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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科技版友大家好 本人任職公司一年多 有想要年後離職的打算 剛翻看雇用契約書中提到 "正式任用後, 告知期為3個月" 但勞基法規定" 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想問各位 公司這樣規定合理嗎 是否有牴觸勞基法疑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2.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14988926.A.E35.html
test412: 現在提剛好 01/03 22:18
avgirl: 勞基法為主囉 01/03 22:19
NSYSUEE: 公司規定牴觸勞基法,當初簽的當屁看就好 01/03 22:21
ken1325: 與勞基法牴觸則無效 01/03 22:26
lovebridget: 告知期20年 01/03 22:27
Atkins13: 與勞基法牴觸則無效+1 01/03 22:46
kissmickey: 離職前 先檢舉一波 01/03 22:49
yamax: 公司規定跟法律哪個優先還要問.. 01/03 23:06
Kaskade: 寄給人資跟老闆cc自己私人mail 然後等離職。而且勞基法 01/03 23:31
Kaskade: 的20日是含假日 有些公司給它改成工作日 01/03 23:31
angelpeace: 抵觸勞基法無效,這個我碰到過 拿勞基法壓他就對了 01/04 00:13
SigmaErica: 很多公司過12/31就有算年終,快提吧! 01/04 01:01
Fast5566: 絕大多數的人, 不會那麼早講的 01/04 03:09
samtony: 你現在講年終就少了,等過完年吧 01/04 08:52
BaTTng: 重點是你簽名了,所以還是要履行合約的簽訂 01/04 11:06
onomedu: 簽名了,但違反法律,法律最大 01/04 11:17
ivan7296: 一堆人以為合約簽名,就算違法的事情也會變合法XD 01/04 12:25
lammin: 過完年再講 01/04 16:50
su27: 你錢拿到手再提 01/04 16:51
Bluetign: 某樓秀奴性下限 01/04 20:22
kumabartho: 都違法了 簽的約有個屁效用 01/04 20:31
owen5566: Batt在那亂講 05/07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