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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營業秘密、競業禁止等加重刑罰 並成立專業法庭 2018-4-30 中國積極扶植其半導體等高科技產業,除了高薪向我方科技廠挖角外,甚至還透過各種管 道竊取關鍵技術,據了解,為防範科技人才及技術外流,蔡政府正研議「敏感科技保護法 草案」,法規將針對違反營業秘密、競業禁止等規定加重刑罰,並將成立專業法庭。 黨政人士表示,過去扁政府時代也曾提出「國家科技保護法草案」與「特定高科技人員進 入大陸地區任職許可辦法草案」,行政院會也通過相關草案,但立院並未完成三讀。而馬 政府時代,在傾中的政策下,未推動相關的立法工作。 他指出,最近檢調受理與中國有關的半導體營業秘密案件增加,相關部會已提出「敏感科 技保護法草案」,目前在研議階段,包括經濟部、科技部、陸委會、法務部、國發會等部 會都參與研究。 這名人士說,雖有人提議對於「營業秘密法」修法即可,但考量到營業秘密僅是科技保護 的一環,因此決定另立新法。目前法案初步共識,包括加強競業禁止認定、營業秘密訴訟 案件保密、建立司法偵查中「秘密保持令」制度等。 嚴法伺候 避免淪為美防中破口 此外,Google、微軟及IBM等美國龍頭科技業者,今年初以來紛紛宣布將擴大對台投資, 但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卻感到憂心,她強調,美商這波投資以研發為主 ,顯然將涉及大量營業秘密,但台灣近年被中國竊取營業秘密的案例頻傳,若不趕快在法 制上跟上美方腳步,恐怕在享受投資利益之前,就會先淪為美商防中的破口。 林志潔指出,美國重視保護國家法益,對營業秘密的保護十分嚴密,只要可預見被竊走的 營業秘密將裨益於外國政府「實質控制」的組織,就可用經濟間諜法追訴,但我國目前僅 有偏向保護個人法益的營業秘密法,而該法僅對「意圖在國外使用營業秘密者」加重刑責 ,在立法概念上已有不當。 台灣科技法學會理事長劉尚志也表示,美國經濟間諜法處罰共謀,同時極度擴張域外法律 效力,因此一旦有美商營業秘密從台灣流出,聯邦調查局與司法部都可能介入調查,甚至 會直接起訴台灣企業與案件當事人,最重將可處十五年以下徒刑,不可不慎。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9657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179.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25151012.A.410.html
getbacker: 競業禁止?是有給補償嗎?不然豈不是違憲? 05/01 13:21
Kobelephants: 民進黨=法律 05/01 13:29
jinnsei: 奴才們別想跑,敢跑就一輩子不用回來了 05/01 13:31
rainbowcatch: 其實去不要回來 也告不成 05/01 13:41
misson: 去不要回來?可是你台胞證、車輪牌護照不用換? 05/01 14:21
da1234527123: 想去就直接入中國籍啦,不用搞那麼麻煩 05/01 14:53
da1234527123: 講得台灣好像委屈你了,那就快滾吧 05/01 15:05
da1234527123: 用慣老闆壓榨合理化偷竊機密,呵呵 05/01 15:25
cphe: 有上新聞的都是連同資料一起偷過去的,不用拿奴才這詞合理 05/01 17:03
cphe: 化行為 05/01 17:03
rogerwang: 有買斷嗎 啥鬼東西 05/01 19:18
eason77: 沒能力留住人,祇會罰錢,中飽私囊 05/01 19:34
wildli0422: 資進黨修的老闆保護法一定會很恐怖 05/01 20:01
readonly: 違反勞基法雇主也有刑責 05/01 21:48
Croy: 為什麼這種就有刑責?勞基法就不能?邏輯自助餐?! 05/02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