訴雇主,誰出來舉發的? 我朋友是隔天開除 11/14 21:26
sean2449: 為什麼不檢舉,就不相信政府阿!罰一次30萬,假匿名, 11/14 21:26
sean2449: 誰要檢舉?透漏資料的官員罰刑法比較實際。 11/14 21:26
TheJabs: 我檢舉的狀況是,勞檢員會先針對你提供的證據判斷好不好 11/14 21:27
TheJabs: 查,若有直接證據但有個資,你也可以選擇不願意公開;但 11/14 21:28
apley: 我想知道的是:會不會告訴雇主,誰出來舉發的? yes or no? 11/14 21:28
TheJabs: 就沒有這麼直接的證據可以查看更詳細內部的資料。 11/14 21:28
calase: 其實以中小企業的規模來說,就算匿名也蠻容易被查出來的 11/14 21:28
TheJabs: 你這問題問一百個勞檢員可能會有一百種做法... 11/14 21:29
sean2449: 之前當政府替代役被檢舉過,說不會說出名字,假的XD 11/14 21:29
TheJabs: 匿名絕對不可能,同業相爭抹黑檢舉你怎麼查? 11/14 21:29
TheJabs: 勞動檢查跟你在政府單位負責的機構不同,法條也不一樣 11/14 21:30
Alphaz: 民代助理打個電話就什麼都查ㄉ到ㄌ 11/14 21:30
apley: 那問題就是勞檢沒錯了啊,實名,然後你們又有一百種做法, 11/14 21:31
apley: 而這一百種做法,讓檢舉人幾乎就是100%被雇主知道。怪勞工? 11/14 21:31
apley: 真好意思....... 11/14 21:31
TheJabs: 一百種做法是會跟檢舉人討論的,我前一天晚上檢舉,隔天 11/14 21:31
TheJabs: 勞檢員就打來跟我討論作法了,你可以去檢舉看看,就知道 11/14 21:32
TheJabs: 勞檢員是怎麼處理,不用馬上就把問題怪到勞檢身上 11/14 21:32
sean2449: 跟檢舉人討論後有意義喔?他實際會這樣做嗎?看看永豐 11/14 21:33
sean2449: 案 11/14 21:33
TheJabs: 你怎麼知道檢舉人怎麼跟勞檢員講的?我檢舉的時候就是跟 11/14 21:33
TheJabs: 勞檢員說全部公開給老闆知道沒關係,他們好查就可以 11/14 21:34
apley: 我不管你怎麼處理啦,還是百種方法,那是你們『勞檢』的各 11/14 21:34
sean2449: 不是勞檢員的問題我相信啦,小小一個勞檢員是能幹嘛? 11/14 21:34
sean2449: 整個政府都有問題。 11/14 21:34
apley: 種選擇,對勞工只有一條路,被老闆知道然後懲罰。 11/14 21:34
TheJabs: 我想可能你運氣差,待到的公司老闆都蠻慘的... 11/14 21:35
sean2449: 所以說刑法化的確有用,罰個30萬老闆會怕? 11/14 21:36
apley: 放大絕人身攻擊了? 我想你可能不會識人,勞檢朋友都唬爛你 11/14 21:36
TheJabs: 事實上也不只有一條罰則可以對付公司,我也聽過一條就賠 11/14 21:37
TheJabs: 到幾百了 11/14 21:37
sean2449: Jabs你真的很好笑,就是爛公司很多才要勞檢 11/14 21:37
TheJabs: 原來那句也叫人身攻擊喔...你好秀皮XDD 11/14 21:38
sean2449: 哪一條賠幾百說來聽聽 11/14 21:38
TheJabs: 我哪裡說不要勞檢,我是說要多檢舉,勞檢才會有意義 11/14 21:39
flysonics: 重罰兩萬叫好慘 我也是醉惹 11/14 21:39
sean2449: 真的是說不贏開始直接對人酸了 11/14 21:40
sean2449: 刑度不夠多檢舉有意義? 11/14 21:40
lianki: 勞檢會被洩密 11/14 21:41
TheJabs: 沒人檢舉你最高罰到死刑會有意義嗎? 11/14 21:42
sean2449: 如果死刑保證馬上一堆人檢舉 11/14 21:42
TheJabs: hen好,支持老闆違反勞基法唯一死刑 11/14 21:43
flysonics: 哪一條單條可賠幾百的 Jabs可以說說看嗎 讓唸法的笑笑 11/14 21:43
schooldance: 推啊! 11/14 21:44
TheJabs: 不是單條賠幾百,是多條和解賠到幾百的 11/14 21:44
sean2449: 你剛剛不是說一條就賠到幾百? 11/14 21:45
sean2449: 還是你單位不是萬,是幾百塊? 11/14 21:46
TheJabs: 就是指檢舉一次最後談出來賠幾百的啦,筆誤筆誤 11/14 21:46
TheJabs: 可以談出來賠幾百塊也是蠻厲害的... 11/14 21:46
flysonics: 除非是職災 否則基本上不可能罰到幾百萬 11/14 21:49
flysonics: 單條上限就百萬 就算是累犯+惡性重大 也幾乎沒有法官會 11/14 21:50
flysonics: 每條都開到罰鍰上限在罰 11/14 21:50
JAPTX4869: 有阿 之前台中就罰某麵包店100萬 11/14 21:51
flysonics: 之前永采烘焙坊累犯+曝光+死不承認+踩了好幾條 11/14 21:51
flysonics: 也就裁一百萬 11/14 21:51
flysonics: 所以你說要幾條加起來幾百萬 我相信這種判例大概用一雙 11/14 21:52
flysonics: 手就數完了 不用講得好像常常被這樣罰的樣子 11/14 21:52
TheJabs: 我印象中那個案例是檢舉之後一查發現違反勞基法、勞保法 11/14 21:52
TheJabs: 健保法跟稅法 11/14 21:53
TheJabs: 如果我那句讓人有常常可以這樣罰的感覺那是我口吻問題... 11/14 21:54
TheJabs: 我的表達的是違反勞基法的老闆通常不會只有違反勞基法 11/14 21:55
flysonics: 勞工不出來勞檢 通常就只有幾種情況 1.怕失業 2.罰不痛 11/14 22:00
siemen: 看看精美的鴻海,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11/14 22:01
siemen: 還吹噓什麼沒人檢局,根本就是對政府失去信心 11/14 22:02
flysonics: 然後 勞檢員應該是真的不夠 之前有鄉民勞檢員在八卦版 11/14 22:02
siemen: 出來打球阿,布萊爾, 11/14 22:03
flysonics: 爆過料 要第二次稽查還違法才開罰 但是實際上根本不夠 11/14 22:04
flysonics: 人力去做二次複檢 11/14 22:04
clecer: 推 11/14 22:23
siemen: 推回來 11/14 22:27
linching: 推 11/14 22:43
tonyd: 支持 另外罰鍰部分 建議加一條 “罰全年營業額的1%”、責 11/14 22:52
tonyd: 任者羈押7天(不得假釋)強迫上勞基法課程及社會服務 你只 11/14 22:52
tonyd: 有這麼硬罰下去 才能嚇阻已經瘋狂的不守法風氣 11/14 22:52
tonyd: ps:罰一千萬對上市櫃大型公司根本不痛不癢 設定1%他們就 11/14 22:56
tonyd: 知道亂搞的後果非常嚴重 看誰要為了區區0.1%成本去賭被抓 11/14 22:56
tonyd: 到的機率 11/14 22:56
TaiwanSuperD: 那到底為什麼檢舉了若不想被勞檢透漏個資給公司,卻 11/14 23:03
TaiwanSuperD: 有還是會被公司知道是誰的狀況????? 根本是勞 11/14 23:03
TaiwanSuperD: 檢洩漏嘛 11/14 23:03
asd9: 那麼多中小公業,光勞保低報,就抓不到了,不知政府在幹麻 11/14 23:06
sunnytzeng: http://i.imgur.com/Yk6bpKn.jpg 11/14 23:06
asd9: 還有今天開始特休沒放完要折現,不要說折現,14天特休,到 11/14 23:06
asd9: 到今日也才請6天,還是3天真病假,3天事假請的,政府管的到 11/14 23:07
asd9: 嗎? 有什麼好方法來防止,檢舉,除非不想待這公司了 11/14 23:09
jvfa77: 強力推 11/14 23:25
annie: 如果經理跟公司負責人有仇 經理一直檢舉 負責人不就一直關 11/14 23:27
annie: 被關期間也無法管到公司發生什麼事 真的很適合仇人來陷害 11/14 23:29
jiunchenlee: 推 11/14 23:32
tonyd: 誣告罪更重 邏輯上不會有經歷陷害負責人這樣玩 11/14 23:33
tonyd: 經理 11/14 23:33
annie: 沒有誣告啊~主管要人加班 不給加班費 反正坐牢是負責人 11/14 23:34
wife322333: 之前在某公司任職時,跟勞保局檢舉過公司高薪低報投保 11/14 23:34
wife322333: 薪資,結果不久之後就派人就來查了,過了一陣子之後, 11/14 23:34
wife322333: 公司就完全照勞基法走,我舉發公司這件事也沒曝光,安 11/14 23:34
wife322333: 然地繼續待著。 11/14 23:34
tonyd: 老闆為何不付加班費? 11/14 23:36
sowhat11914: 推 11/14 23:37
west1234: 推 11/14 23:40
annie: 現在落實情況差 當然要設法落實 但此提案漏洞實在太多 11/14 23:43
s3f4e9g6aa7: 推 11/15 00:00
a22918097: 推 11/15 00:15
cloudpart2: 不可能通過的 現在是資方治國 11/15 00:28
yuriaki: 想太多 11/15 00:43
USD5566: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11/15 01:06
damm: 噓某些人,自己可以用離職跟準時下班抗拒不合理的資方要求, 11/15 01:14
damm: 自己峱還怪到勞檢員?! 11/15 01:15
damm: 什麼都不做,在那邊牽拖東牽拖西...標準台灣爛貨 11/15 01:16
damm: 每ㄙㄟ夠刊ㄊㄨㄚ 醋逼 11/15 01:17
yentom: 目前沒有任何法律保障檢舉人 幾乎所有檢舉人的個字都會被 11/15 06:57
yentom: 洩漏 11/15 06:57
windlins: 檢舉人只有檢舉就「被離職」,就沒有檢舉的問題了;這樣 11/15 07:56
windlins: 的狀況在大公司很普遍阿,罰責又輕;罰不怕。前些日子的 11/15 07:56
windlins: 工業區逃命就是很明確的案例;然後呢?~沒有然後 不了 11/15 07:56
windlins: 了之~ 11/15 07:56
anewone: 現行勞基法74條已經明定,勞檢員洩漏申訴人個資是有刑責 11/15 08:16
anewone: 的,我想沒人那麼無聊去洩漏,事實上勞檢員比員工更怕, 11/15 08:16
anewone: 但有些公司不到10人,甚至3-5人,要猜到是誰一定也不困難 11/15 08:16
anewone: …… 11/15 08:16
anewone: 只能說如果違反勞基法真的有刑責,現行一票勞檢員都是約 11/15 08:24
anewone: 聘,大家敢讓約聘去辦去查?而且目前司法實務就已經很偏 11/15 08:24
anewone: 資方了(員工被同意都是同意,不要事後出來吵),就算有 11/15 08:24
anewone: 刑責,除非是像蝶戀花那種大案子,不然沒有檢查官會起訴 11/15 08:24
anewone: 的,難道大家以為行政機關可以直接把老闆抓去關,不用透 11/15 08:24
anewone: 過司法? 11/15 08:24
tonyd: 學學大陸的做法 這部分人家做得讓台資歪資企業不敢亂來 11/15 08:27
IamLittleJJ: 推 11/15 08:44
isscc2014: 垃圾資進黨 11/15 08:47
jones2011: 大陸的才狠,查一查直接查到讓台資捲舖蓋滾蛋 11/15 09:47
jones2011: 原工廠就變成罰金的抵押 11/15 09:49
furio: j大以為共產黨的"共產"是什麼意思 11/15 13:12
zebra7: 這個垃圾平台的提案 一個都沒有通過過 自爽的 11/15 16:01
tonyd: 大陸現在走社會主義修正 對勞工保護政策比你更好 是時候跟 11/15 16:12
tonyd: 人家學習了 11/15 16:12
mecca: 可不可以順便連署違法加免錢班的勞工也入刑?? 11/15 20:58
mepass: 建議連署關平台 根本只有幹話作用 11/15 21:04
lucky4283: 已附議 11/15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