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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師月加班逾80小時致過勞死 科技公司判賠114萬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110/24FVXFHXHJH3TJWKW4MHFDL25U/ 科技公司助理工程師超時工作猝死,桃園地院判公司賠償家屬114萬餘元。資料照片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https://i.imgur.com/i9soXsU.jpg 桃園1家科技公司李姓助理工程師2017年1月在工作中昏倒,由同事送醫後不治死亡, 李母認為愛子會猝逝與長期在公司超時加班有關,因此對科技公司提告。 桃園地院調查後以李男發病前1個月之加班時數已超過100小時, 且發病前2至6個月內,月平均超過80小時,認定科技公司違反《勞基法》, 使李超時工作因職業促發之疾病而死亡,判賠114萬5391元。 李母主張,其子2014年4月起在該科技公司擔任封裝製程助理工程師, 每月工作時間自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8時,然因長期超時加班, 2017年1月26日凌晨在工作時引發心肌梗塞昏厥, 雖由當時在場的同事送醫急救,仍於同年3月10日不治死亡。 李母指,其子之死亡經行政院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認定為職業病,自屬職業災害。 而依其生前6個月平均工資6萬3804元計算, 且該公司違反禁止超時加班之保護他人法令,致其子長期超時工作過勞, 未盡雇主之保護義務,設置緊急救治裝置之安全衛生措施、聘用專業醫護人員在場, 亦未通報119救護車即逕由員工送醫,因而延宕搶救時間,請求該公司給付312萬8880元。 公司則指,李男係工作休息時間被其他同事發現倒臥在地,即緊急由同事駕車送醫; 而李長年抽煙,連續3年健康檢查結果膽固醇、血壓均有異常情況, 公司已多次建議應就診追蹤檢查,認為非職災; 而公司距離醫院只有10分鐘車程,同事為免等救護車時間而自行送醫, 更無延誤就醫過失。 桃園地院調查後認為,李男發病前1個月之加班時數已超過100小時, 且發病前2至6個月內,月平均加班超過80小時,公司顯有違反《勞基法》規定, 使李超時工作,致其因職業促發之疾病而死亡。 另經醫院鑑定,也認為李是工作超時促發的疾病, 可見他當時工作發生急性心肌梗塞最終休克死亡,確屬因職業促發病症, 與病前長時間超時加班、過勞具有相當因果關係,符合過勞的職業災害。 法院審酌,李的母親高齡78歲,驟然失去兒子,精神上受有相當痛苦, 認為請求撫慰金以100萬元適當,另加上醫療、看護及扶養費, 扣除已請領相關給付、保險等,判處公司應賠償李母114萬5391元。 (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 Q 人類基本需求2.0 ◢◣ 自我實現 創意.問題解決.真偽.自發性 S ◢██◣ 尊重需求 自尊.自信.成就感 W ◢████◣ 社交需求 E ◢██████◣ 安全需求 E ◢████████◣ 生存需求 空氣.水.食物.住所 T ▄▄▄▄▄▄▄▄▄▄▄ WiFi 電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89.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05002638.A.842.html
k960674: 賠114萬 這公司真爽 11/10 18:07
ts012108: 才賠這樣 根本不會痛... 11/10 18:07
luche: 一個助工=2台普通汽車含保險 11/10 18:21
randystock: 一條命只值114萬? 11/10 18:24
t19960804: 才一百多萬 趕快找下一個操給他死 11/10 18:26
physicsdk: 這種缺大概只能一直抓交替 11/10 18:35
loadingN: 所以是哪一家 怎麼不敢寫 11/10 18:42
king22649: 假設他30歲 80歲壽終 不是應該賠3600萬嗎? 11/10 18:45
king22649: 114萬操死一個人 不然立委 法官 出一個人 給我操死 我 11/10 18:46
king22649: 出200 好8好 11/10 18:46
maiklover: 有夠便宜 再多抓幾個操到死 11/10 19:03
runningboy: 勞工要自己自立自強 11/10 19:15
DarkIllusion: 公司:非職災 是員工自己有病 11/10 19:35
SY082022: 想知道那間+1 11/10 19:43
ricebb: 人都死了 這公司還跟家屬計較那兩百萬... 11/10 19:44
zenfone5566: 操到死才114萬 下班時間到就準時下班啦 11/10 19:44
BanJarvan4: 月加班一百.... 11/10 19:45
frank770504: 這照片如果是在平鎮的話 我知道是哪間 11/10 19:45
ljmk1246: 114萬...這麼划算 難怪台商賭到底 11/10 20:00
houjay: 怎麼會有加班紀錄,這公司不台灣啊 11/10 20:13
asdfzx: 哪間好公司? 11/10 20:17
hochuck: stock版有UDN的新聞 指的應該是同一件事 11/10 20:21
yiersan: 千萬別拼到這樣 不值得啊 11/10 20:23
MidoriG: 台灣一條人命比一輛車還便宜 11/10 20:26
becca945: 人命不值錢 11/10 20:29
a31670323: 垃圾勞基法 11/10 20:43
yan2626: 世界上根本沒有過勞死 那是因為那個人本身就有病 11/10 20:56
loadingN: 這不是2017年的嗎? 官司三年才出來? 11/10 20:59
Xiaolu0104: 民進黨都跟你說你會過勞死是因為你本身就有病 不要出 11/10 21:08
Xiaolu0104: 來害公司好嗎 11/10 21:08
GingerMeow: 垃圾公司垃圾法 11/10 21:12
zzyzx: 所以過勞身體不會發病嗎? 11/10 21:18
AGODC: 才100萬太便宜了,多找幾個超到死也不怕 11/10 21:32
demo800909: 去對岸隨便加班破百 11/10 21:37
jpadesky: 114萬真的少.... 11/10 21:43
Terminals: 這是17年的事,希望將近4年後的現在能改善很多。 11/10 22:00
wklxbiwee: 老闆只在意事情有沒有做完 不在意誰去做 花多少時間做 11/10 22:53
q5228859: 助工晚上就真的會找老闆講了 11/10 23:12
jp956956: 差不多 包子每個月也這樣 11/10 23:23
snh: 簽了賣身契不能走? 11/11 00:23
kaitokid1214: 100萬?老闆表示: 11/11 09:16
ks2384im: 紅字都拿出來說嘴了 11/11 12:15
ian2140: 100萬對公司來說真的好少.... 11/11 12:37
frank75623: 沒死操到辭,沒辭操到死.... 11/11 13:37
KasperTW: 有夠便宜 11/11 18:54
leoyeh: 桃園哪家垃圾公司? 11/11 19:08
JasonIm: 並砂石車學長撞死人便宜是怎樣,判例一出大家以後準備當 11/12 10:51
JasonIm: 奴隸了,法官果然是一堆沒出國社會躲在象牙塔的米蟲 11/12 10:51
wate5566: 100萬在老闆眼裡和100元差不多 11/12 19:02
sorth: 划算!操到爆才罰1百萬…讚啦 11/12 23:13
ddmanddman: 垃圾公司麻煩公開 11/13 09:08
swanc: 封裝的又是8-8 這沒幾間啊 11/14 23:59
LinLinGe: 養到大都不只三百萬了,114是三小 11/19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