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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自己的情況是這樣的 簽約金下來會扣兩筆: 1.獎金抽成稅 2.健保補充費 扣完剩下的才進你戶頭 離職的時候,你需要繳回全額簽約金(含已經扣掉的1+2) 2 基本上是上繳就上繳了,所以就當被怪打趴,噴掉了。 1的話,確實有範本,照著寄給國稅局,但是你還是拿不到 因為你繳的稅會比獎金抽成稅還多 國稅局會告訴你: 你明年原本要繳A萬稅金,扣掉B萬獎金抽成稅後,你只需繳(A-B)萬稅 金。 結論: 你只需要確定這筆簽約金沒有被計入你明年所得就可以。 1就當預繳綜所稅,不會退 補充2:有人說2可以退,按1的例子確實是要可以退,但是我自己詢問後是被打搶,也懶 的再花時間跟他爭,就當噴掉了。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32.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45159518.A.10A.html
Qcloud : 原來2拿不回來02/18 12:54
neil0611 : 2問看看健保局02/18 14:13
sky410227 : 2是可以的喔02/18 16:04
我有打點話詢問,得到的答覆是:這屬違約性質,所以不會退補充費。 我有嘗試解釋獎金抽成稅的例子,但是沒被接受,後來我就沒再去爭取,當噴掉了。 ※ 編輯: negohsu (27.242.132.224 臺灣), 02/18/2022 18: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