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oyaErina: 樓下支援台鐵輪班表 11/18 14:38
推 b20026106: 有夢實踐值得鼓勵 這世界多少人早已沒有夢了 11/18 14:39
推 FQ: 重點是心得 11/18 14:43
※ 編輯: OKEplus (140.112.4.206), 11/18/2017 14:48:54
推 jeromeshih: 感覺這是轉職的一個方向,只是吃體能就是 11/18 14:52
推 Nexus5X: 有掛 11/18 15:06
→ avgirl: 報導這款人的故事不如去報導行車紀錄器車禍來笑笑 11/18 15:17
→ avgirl: 還比較不會那麼廢 11/18 15:17
推 louispasteur: 花了一堆資源培訓一個只能做兩年的 經費真多 11/18 15:17
→ onomedu: 心得...有掛? 11/18 15:22
目前案子已經送進司法院了 相關的內容也都寫在釋憲聲請中 希望能經由釋字公開
※ 編輯: OKEplus (140.112.4.206), 11/18/2017 15:35:45
→ luche: 看他興趣肝臟應該還滿新鮮的 11/18 15:42
推 ArthurAdada: 從推文就可知有人年紀輕輕就毫無夢想惹~ 11/18 15:54
推 jasterliang: 台鐵會倒不是沒原因的,年輕人招不到只能招個快閃的 11/18 16:18
推 zzzz8931: 有卦? 11/18 16:27
推 sunnyhung: 浪費資源 11/18 16:35
推 jocobo: 請問他這樣起薪多少? 11/18 17:09
推 tomandnico: 有心得給推 11/18 17:10
推 President01: 心得才是掛點?? 11/18 17:12
推 rattrapante: 有掛有推 11/18 17:32
推 a914046: 一年放假天數手指數得出來 真勇者 11/18 17:41
→ a914046: 鐵飯碗 做兩年領退休金 11/18 17:42
推 NCTUbigGG: 66666666 11/18 18:09
推 lhz135: 真勇者 11/18 19:08
推 horse2819: 現在人多已經沒這麼糟了啦... 雖然時間還是不固定 11/18 19:19
→ horse2819: 不過是司機而已 日夜休的一樣慘 11/18 19:20
推 ibizacodi: 看成台積58歲老菜鳥 進台積圓夢 11/18 19:34
→ ChungLi5566: 訓練兩年 然後這人做兩年就要閃了 慘 11/18 19:35
→ ChungLi5566: 另外他只能領一次退休金 因為年資一定不滿10年 11/18 19:38
→ callecstacy: 浪費訓練資源 這該譴責吧 11/18 19:40
噓 SkyShih: 純粹就退休沒事幹,有何好報?爛妓者 11/18 19:56
看台鐵收這種人 難怪台鐵形象不佳
對照當年由小弟所紀錄的 台鐵年輕正向員工 高下立判
http://www.ptt.cc/bbs/Railway/M.1370182686.A.D7C.html
http://news.tvbs.com.tw/entry/213869
年輕就加入台鐵 且熱心為旅客服務的員工才是台鐵所需要的
而不是這種浪費台鐵訓練資源 只為自己想開火車的人
推 pttuser: 想聽卦 11/18 20:34
台灣現有的勞動法制 難以保護勞工 部份案情可直接查最高行104,判,512
目前已聲請釋憲 在釋憲聲請中我還寫了有多刺激的內容
假如大法官願意圓我的勞權夢 相關的內容就會公開了 希望有那麼一天!
容小弟在此 謹分享一小段
諷刺的在五一勞動節後的第一個上班日,也就是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做成決定後的第
一個上班日,我馬上就被資方通知以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一項五款不能勝任工作為由終止
勞動契約,這樣的結果也許並不意外,但這一幕有如電影場景一般,先是由我所屬部門的
經理跟處長帶著我到人資處的會議室,現場有人資處的處長、經理、法務室的法務人員以
及風險管理處的幾名保全,還有著正在錄影的攝影機,由人資處的處長告知我被資遣的這
件事,給了我一張資遣通知,並告訴我:『不論你簽字或不簽字,都是一樣資遣』,隨後
便叫我回到辦公室用紙箱打包著我的私人物品,並由人資處處長、經理、法務人員及多名
保全人員於現場監視,並且全程錄影,而原本辦公室裡近百名正在上班的同事早已被以『
沒有理由的理由』集體撒離到餐廳集合,以避開這既驚悚又殘酷的一幕,雖然這樣體驗符
合我國人民的一般生活經驗與認知,但絕大部分沒在私人公司當過一天勞工,更不曾以勞
工身份爭取過勞動權益的『勞動部官員』、『裁決會委員』、『檢察官』及『法官』懂嗎
?
『我需要法律…我這裡有我的證件』
『徒具形式的勞動法,只是以法律為名的笑話!』
當行政部門及法院都不了解勞工處境,也沒辦法保護勞工的時候,勞工真的只像
現在這樣,任由資方欺壓嗎?而我國憲法所要達成對勞工的保障真是如此嗎?還是目前我國
的勞工立法、勞工行政以及勞工訴訟體制根本無法落實憲法保障勞工的意旨呢?
站在個別勞工的角度,確實如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的林南薰法官所說:『像公務員的
考績就都有公開,當事人會知道,這家公司爛,你可以去考公務員,或換個工作就好了』
,也如新竹地檢署的洪明賢檢察官所說『我能查的只有這樣,還有什麼能幫你查的嗎?』
,畢竟『換個好工作』的確是比『對抗爛資方』簡單多了,但站在集體勞工與國家發展的
角度上,這樣是正確的嗎?
當勞工勇敢的站出來對抗資方,爭取應有的勞動條件與勞動權益,而勞資利益也
必定衝突,因此勞工受到資方打壓是必然的,也是自古皆然的,更是無可迴避的『宿命』
,這也是『現實』的『勞動困境』,所以當國家的行政及司法體系都無法保護勞工時,勞
工就真的只能去考公務員,或者換一家本來就有工會的國營企業嗎?而比起檢察官所承辦
的殺人、放火案件而言,一個勞工被威脅及強迫簽立保證不組工會聲明書的恐嚇罪或強制
罪案件的確是微不足道,但身為『犯罪偵查主體』的檢察官,可以如此『小案小辦』嗎?
甚至進到行政法院及不當勞動裁決委員會時,資方因所為的各個惡意對待的行為,也都被
『割裂』成各個獨立的事件,法官與裁決委員簡直是活在另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平行時空
。
再看看國內龍頭企業台積電公司的董事長張忠謀,三番兩次公開反對勞工組識工
會的言論,資方對於工會的態度相當明顯,縱使是員工福利、待遇已優於一般民營企業的
台積電,其董事長也反對勞工組織工會(事實上台積電也沒有工會),更何況是其他員工福
利一般或不佳的企業,必然也更反對勞工組織工會來與之爭取勞動權益,因為沒有工會的
情況下,資方才能恣意的剝屑及壓榨勞工,也難怪我國僅有國營企業及政府單位的『貴族
勞工』有比較強大的工會,其他民營企業幾乎沒有工會的存在,資方也『事實上不容許勞
工組織工會』,也許勞工不懂如何組織工會,但勞工都知道資方不容許組織工會,自然不
會、也不敢發起工會的組織。
因此,目前台灣產業與企業工會會員僅約52萬人,而且是包含泛國營的企業工會會員
人數,相對於近千萬的勞工人數,台灣企業工會的組織率若依照OECD等世界通用的計算方
式推估,得出的企業工會組織率不及6%,究竟我國的勞動條件是好到不需要組織工會?還
是勞動條件爛到也沒辦法組織工會呢?答案路人皆知,惟獨法官與政府官員不知。
在這樣的情況下,管理勞工行政的政府部門不僅沒有加強輔導民營企業的勞工成
立工會,並積極立法,例如:『立法提高勞保基金、勞退基金投資金額,做為獎勵已成立
企業工會並設置勞工董事的上市櫃公司,反之,則不得以勞保基金、勞退基金等,政府基
金投資未有企業工會及設置勞工董事的上市櫃公司或限制其投資金額』,甚至連最消極、
也最基本的保護勞工籌組工會,使勞工不受到資方干擾的基本義務也做不到
而『資方打壓勞工成立工會』的事件,通常伴隨著『行政罰』、『刑罰』以及『民事
責任』的案件發生,在這樣『沒有勞動部』、『沒有勞工檢察官』、『沒有勞工法庭』、
『沒有一個總理勞工事件之行政、刑事、民事的行政或司法機關及訴訟程序』的情況,在
一般的情形下幾乎不會有勞工去做組織工會這樣與資方正面衝突的傻事,對比通常是在保
護資方利益的『智慧財產事件』,早已有智慧財產法院專責審理行政訴訟、民事訴訟及刑
事訴訟,但保障弱勢勞工及近半我國人口的勞資爭議事件,卻未設立專責審理之『勞工法
院』,以迅速處理相關行政訴訟、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並且有效減低勞工進行勞資爭議
訴訟的門檻與成本,而現有的勞工行政、檢察、法院等機關人員對社會現實的勞工處境更
是毫無所悉,又怎能設身處地的去處理勞資爭議案件呢?也因為這樣明顯不合理的勞工保
護體制與法令,使得勞工告了也是白告,所以沒人去告的『勞工保護體制與法令』自然不
會受到任何的挑戰,而因此『形同具文』,當然也就造成了勞工更加式微,致長期被資方
剝屑與壓榨。
我國廣義的勞工約略有1000萬人,佔了近半的國家人口數,但勞動教育課程幾乎
為零,毫無勞動意識的弱勢勞工更形成財富分配嚴重不均,也造成了勞工收入的不足,間
接成了『新生人口大幅減少』的少子化主因,進而出現『養不起的未來』,這無疑是『勞
動問題』,也是『社會問題』,更是『國家危機』,而我僅是一個小小的勞工,能力與資
源均相當有限,也無力對此案所產生的各種行政、刑事、民事案件逐一尋求救濟,因此在
本案所衍生的案件之中,也僅能選擇以本案投入訴訟成本,並且在這荒謬的勞動法令與救
濟體制中,獲得『確定終局裁判』,進而取得一次聲請釋憲的機會與一絲希望,算是盡了
我在『勞工』角色上所能付出的最大努力,希望能藉此請大法官以『憲法守護者』的身份
,站在憲法的高度上,為弱勢的勞工說幾句公道話,為我國的現今的『勞動困境』尋求解
決之道,也許國家一個未來!感謝!
推 gaygay5566: 他這是去圓夢吧 11/18 20:40
推 lhz135: 可以轉任其他職啊 台鐵便當正夯 11/18 21:31
※ 編輯: OKEplus (118.163.45.143), 11/18/2017 22:38:18
推 leotompp: 台鐵班表 還是日夜休日夜休嗎 11/18 22:34
推 rattrapante: 很好奇究竟是哪間公司手法這麼蠻橫? 11/18 22:49
→ OKEplus: 其實每家公司都差不多 只是有沒人遇到跟有沒人講出來而已 11/18 22:57
推 stock999: 。有卦有推,哪一家公司。 11/18 23:11
→ robler: 58歲就能退休,以後都沒有這麼好的事了 以後都改65歲 11/18 23:14
推 adidascx: 希望原po也能圓夢,然後浪費國家資源的什麼司機就別提了 11/18 23:16
→ OKEplus: 感謝樓上支持 希望大法官能幫勞工說幾句公道話! 11/19 00:00
推 ieman: 推 11/19 00:06
推 hh9999: Good 11/19 00:08
推 wildli0422: 幫你加油 ! 11/19 00:49
噓 cancboy: 不到2年 浪費台鐵資源 浪費國家資源 11/19 06:42
推 uku: 要不要統計開不到兩年就離職的司機? 酸民們,有多少人又是 11/19 07:50
→ uku: 沒有在同一間公司呆少于兩年的…兩年浪費資源,3年是否浪費 11/19 07:50
→ uku: 資源? 11/19 07:50
推 johnny81823: 判決裡就有說哪間公司囉 11/19 09:18
判決內容是公開的 不過案件告的是勞動部 資方打壓工會與勞工不是新聞
就像先前鴻海跑步案 與近期的美光開除工會理事長案一樣
但身為勞工主管機關的勞動部 及 各級政府的勞工局處是這樣要勞工吞下去
就必定爭訟到底 再用選票制裁站在資方那邊的政權 不論是那個顏色都一樣!
推 whocallyou: 有掛 11/19 10:41
※ 編輯: OKEplus (118.163.45.143), 11/19/2017 11:06:25
※ 編輯: OKEplus (118.163.45.143), 11/19/2017 11:55:42
推 mlda888: 有掛有推 11/19 12:35
推 youkiller: 佔了一個年輕人名額,跟年輕人搶飯碗不可取 11/19 13:26
推 TKW5566: 有掛有推 11/19 17:48
推 deutschland: 台鐵浪費我繳的稅來訓練這人 11/19 22:11
究竟"台灣便當管理局"花兩年的培訓成本
去訓練一個只能開兩年車的司機員
竟只為了一個已屆退休之齡的菜鳥
圓一個開火車的夢
根本就枉顧旅客安全與浪費社會國家資源
另外也順便查查張員在民國84年之前已累積的18%公保年資有多少
順便報一報,才知道到底只是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圓一己之私而已
還是還想再賺一筆公保的退休金!
※ 編輯: OKEplus (118.163.45.143), 11/19/2017 22:47:58
推 weixunL: 夢想應不分大小與是否自私,但我個人認為你的夢想更偉大 11/20 08:20
→ weixunL: ,更值得被報導。加油。 11/20 08:20
如果大法官能因本案為相關的勞動法問題作成解釋 那麼對我而言 就值得了!
※ 編輯: OKEplus (118.163.45.143), 11/20/2017 08:52:40
推 jo66: 有掛 11/20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