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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手握專利員工跳槽陸廠 台積:違反競業條款就告 半導體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2330)以技術及人才傲視業界,其工程師也成為各晶圓廠積 極網羅對象,近來傳出有台積電員工跳槽中國晶圓代工廠泉芯。台積電昨(28)日表示, 對傳言不予評論,並強調對於任何可能違反離職後競業禁止約定行為,經確認屬實將究責 ,決不寬貸。 台灣媒體報導,有半導體設備相關業者透露,曾任職台積電蝕刻與擴散部門的員工,在泉 芯任職,由於其中有人手中握有專利,擔心台積電技術因此外流。 台積電表示,公司對任何可能違反離職後競業禁止約定的行為,一向秉持毋枉毋縱的嚴謹 態度,經確認屬實者,將立即追究其違約責任等作為,決不寬貸妥協。 至於要如何確保台積電的智財權,台積電表示,台積電除採取必要法律措施,也透過組織 人員、流程及科技保護智慧財產權,以確保競爭力。台積電27日股價收平盤價489元。 所謂的競業禁止條款,又稱「同行競業條款」,為僱主與受僱的員工之間所訂的一種勞動 契約,其內容通常規定:勞動契約終止後的一段特定期間之內,受僱者不得在相同產業中 從事競爭行為,以保障先前僱主之權益。台灣高科技廠商通常都會與員工簽訂競業禁止條 款,以保護自身的智慧財產權。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505153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36.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06634238.A.92D.html
truevines: 手握專利?哪家公司申請專利所有權是員工的? 11/29 15:32
lowsan: 偷吧 人格不要國格也不要 11/29 15:33
hotinmuei: 不是說這條款業主沒有付一定的錢了話是沒法律效應的 11/29 15:41
Latte7: 那公司怎會沒把握這麼好的人才呢 11/29 15:52
cityhunter04: 一樓孤陋寡聞?我之前的主管,就跟公司共同持有很多 11/29 15:59
cityhunter04: 專利!不行? 11/29 15:59
gtomina8810: 專利是一回事 帶去中國才不管你專不專利 抄就對了 11/29 16:04
smallfatleg: 嗯? 不都是公司所屬 員工發明人而以嗎? 11/29 16:05
GaussQQ: 專利不是屬地主義?這樣挖到中國不能用嗎? 11/29 16:08
DrTech: 所以新聞看看笑笑就好阿。真的值錢的東西,會寫到屬地主義 11/29 16:14
DrTech: ,而且侵權舉證難的專利,讓對手抄?這公司的IP管理混假的 11/29 16:14
DrTech: 吧。 11/29 16:14
DrTech: 至於禁業條款,玩法很與規避手法很多啦,蔣尚義之前的弘芯 11/29 16:21
DrTech: ,在廣東成立了人頭公司,專門洗禁業條款,也只是低年級生 11/29 16:21
DrTech: 的玩法。那麼拙劣的手法也沒聽到有人抓。 11/29 16:21
DrTech: 要打跨國官員成本太高啦。定期發發新聞搞,嚇嚇人,成本最 11/29 16:23
DrTech: 低。這才是目的。 11/29 16:23
kingofsdtw: 有半薪嗎? 沒有就閉嘴 11/29 16:31
centra: 專利不是一開始就公司的了嗎 11/29 16:39
kinoko: 中國有在管專利不專利的嗎? 11/29 16:56
GiantChicken: 跟中國講專利.......Errrr.... 11/29 16:58
dos1019: 競業條款就1.5年 沒違反要告什麼 11/29 16:59
Victor7809: 有阿 抄襲算是他們的專利吧 11/29 16:59
chunfo: 專利不都公開的不怕告就能抄 11/29 17:36
chunfo: 而且只要沒賣出中國還只能在中國告 11/29 17:37
ptta: 就是還沒告的意思 11/29 17:38
b777787: 如果專利沒效 當初中芯就沒事了好嗎 11/29 17:44
Chilloutt: 有附對等報酬嗎? 沒有1.5年也是無效 11/29 17:54
skycitadel: 怎麼會有人想跟中國講專利呢 中國大招就是二話不說先 11/29 17:58
shallmin: 可見公司真的沒把握人才 11/29 18:17
VortexSheet: 專利申請的前提就是要公開,手握專利是啥意思? 11/29 18:21
wtl: 一般來說用公司資源產生出來的 所有權都算公司的吧 11/29 18:35
good5755: 中芯被台積電告賠了好幾億美金 推文都忘了= =? 11/29 18:36
kevin620: 專利公司的。鬼打牆? 11/29 18:37
ptta: 新聞的意思是說這些員工申請過很多專利,具關鍵性。不是專利 11/29 18:41
ptta: 歸屬誰 11/29 18:41
ptta: 「違反就告」意思表示還沒告,只是恐嚇 11/29 18:43
jay22700809: 這家是號稱都挖一整個team 11/29 18:47
audibmw888: 會不會越來越多台灣人被挖去左岸呀? 11/29 19:05
j0958322080: 錢多就去啊,還不是有個人領月薪九萬就忘記初衷 11/29 19:17
j0958322080: 而且專利這種東西又不是不能閃 11/29 19:18
hegemon: 禁止競業沒有補償金就無效呀....你GG有給嗎? 11/29 19:19
bigwhite327: 專利是屬地主義吧 11/29 19:28
greenday0827: 這種鬼新聞會有人信? 11/29 19:55
g10: 專利本來就屬地主義 可憐有不懂莊懂 11/29 20:01
labell: 正常可以告 11/29 21:25
ogkw: 我好奇當初怎麼沒人對蔣尚義說出違反競業的話 11/29 22:19
master32: 除非那些人離職台積有給錢,不然要怎麼告競業??? 11/29 22:42
zhi5566: 沒差啦 難到i社技術很差嗎 人家論文超強 只是量產就軟了 11/29 22:56
zhi5566: 不過現在敢帶槍去的 拿的那一包常非常大喔 11/29 22:59
wcre: 競業限制的期間持續發薪水才能要求前員工不能到敵對公司上班 11/29 23:04
wcre: 啊 11/29 23:04
AlfaRomeoGTA: 不知道到底是誰孤陋寡聞 11/29 23:07
hensu: 是指專利的技術背後的know how? 11/30 07:56
physicsdk: 沒給薪水就告不了 11/30 08:50
SwordGod: 回上面蔣尚義的問題,競業條款只是用來綁台灣人而已, 11/30 10:02
SwordGod: 美籍的或是北美分公司的根本不玩這套 11/30 10:02
SwordGod: 至於基層,GG只對34以上而且具潛在風險的員工綁約18個 11/30 10:04
SwordGod: 月,期間會給錢沒錯,但只會用月薪計算...那個數字拿來 11/30 10:04
SwordGod: 繳房貸都不夠 11/30 10:04
SwordGod: 前面提到過四大天王成立的泉能公司則為這些人提供了保護 11/30 10:08
SwordGod: 傘,因為他登記為一間豬屎屋,基本上不能被列入競業條 11/30 10:08
SwordGod: 款的公司名單 11/30 10:08
ru8ru8: 專利不是都掛公司嗎?不讓人離職有沒有拿出相對應的報酬? 11/30 10:09
SwordGod: 不看專利數,看職等,34以上才綁約 11/30 10:10
SwordGod: 專利權利在GG,擔心的不是這些專利,是怕他知道背後的kn 11/30 10:12
SwordGod: ow how 11/30 10:12
iPadProPlus: 說專利是員工的我笑笑 11/30 10:25
Keyshawn: 專利都是公司的啦 重點是know-how 11/30 10:57
closedltw: 除非你在中國有代理商,用代理商名義告,不然不可能贏 11/30 13:01
oldchang1205: 專利是公司的 發明人沒辦法帶走 11/30 17:14
oldchang1205: 所以記者明顯亂下標 11/30 17:15
Shepherd1987: 補償金? 12/01 20:56
tomichy: 給錢就能告,沒給封口費愛去就去 12/03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