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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2011年就性交易合法了, 但……. 司法院釋字第666號解釋 在2011年時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81條,增訂第91-1條後,在性交易區域內 開設性產業或進行性交易者,娼嫖皆不罰、 區域外則娼嫖皆罰。 但由於目前尚未有任何地方政府設立專區,故實務上是娼嫖皆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90.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72473456.A.8D9.html
birdyman : 扯到這個…有點…… 12/31 16:00
justdoit : 扯遠了 12/31 16:27
hogu134 : 可以不要回中時廢文嗎? 12/31 17:05
yasea2004 : 全台都是專區? 01/01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