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urakiMaki: 人資本來就一群垃圾,根本不懂法律 08/11 19:45
→ KurakiMaki: 律師團勒,笑死人,直接告人資就好啊 08/11 19:46
→ KurakiMaki: 陪他天天跑法院,看誰厲害 08/11 19:46
→ KurakiMaki: 台灣人資就是公司裡的毒瘤,完全沒生產力 08/11 19:48
推 awss1971: 告總經理啦… 勞工告總經理,人資狗就被幹上天了!傻傻 08/11 20:30
→ awss1971: 的 08/11 20:30
推 abccbaandy: 人資就沒什麼專業阿...面試最無聊的關卡之一 08/11 20:35
推 yudofu: 結果敗訴這些錢還要幫前公司出 08/11 21:39
推 john0312: 原則上律師費不能要對方出。(民事第三審除外) 08/11 22:30
→ john0312: 打輸了最多出裁判費,訴訟標的十萬以內訴訟費一千。 08/11 22:30
→ john0312: 請求給付資遣費,應該不太容易需要鑑定,所以也沒鑑定費 08/11 22:31
→ john0312: *以內裁判費一千 08/11 22:32
推 jasontmk: 人資真的好慘 08/12 01:07
→ interactive: 印象中的人資只會團購下午茶XD 08/12 08:10
→ checkmarx: hr就是垃圾 08/13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