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cloud : 原來2拿不回來02/18 12:54
→ neil0611 : 2問看看健保局02/18 14:13
噓 sky410227 : 2是可以的喔02/18 16:04
我有打點話詢問,得到的答覆是:這屬違約性質,所以不會退補充費。
我有嘗試解釋獎金抽成稅的例子,但是沒被接受,後來我就沒再去爭取,當噴掉了。
※ 編輯: negohsu (27.242.132.224 臺灣), 02/18/2022 18:01:53
推 zamo : 一、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05年8月11日第1142次復 11/05 09:47
→ zamo : 查委員會附帶決議,員工於約定任職期限屆滿前離職 11/05 09:47
→ zamo : ,依約返還獎勵金之協議係屬附解除條件之約定,核 11/05 09:47
→ zamo : 屬薪資所得之減項。 11/05 09:47
→ zamo : 我當時健保費有退喔 11/05 09:47
→ zamo : t.html 11/05 09:55
→ zamo : 這邊有前輩教學 11/05 09:56
→ zamo : 關鍵在於這個是 返還 不是 賠償 11/05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