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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之前的工作 名義上的直屬主管是主管A 但實際上帶你 跟你有工作上往來的是小leader 主管B 你跟A其實沒啥往來 然後你換工作時知道B離開原公司了 你也不想讓人知道你在前公司的事 所以在先前工作直屬主管欄位上寫B 電話留前公司總機 大家認為這樣做有不妥之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28.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15683686.A.355.html
viger: 看你之後公司的人資體系重不重要,還有你自己幾兩重,如果 01/11 23:20
viger: 新公司真的很看重你,這件事要馬聯絡不到人就算了,要馬直 01/11 23:20
viger: 接問你 01/11 23:20
samtony: 這樣還ok吧,沒在帶你就只是個掛名的 又不了解你 01/11 23:49
cp07345: 直屬主管寫A,推薦人寫B 01/12 00:07
Iamjkc: 我都寫我愛的那位啊 組織改來改去 更何況通常hr也有 01/12 00:29
Iamjkc: 自己人脈去問 不一定是真的跟他reference 01/12 00:29
shietsd: 沒差啦 寫最熟的就好了 01/12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