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ch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因板友來信詢問相關問題,遂分享經驗如下, 誠摯地希望大家都不要用到! ┌|◎o◎|┘ 但真有需要時,至少略能知道如何採取行動: ----- Q:公司違反勞基法,如何爭取權益呢? 方法1.向 勞動局 or 勞檢處 提出申訴/檢舉。 其中,又可分成匿名與具名的方式; 通常是以具名的方式,較能繼續追蹤案情。 方法2.直接向勞動部提出陳情 https://goo.gl/euDq9z 再由勞動部由上而下的指揮處理。 方法3.體制外的爆料or有力的朋友 請介紹給我這樣的朋友! XDD (X) 有時候體制外的方法也是不錯的選擇, 但請記得盡量陳述事實, 避免提到他人隱私或公司機密! 【提醒一】想檢舉但不想曝光身分 以上具名檢舉或陳情, 實務上可找較具知名的工會協助(推薦) 據說透過該工會具名處理, 案情進展會相對順利! 也可避免勞工自身曝光。 或者也可找第三人協助具名處理, 也可避面檢舉人身分曝光! (如果還想繼續工作的話...Q__Q) 切記 1.提供相關證據不要把自己出賣了 2.不要找跟自己關係明顯的人出面檢舉 ---腦內劇場 模擬情節--- 人資:董ㄟ!檢舉人是小明他爸....(靠么) 【提醒二】勞檢處的處理不恰當怎麼辦? 勞動局 or 勞檢處 在處理案件過程中, 可能有「不盡完善」or「爭議情形」, 若申訴/檢舉人不滿意, 可考慮向上級的勞動部進行陳情! 分享一個實務案例... 某公司確實違反勞基法第30條中: 雇主不得拒絕提供出勤紀錄給勞工。 針對這樣的情形, 勞檢處承辦人員打算用「一事不二罰」原則, 只對雇主裁罰一次。(根據該勞檢處的內規) 但!稍微有點法感...(法喜也好) 或者略懂行政法、勞基法的人, 由於違法狀態仍持續存在, 根本不會是適用「一事不二罰」原則! 況且該內規違反母法勞基法80-1條 「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的規定... 但沒辦法,勞檢員也是要聽主管指示辦事, 搞不好他已向上反應過,還被主管電... 後來這案子透過向勞動部陳情, 勞動部也認為勞檢處的處置不適合, 便向該勞檢處宣導、指示,進而改善... 【最後要提醒的是】 1.相關證據資料務必盡量準備充分! 2.若已盡力卻未受公正處置...  辛苦惹!勞權路上曾有您一分的努力!  Let it go~~~ (′;ω;`)ヾ(・∀・`) 現實狀況中,申訴、檢舉、陳情後的勞檢, 礙於法規授權的強制性不足, 更加上勞檢落實程度嚴重不足, 造成勞檢形式意義大於實質, 特別是勞資雙方說法證據矛盾時, 勞檢結果常上令勞工捶心肝的 傾向資方所提供的資料與說辭... (業障重...看不到違法!假的! [X]) 【本篇總結】 江湖再走,方法要有(如以上所述)。 遇到狀況時,可以審酌自身的狀況, 再決定是否採取相關行動! 另外,有關 "勞健保問題" or "高薪低報", Google大神的資料非常豐富, 加上本魯沒有這部分實務經驗, 就不胡亂分享以免誤導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170.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13827655.A.4E0.html
askaleroux: 12/21 12:22
aoksc: 推 12/21 12:39
Roderickey: 推! 12/21 12:41
hidog: 推 12/21 12:58
zellzero: 推 12/21 13:00
jeromeshih: 推 12/21 13:10
感謝1~6樓! 。:.゚ヽ(*′∀`)ノ
flyingenie: Y 12/21 14:05
hl4: 這個沒用啊,想騙誰啊 12/21 14:46
會加減有點用啦... 違規事實明確 重罰兩萬! #全球70億人驚呆了... #勞基法跟勞工一樣都是最軟的一塊 然後雇主覺得違規比較划算 繼續違規...
adtr1107: 推 12/21 15:05
nforcex: 推 讚 12/21 15:06
senjor: 不知道同時好幾個案例會不會合在一起罰一筆兩萬? XDD 12/21 15:41
違反同一條,又是初犯有可能只罰一筆 違反不同條,基本上會數條併罰(罰多筆)
spirit119: 推 12/21 18:37
abc53: 推 12/22 01:49
補充一下,以我自己的案例來看 確實有讓雇主改善一些違反勞基法的缺失 整體而言是讓勞工的權益有些微的提升 ※ 編輯: gofunfull (61.70.170.105), 12/22/2017 09: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