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arX: 有一段寫說沒簽這樣也會被告? 04/20 22:52
→ Iamjkc: 我說一句真的啦 MTK法務就是垃圾 說我臉書分享張芳甄影 04/20 22:53
→ Iamjkc: 片會害到同仁上班不專心 04/20 22:53
推 bxxl: 可能是告營業秘密吧? 04/20 22:54
推 la8day: HR: 你各位的競業補償已經包含在分紅裡面了 04/20 22:54
推 john0312: 鑫澤?是展訊吧? 04/20 22:55
→ Sadan: 台灣赫赫有名的一線公司,騙人簽競業條款?爛貨色 04/20 22:57
推 xam: 乾脆點離職沒簽競業就算了, 這個是留停期間偷跑耶... 04/20 23:00
→ xam: 這樣我會懷疑是故意的.. 04/20 23:01
推 gn01216674: 才300萬就挖得動重要人物 發哥怎麼了 04/20 23:01
推 bxxl: 哪裡像重要人物? 04/20 23:05
→ brightest: 300萬是本薪 04/20 23:08
推 T3T: 發哥的法務 比海邊更兇? 04/20 23:08
推 chargee: 挖不過別人就告..唉..多給點錢不就沒事 04/20 23:09
→ brightest: 加獎金大概快400萬 04/20 23:11
推 CTTSAI: 遲早被挖完 04/20 23:14
推 gn01216674: 不重要怎麼會告?又不是吃飽太閒xd 04/20 23:20
推 hellogym: 笑死 台灣一線IC設計大廠 連一點敬業簽約金都不給 04/20 23:27
→ hellogym: 還敢告人家XDDD 04/20 23:27
推 chocopie: 科技業的法務跟HR們是不是都該去重修勞動新法了啊? 04/20 23:28
→ chocopie: 先是鴻海再來發哥,都是過太爽欸XDDD 04/20 23:28
→ chocopie: 等等,鴻海算科技業嗎?樓下請開示...... 04/20 23:28
噓 skcubrats: 有錢就是任性 04/20 23:30
推 tr6271bf: 發哥丟臉到法院認識 04/20 23:31
推 hortl233: 海公公不是製造業嗎? 啥時變科技業了? 04/20 23:31
推 tttttttiger: 只賠300萬還真佛,還有聯發科法務嚴重失職 04/20 23:33
推 yting: 法務勝 免登報道歉 04/20 23:37
推 awaeleven: 第二段說4月辦離職了 04/20 23:41
推 awaeleven: 法務勝,三百萬就當是事後補競業補償金 04/20 23:43
推 TKW5566: 沒簽約金搞毛阿 04/20 23:47
推 avgirl: 讚讚讚!!!!!!!!!!! 04/20 23:51
→ avgirl: 錢給多點員工會離職嗎? 這麼簡單的道理欸 ~.~ 04/20 23:54
推 horb: 台灣人資唯一業績指標。砍了多少錢 04/20 23:55
推 master32: 法務有失職嗎?目的不是都達到了~ 04/21 00:02
噓 PauFrank5566: 給不起,不讓別人跳????? 04/21 00:12
→ PauFrank5566: 法務搞到對方一年無法工作,何時登報道歉 04/21 00:12
推 k2450: 兢業條款是要有對價關係的 只是台廠都騙工程師傻傻的簽下去 04/21 00:21
推 tiku123: 快請一些正常的法務~ 04/21 00:21
→ houjay: 學一輩子的專業只要換公司就要沒頭路? 04/21 00:25
推 PauFrank5566: 人家想要分手,還不行???? 硬要整人 04/21 00:36
推 a2881105: 恐怖情人硬要搞一波,薪水給怎樣讓人跳槽結果還不給跳 04/21 00:40
推 spath: 是不是有什麼隱情沒揭露,不然沒給補償還好意思告人家違反 04/21 00:41
→ spath: 競業,法務剛畢業嗎? 04/21 00:41
→ rootpresent: 爽 04/21 00:46
推 brian155266: 哈哈哈葡萄王哈哈哈哈 04/21 01:10
推 bxxl: 殺雞儆猴啊,能告的都會告 04/21 01:26
→ bxxl: 如果是重要人物(比如說副理經理處長以上),新聞會寫職務吧 04/21 01:26
推 CCWck: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重勞訴字第9號民事判決 04/21 01:56
推 Eric0605: 沒給補償還是告 被告的人也是很困擾啊 她目的不就達到了 04/21 02:01
→ Eric0605: 雖然說被告的最後是勝訴了 但不是也一年不能工作 04/21 02:02
噓 gj942l41l4: 法務勝 一年薪資補償拖垮對方人生 04/21 02:53
→ gj942l41l4: 一年無法工作的代價絕對不只是一年薪水而已 04/21 02:56
→ gj942l41l4: 而且很弔詭的是,為啥付個保證金給法院就可以強迫被 04/21 02:59
→ gj942l41l4: 告不工作?官司結果沒出來家庭先被拖垮怎麼辦? 04/21 02:59
→ pupucar: 後段實體就是apr吧,不是DD整合也要這樣搞人,肯定是有 04/21 03:26
→ pupucar: 得罪長官 04/21 03:26
推 bery: 故意不續任, 4月辦留停 6月任職別公司 這傢伙也擺明有鬼 04/21 06:22
推 ptta: 太噁心了 04/21 06:27
→ letmesee3085: 發哥又調皮了 04/21 06:45
推 cuyang0911: 這家公司當股東就好 04/21 06:50
推 SkyShih: 垃圾發哥法務 04/21 07:18
→ p20162: 這麼大一間的法務 也太落鏈了吧 04/21 07:58
推 Juneje: 發哥惡搞 這法務明知道不合法硬亂來 04/21 08:21
→ Juneje: 只是要搞到離職員工沒飯碗再賠小錢 04/21 08:22
→ Juneje: 只是很奇怪都判輸賠錢卻不用道歉 嘖嘖 04/21 08:23
推 BigHurt: 可憐哪 這大公司 04/21 08:34
推 gsinin: 發哥有人願意偷? 04/21 08:35
推 p013080: 作弊那間? 04/21 08:49
推 LaplaceDemon: 競業條款沒給錢本來就沒效 這法務是在混嗎 04/21 08:58
推 littlethree: 很多公司都這樣 殺雞儆猴 告一個人其它考慮離職的就 04/21 09:02
→ littlethree: 有疑慮 發哥這不是第一次了 04/21 09:02
推 CCWck: 回gj保全處分常常淪為大財團的武器就是這樣 04/21 09:05
推 chunfo: 以後離職還得改名換姓甚至買一個假身份 04/21 09:05
→ lyuping: 進官司一年都算快了 不然鳥偵查啥要兩年是基本 04/21 09:05
→ lyuping: 根本就是想搞死人吧這 04/21 09:07
→ chunfo: 想從法國回來的看看吧 這是台灣的一線大公司 04/21 09:07
→ chunfo: 在國外被種族歧視都比較有尊嚴 04/21 09:09
推 frontseat: 連禁業條款沒額外補償無效都不懂 那法務是唬爛法盲的工 04/21 09:22
→ frontseat: 程師唬爛太久了是把? 04/21 09:22
推 goodboy98: 發哥跟海邊的HR是互轉的?還有爽缺嗎? 04/21 09:27
推 rinatwo: 不是法務不懂 反正遇到恐龍法官坳贏就是多賺 04/21 09:39
噓 toothache: 明顯偏向資方,竟然只要求聯發科賠償薪水,名譽損失勒 04/21 09:43
推 YJM1106: 有錢人要弄到一般人生不如死就是用錢去壓人呀 04/21 10:02
推 mooto: 這樣判,偷資料應該非事實?那賠太少了啊,一年不能工作也 04/21 10:03
→ mooto: 會變笨的。做後段,不同公司製程跟tool搞不好都不同,這都 04/21 10:03
→ mooto: 能擋 04/21 10:03
推 gototheptt: Tool不至於不同,不過前後端差很多耶 04/21 10:27
→ bnn: 競業條款要給錢啊 啊法務就賭智障不敢告有人沒告就賺了 04/21 10:29
→ bnn: 反正被告了告輸了才付這筆原本的錢連增額賠償和利息都不用付 04/21 10:29
→ whiteremex: 就是故意要告,拖你一年我不痛不癢,賠的錢又沒多少, 04/21 10:31
→ whiteremex: 連登報道歉都不用就該知道法務是有做事的,絕對不是 04/21 10:31
→ whiteremex: 傻傻的就亂告一通 04/21 10:31
→ bnn: 而且付保證金一樣可以禁止他去上任達到競業條款限制能力 04/21 10:31
→ freez: 可憐呀 這就是第一大廠喔 04/21 10:32
→ summer08818: 後段就兩大家壟斷 其實會C就會S啦 command差沒多少 04/21 10:53
推 SMInice: 發哥法務打輸工程師? QQ 04/21 10:56
噓 femlro: 哈哈哈 給錢給輸香港嗆台灣價值慘遭法院打臉 有夠糗 薪水 04/21 11:07
→ femlro: 拿出來 工程師會跑? 拿麼厲害 04/21 11:07
噓 OxFFFF: 競業禁止不給錢真的難看 04/21 11:13
→ weakerman: 怎麼會有人覺得發哥法務輸了?明明就是發哥法務的大勝 04/21 11:38
→ weakerman: ,法院沒判發哥高額的逞罰性賠償及公開道歉,就是發哥 04/21 11:40
→ weakerman: 的人資法務的大勝吧 04/21 11:40
→ weakerman: 先把被告搞到沒工作身心俱疲,還能拖個幾年給原本就該 04/21 11:41
→ weakerman: 給的錢,不但可以殺雞儆猴,又賺到延遲給付的利息錢 04/21 11:41
→ weakerman: 怎麼算都是發哥的人資跟法務大勝吧 04/21 11:42
噓 GhostSpace: 發哥也太拉機 04/21 11:49
推 ikimjustin: 這樣大家ic廠跳來跳去會不會也被告阿 04/21 12:05
推 gn01216674: 發哥輸了沒錯啊 贏了官司 輸了名聲和風評 04/21 12:11
噓 NCTU5566: 真噁 04/21 12:15
推 easybaby: 競業給錢是常識 04/21 12:18
→ botnet: 他又沒簽,告個屁 04/21 12:19
→ PENNYsafe: 冰山一角而已 04/21 12:26
推 Albert666: 垃圾公司 04/21 12:30
推 Albert666: 丟臉啊 蔡董 這樣能看嗎 04/21 12:32
推 ownwei: 發哥法務這麼派哦 04/21 12:36
推 ENCOREH33456: 什麼意思..300萬很少嗎0_0? 04/21 12:39
推 king22649: 才300w? 這要賠2000w吧 妨害名譽 浪費人生精華時間 這 04/21 13:11
→ king22649: 影響整個未來規劃才300w? 04/21 13:11
→ king22649: 身為指標性公司 罰到5000w都合理 不然至少也要登報道歉 04/21 13:12
→ king22649: 300w弄殘一個人的未來發展 也太便宜了 04/21 13:13
→ shooter555: 競業禁止不給補償 真的是好笑 04/21 13:31
推 mc2834: 錢給的比別人少,還要人家不能跑?這殺小爛公司 04/21 13:35
推 physicsdk: 不是挺發哥,但依照樓上這標準,台灣沒幾間好公司了吧X 04/21 13:36
→ physicsdk: D 發哥算敢給了 04/21 13:36
推 xhung: 聯發科這樣搞真的有夠惡劣 04/21 13:54
→ xhung: 根本是在警告其他想換工作的員工 04/21 13:54
推 apeng52: 沒補償還要人家遵守競業條款,發科金價妖壽,母湯哦 04/21 14:33
推 clement80161: 發哥淪落成這樣 04/21 14:48
推 bxxl: 發哥本來就這樣,跟淪落沒關係,很多年前也是這樣 04/21 14:59
→ bxxl: 就是要嚇唬你,綁你(用各種游走邊緣的方式) 04/21 15:01
推 darkangel119: 台灣一堆糞公司都是這樣啊 04/21 15:46
→ darkangel119: 逼著你簽無效的合約 04/21 15:46
→ darkangel119: 不然就是恐嚇你 04/21 15:46
推 wengmo: 惡劣 04/21 16:58
推 wildli0422: 法院只有判賠薪水太少了阿,沒工作還要跑法院根本就不 04/21 18:10
→ wildli0422: 只這些賠償阿 04/21 18:10
推 lkk0752: 留職停薪沒辦離職就直接跑去澳門新公司上班?他乾脆說是G 04/21 19:19
→ lkk0752: G派他去敵對公司當臥底算了哈哈哈哈哈 04/21 19:19
噓 PttGod: 法務搞到對方一年無法工作,何時登報道歉 04/21 19:52
推 lovemost: 發哥多事之秋,最近真是丟臉 04/21 20:21
→ freef1y3: 真要偷資料也可以偷完離職再去敵對公司 04/21 20:56
→ freef1y3: 所以重點應該是有沒有大量下載資料吧 04/21 20:57
→ freef1y3: 啥時離職啥時去敵對公司任職根本不能算確切證據 04/21 20:57
→ kao00917: 發哥真丟臉 04/21 21:10
→ UniQue3oNe: 競業條款沒補償?果然台灣慣老闆 04/21 22:25
推 ahlolha: 看來可以看出這間公司都把錢花在什麼地方了 04/21 23:37
推 HSAndyLau: 搞笑? 04/21 23:43
→ Hashosho: 分紅越來越鳥 原來錢都花這種地方 04/22 01:13
噓 marsyang: 才賠300萬 04/22 10:31
推 justareader: 長知識 競業條款無效 讚 04/22 12:39
→ justareader: 之後競業一年 不給一年年薪 就不用理了 04/22 12:39
→ henrk: 簽競業卻沒給錢然後還告人?聯發科的法務素質???? 04/22 13:10
推 crazyha: 發哥名聲要臭掉了嗎? 04/22 13:53
推 GameHeven: 發哥法務素質堪慮 04/22 14:29
推 annheilong: 禁業條款的補助是離職後給才算,不能在職期間給 04/22 14:52
推 ptta: 這法務很棒 應該可以升官了 點個贊 04/22 17:29
→ wisdom: 整體來看聯發科還是贏了,讓對方無法任職中資企業,賠錢當 04/22 21:04
→ wisdom: 作給競業補償。還免登報道歉, 04/22 21:04
推 justareader: 基本上是發哥贏了 但這案子蠻重要的 04/23 11:13
→ justareader: 以後只要沒帶公司資料到其他公司 04/23 11:14
→ justareader: 沒給錢 是不用理競業條款的 04/23 11:14
→ justareader: 所有公司都適用。 04/23 11:15
→ justareader: 所以只要帶走腦子就不用管競業 04/23 11:16
→ justareader: 話說跳槽到敵對公司。也談太低 04/23 11:16
→ justareader: 這案例不談個500去敵對公司沒意思 04/23 11:17
→ justareader: 對方也只是利用你而已 兩年就丟了 04/23 11:17
推 stosto: 這法務根本大贏,公司根本不在意三百萬,是為了擋他出去 04/23 11:22
推 GhostSpace: 發哥單純在搞人而已 也知道不會贏好嗎 04/23 16:42
噓 champion0922: 聯發科省錢省起來 04/23 19:10
→ egnaro123: 唉!那當年一次美國回來的,也是有妨害秘密? 04/24 22:49
→ egnaro123: 甚或財團法人/最高研究單位外國待不下去回來的 04/24 22:50
→ egnaro123: 每個公司都能用這方式?哈!一堆還是大老呢 04/24 22:51
→ egnaro123: 沒有用任何前公司的IP,也能這樣弄? 04/24 22:51
→ egnaro123: 競業條款最最基本就是要保障相對薪水,你給人這薪水? 04/24 22:52
→ egnaro123: 要人一輩子不能在業內別地方待?台灣..... 04/24 22:53
→ egnaro123: 不同人,就用不同標準 04/24 22:54
→ egnaro123: 美國公司對任何台灣以前同事也要相同辦理? 04/24 22:56
→ egnaro123: 競業條款有效是建立在企業要給這人相對的保障 04/24 22:57
→ egnaro123: 此例大概就是要負責他競業有效約當至1倍多薪水 04/24 22:58
→ egnaro123: 最好更多,法院也才相信企業是必要的,此例.. 04/24 22:58
→ egnaro123: 比較是可圖顯何為惡法吧 04/24 22:59
推 notime: 笑話一則 04/26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