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ch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本魯認為這是某種程度上的詐騙 應該立法 在此受害者沒找到新工作前 加害者應依照去年報稅金額按天數比例罰款給被害人 甚至一輩子直到他找到工作 這樣才能給台灣一個公平的職場環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62.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55563289.A.E39.html ※ 編輯: IhateOGC (27.52.62.150), 04/18/2019 12:55:56
euser1777: 很扯的公司! 04/18 12:57
divergience: 那...如果是求職者放公司鴿子呢? 04/18 15:30
Busufu: 電子offer 不是也有效力嗎? 04/18 15:40
ChengHero: 這樣會錄取你一天再………fire 04/18 15:40
j0958322080: 給他火阿,可以領失業補助 04/18 15:45
ckp4131025: 錄取一天,當天fire去申訴裁員無效100%過的 04/18 16:46
ckp4131025: 裁員有嚴格的流程 04/18 16:46
oolontea: 資遣就好 04/20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