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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要員工出差兩個月,公司有公務車,卻因為出差時間太長不給報,而且出差地離火 車站和高鐵也很遠,員工如果搭乘火車或高鐵,從火車站或高鐵到出差的計程車費用扣除 雜費後常常要自行吸收。 員工又沒有自己的車子,請問這種情況是否有勞動法可以抵制不出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0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13609011.A.DC1.html ※ 編輯: joseph1357 (49.216.203.0 臺灣), 02/18/2021 08:44:18
gn01216674: 很像某公司逼人自願離職的手法0.002/18 08:55
nicejeffery: 計程車也有收據發票可以報帳02/18 08:56
扣除雜費400,其他自行吸收 ※ 編輯: joseph1357 (49.216.203.0 臺灣), 02/18/2021 08:57:39
j0958322080: 那就慢慢去啊02/18 08:59
michaelgodtw: 坐公車,慢慢耗02/18 09:20
Zionward: 機車托運過去可嗎?02/18 10:18
機車油費還有到機車托運站很遠,油錢要誰出QQ ※ 編輯: joseph1357 (49.216.203.0 臺灣), 02/18/2021 11:06:38
yamakazi: 中科院喔 02/18 11:25
yamakazi: 我猜九鵬,新竹高鐵站到竹科計程車才250,而且有巡迴巴 02/18 11:26
yamakazi: 士可搭 02/18 11:26
yamakazi: 我看你直接住那邊宿舍好了 02/18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