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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eaker (breaker)》之銘言: : 小弟目前是系統工程師 : 進公司時有簽了競業條款 : 今天向公司提離職 : 主管表示會付賠償金 : 讓我不能到同業或客戶的公司期限是一年 : 我主張說我的職位並不會接觸到公司的營業秘密 : 且無法利用在公司學到的技術去銷售跟盈利 : 主管說這部分會交給公司的律師去負責 : 只要我去同業或客戶的公司就會提告 領競業條款就是爽。 早期我在中國某知名大公司離職時 (非華為) 離職時就被強制簽競業條款。 上面寫三年要付現職每月的,7成薪水。 我就想,每個月還有至少2萬人民幣好爽。 直接毫不猶豫簽了下去。 於是我就繼續正常離職,找工作了。 好爽喔,不用工作就有錢拿。 找了工作領雙份薪水。 後來,開始查每月薪資時, 打開手機APP, 前公司匯給我: 2千多人民幣。 我以為 key錯了,少個0吧… 問了前公司HR, 他說當初簽勞動合約時, 本薪是簽另外一個薪資,薪資結構: 本薪:4xxx人民幣 獎金:3xxxx人民幣。 賠償金只看本薪七成。 結果我氣到,直接不再配合前公司要求的,每月社保紀錄,或銀行流水紀錄,或現職公司資料任何。 之後三年公司的任何資料要求我都沒配合。 還好我沒照公司規定,離完職也有正常找工作。不然就被坑到了。 大家當笑話看吧。 提只是提醒大家,真的要簽類似條款,休息一陣子,記得搞清楚所謂的薪資幾成是怎麼算的,玩法很多,小心像我一樣中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9.143.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28867989.A.ABD.html
jerrypan1 : 好賤喔這個== 08/13 23:41
wzmildf : 所以才一直說高底薪很重要阿 08/13 23:43
gaea0127 : 好劍,照樣找工作公司可以拿你怎樣嗎? 08/13 23:48
DrTech : 純個人經驗。公司簽這種約都是防禦大於攻擊,除非有 08/13 23:57
DrTech : 惡意行為,例如惡性挖人,惡意抄襲,有損前公司形象 08/13 23:57
DrTech : ,到攻擊對手家當高官等。根本沒人會會鳥你下家去哪 08/13 23:57
DrTech : 。 08/13 23:57
DrTech : 只是每月會寄威脅薪要你提供現職資料而已。當初前公 08/14 00:00
DrTech : 司還要我提供下分工作的每月薪資,怎麼可能照給。直 08/14 00:00
DrTech : 接不鳥三年。 08/14 00:00
DrTech : 結果公司也因為我沒配合,沒照付賠償金。(不過未來 08/14 00:02
DrTech : 幾年的專利獎金都有照給) 08/14 00:02
shiauji : ……..太賤惹吧 08/14 06:19
faniour : 台灣平均薪資需包含固定獎金,大陸的玩法我不知道 08/14 06:38
DaveLu : 台灣最近案例連固定點心費,都要列入經常性薪資 08/14 08:24
gn01216674 : 本薪重要性遠大於大家想像 08/14 08:43
jobintan : 少給就別配合了,要吉就吉,法庭見真章。 08/14 09:39
Phane : 14樓:就算是gg的條款一樣是看本薪,最可笑的是罰 08/14 09:41
Phane : 款要追罰分紅 08/14 09:41
asdiii : 也就是說 你前公司狠心要搞你 你就會掛了對吧 08/14 12:08
faniour : 條款是條款,勞基法是勞基法 08/14 13:49
peggy6102660: 高底薪真的很重要 08/14 16:33
wonder123 : 現在有些派遣公司也會叫人簽這個,搞不懂意義何在 08/14 18:50
michaelgodtw: 又不是什麼副總,搞這有意義嗎? 08/14 19:05
frontseat : 先去其他行業過水 還有補償 一年後愛去哪就去哪 怎 08/16 10:03
frontseat : 麼看都是爽啊 08/16 10:03
rewqasdf : 自己沒懂法 08/16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