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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最新情況 現在用CloudMosa Taiwan粉專發言 疑似老闆本人留言的已經開始不知道在說什麼了... https://i.imgur.com/8iKJNxZ.png
CloudMosa Taiwan Work Ethics Violation(不需要違法就可以當場解僱。 你應該和你老闆多聊聊,問候他媽媽。 https://i.imgur.com/4Gh4XYX.png
CloudMosa Taiwan 你可能不懂什麼是 Work Ethics。教唆員工離職是 Work Ethics Violation。 希望你有一天會懂。如果想要馬上就懂,你到辦公室對每一個同事說 F*ck U試試。 你可以說 F*ck U 沒有違法。看看下場如何。 https://i.imgur.com/VQahv8R.png
CloudMosa Taiwan 我對台灣司法不了解,台灣司法也對我不了解,不知道我有多少資源。 對抗必有炮灰,看看誰想當炮灰。 ..... 這...到底怎麼了??? 我本來對這公司印象很不錯的 可這粉專留言完全是 https://i.imgur.com/jsYTbW5.png
之前CloudMosa員工也有在ptt徵才跟推坑 真的沒有員工願意出來救一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8.110.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72842984.A.5E2.html
leocs : 我的常識告訴我教唆員工離職可以當場解僱,但是好 01/04 22:54
leocs : 像我們的法律規定不是這樣的,那遇到這種人公司要 01/04 22:54
leocs : 怎麼辦? 01/04 22:54
不知道是不是本人 但法律規定的確不是這樣 看前面判決書公司資遣走11-5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叫人當場走人那一定是不行 走12-4的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那也要有明定工作契約有禁止勸誘 就算要解僱也是最後手段 基本上也不能直接要人離職 也要初犯後先告誡 告誡後屢犯不聽 或是實際對公司造成損失 例如有人真的離職(必須公司證明有因果關係) 才有機會勝訴 然後教唆這個詞是教唆犯罪用 正常是用禁止勸誘 當然你可以聽下來覺得很不合理,但法規就是這樣 太明顯違法資遣了 所以這個case真的很難讓人站在公司方那邊
bnd0327 : 如果公司真的這麼好,幹嘛怕人教唆離職 01/04 23:06
final01 : 怎麼到現在都還沒出來爆料阿...一直看粉專有屁用喔 01/04 23:10
不過看這情況也能理解員工不敢出來講話啦... 我真的覺得這種小公司不要給老闆在那情緒發言比較好 這樣真的很糟...
ScottBrooks : 員工都贏了幹嘛出來爆料 又不是傻了 01/04 23:26
vatog : 法官怎麼想是一回事 至於你說站在哪一方...你真的 01/04 23:35
vatog : 覺得公司理虧? 01/04 23:36
就我個人換位思考來說,如果公司有員工勸誘員工離職 也會想請他走 但要就走11-5預告期資遣費PIP談好讓員工簽個同意沒糾紛 談的好要人當天走問題都不大 不是硬要當天資遣人又沒談好搞到人家不爽弄上法院 變成公司方基本上有點法律常識就知道必敗的局 抗告失敗在粉專情緒勒索跟奇怪發言 那不只法律上會輸,風向上會輸不也很正常
vatog : 在我看這很明顯是法規跟不上現實 能容忍這種員工的 01/04 23:38
vatog : 人請一定要出來開公司造福大家 01/04 23:38
你這有些滑坡了 你的意思是法規要跟上現實 是要給勸誘離職加上能當天解雇嗎? 在我看來是會讓我想解雇 但沒立下契約禁止勸誘離職又無法證明公司損失 連告誡都沒有要人當天滾 是要怎麼贏解雇是最終手段原則啦
abyssa1 : HR不是常常教唆員工主動離職? 01/04 23:46
chadtracy : 基本上歐美公司只要遇到這種可能影響到法規的問題 01/04 23:47
chadtracy : 第一個動作不管是不是PIP一定先開人評會 01/04 23:47
chadtracy : 如果沒有辦法溝通就走PIP或解雇而已 01/04 23:47
fanatics5566: 除了人資跟法務,開始懷疑這家公司是不是連公關都 01/04 23:58
fanatics5566: 沒有…… 01/04 23:58
vatog : 我不知道那人怎麼做的,如果是1對1閒聊還能容忍,如 01/05 00:06
vatog : 果很公開高調,例如在辦公室大喊,那我覺得那和在 01/05 00:06
vatog : 辦公桌上大便沒什麼差別,您覺得這樣也不該當天解 01/05 00:06
vatog : 僱嗎? 01/05 00:06
前面就回答過了呢 這邊其實應該先把情緒跟法律分兩邊 覺得該不該當場解雇是一回事 法律上能不能當場解雇是一回事 假設我想當場解雇他 這個case上走不了12-4或就算合約有寫禁止勸誘 初犯就解雇大概率也會輸 真的想當場解雇,就走11-5預告期、資遣費、PIP談好 同意文件簽名好,不要搞到人家提告 你覺得他越線了但他很可能沒違法 你覺得自己做得對但你違法了 還是你想探討雖然公司違法解雇但法院不公? 司法要改革 不要吧XD
sp063439 : 我"覺得"? 你"覺得"? 那事實是什麼? 01/05 00:11
sp063439 : 補推 01/05 00:20
holebro : 好了啦老闆QaQ 01/05 00:26
tofuflower : 推解釋。法遵很重要。 01/05 00:27
leopika : 資方奴開始怪勞基法對勞工太好喔? 01/05 00:33
samhsu : 某樓標準示範了法盲長什麼樣子哈哈哈哈哈哈 01/05 00:48
f12sd2e2aa : 天啊 某人一定覺得違法法律可以直接槍斃 不用經過 01/05 00:50
f12sd2e2aa : 審判 01/05 00:51
GameHeven : 法規跟不上現實,你可以離開台灣,去別的國家開公司 01/05 07:05
a1379 : 法律跟不上你以為的現實 關我屁事XDD 01/05 07:42
a1379 : 你不滿法律 要嘛出國不然就是修法 都做不到就遵守 01/05 07:43
a1379 : 難道你看機台SOP不順眼就會自己亂調參數嗎 01/05 07:43
jamo : 如果他堅持不接受資遣,你搞你的pip,問題是最終你得 01/05 08:25
jamo : 在法庭上證明你11-5的事實,他如果工作上沒有大紕漏 01/05 08:26
jamo : 就單純在辦公室到處勸誘人離職 01/05 08:26
jamo : 那麼你無法證明11-5的情況下,你要嘛接受他天天來 01/05 08:26
jamo : 辦公室勸人離職,要嘛天天付薪水讓他不進辦公室 01/05 08:27
jamo : 也不用工作,如果他當初的勞動契約沒有簽WFH的話 01/05 08:29
jamo : 你雇主室不能片面變更勞動環境的! 01/05 08:30
HenryLin123 : 噓一下大概率 01/05 08:45
timTan : 如果有走 PIP. 應該就可以順利炒魷魚。 01/05 10:53
timTan : 員工雞掰,但是該跑的流程不跑,法院不會理妳。 01/05 10:54
hidog : 先口頭告誡後,事主仍未改善,之後資遣可能會被認 01/05 11:17
hidog : 為合法資遣 01/05 11:17
hidog : 目前公司該走的程序沒走,敗訴剛好而已 01/05 11:17
hidog : 要開除也跑個程序,好嗎 01/05 11:17
snaketsai : 不要牽拖其他好好做法遵美商 01/05 12:06
※ 編輯: keel90135 (125.228.110.61 臺灣), 01/05/2023 12:12:14
jamo : 沒有,就算你有pip,一樣要符合那5點~ 01/05 13:13
erty : 做pip就是要符合11-5的,樓上希望你不是HR,太丟臉 01/05 13:27
jamo : 你說符合就符合? 原來台灣現在的裁判長是 hr! 01/05 15:47
leocs : 我也希望我是老闆本人 哈,從現有的資訊看來這個比 01/05 17:04
leocs : 較像是開除而不是資遣,雖然我不知道就法律而言資 01/05 17:04
leocs : 遣跟開除有沒有一樣就是了,我們公司是有列一些紅 01/05 17:04
leocs : 線,根據HR的說法,踩紅線是會被開除的,當然我不 01/05 17:04
leocs : 知道公司這樣做有沒有違法就是了 01/05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