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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發哥有先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限制徐員於於民國105 年4 月19日前,任職 香港商鑫澤數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或關係企業。(智慧財產法院 104 年民暫字第 1號民事裁定) 打個比方就好像是離婚官司還在打,先發個保護令禁止接觸小孩或家人。 我看了一下判決內容,徐員是103/4/19向發哥辦理留停,103/6/18跑去鑫澤, 發哥104年出手,導致徐員從104/4/10到105/4/19一年多沒薪水可領。 (他103/6/18到104/4/9在鑫澤的薪資總額是美金8萬2135元) 或許大家會問如果徐員不理法院會怎樣?答案是法院可以依強制執行法的規定處以怠金, 而且還可以連續處罰,甚至最後一步還可能會被管收!!! 至於香港某公司,其實不是在香港喔..... ※ 引述《as30385438 (LCH)》之銘言: : ※ 引述《B0858B ()》之銘言: : 好奇問一下 : 所以他是先離職到香港某公司 : 然後發哥在台灣提告 : 他就不能去香港上班,要先回台灣處理訴訟? : 有這樣搞的嗎?還在審理中就不能去新公司上班哦? : 那大公司要搞人來個殺雞儆猴不就超容易 : 賠你幾個錢又不痛不癢,但你職涯規劃整個被搞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83.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25130979.A.E0D.html
wcre : 發哥可以告 ,但是104~105年的薪水該付啊 07/01 18:31
acelp : 你知道的也太多了吧...... 07/01 19:56
smartbit : 不知這位仁兄現在在哪裡,有些人遇到這種官司,生涯 07/01 20:52
smartbit : 規劃都亂掉 07/01 20:52
smartbit : 甚至有些公司不敢用官司糾紛的人 07/01 20:53
smartbit : 聯發科的目的不是要贏,而是殺雞儆猴 07/01 20:53
easton7 : 他問題是申請留停吧 07/01 21:19
vediogames : 申請留停怎麼了? 07/01 22:48
vediogames : 上班都能請假去面試 07/01 22:48
vediogames : 留停時 去面試 然後再離職不行嗎? 07/01 22:49
vediogames : 不是很多留停後 就離職的@@ 07/01 22:49
OxFFFF : 一般來說留停跟離職是一樣的,只是因為上司覺得你還 07/02 06:32
OxFFFF : 不錯,「口頭約定」結束、回來報到的日期(可以延) 07/02 06:32
OxFFFF : 。留停期間健保必須遷出、通常無薪資、之後分紅也會 07/02 06:32
OxFFFF : 依留停未上班來打折,不過這就看當初怎麼跟公司談的 07/02 06:32
OxFFFF : 。 07/02 06:32
zoo0602 : 我有個問題,台灣法院如何去證實中國公司和台灣員工 07/02 07:37
zoo0602 : 聲稱的實際工作內容是真實的? 07/02 07:37
as30385438 : 舉證是原告的責任吧 07/02 11:27
wcre : 民事訴訟原告負責舉證,舉證不了法院就判敗訴而已 07/02 12:52
wcre : 啦。法院不替雙方當偵探的 07/02 12:52
alarm911 : 留停沒離職就去其他公司上班?可以這樣? 07/02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