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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的先進 大家新年快樂 魯蛇小弟我有一個朋友,在外商混得還算不錯, 前陣子的一個因緣際會,有陸企挖角他, 但是,陸企在台灣沒有設立辦公室, 所以可以WFH,薪轉是從香港轉帳入他戶頭, 勞健保須自行找工會(如果不離職就沒這問題) 而陸企公司開發的商品都屬於低階產品, 對他來說,簡直一片蛋糕的簡單。 如果同時有兩份收入,年收可破6M 對他來說非常心動。 只是近期官方打擊陸資不遺餘力,他擔心這做法 被國家機器盯上,如果目前公司知道,工作會不保 兩邊的工作是屬於同屬性。 目前他還沒回覆對方,正在猶豫期。 也不清楚他最後會怎麼決定, 所以想問先進博學的版友們建議,謝謝 祝大家 新年快樂。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89.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74995103.A.260.html
RTA : 錢進了台灣就會被查了,parking在海外,但是同行的 01/29 20:29
RTA : 難道瞞得住公司內部 01/29 20:29
RTA : 找無業人頭比較保險 01/29 20:30
VSshow : 富貴險中求 01/29 20:40
keyofdejavu : 有機會進牢裡享受6M 01/29 20:41
nlriey : 光多的金流你就說不通了 01/29 20:49
peter98 : 可以開美券商 把錢轉過去投資 存到80萬鎂後辦投資 01/29 20:52
peter98 : 移民 這些錢都還是你的~ 01/29 20:52
DrTech : 風險就是 1.反正在台灣沒公司,薪水隨時不給你,你 01/29 20:53
DrTech : 也沒辦法透過台灣正常管道告他。2.這種不能保公會, 01/29 20:53
DrTech : 被查到繳的錢全部白繳,年資也不算。 01/29 20:53
DrTech : 非台澎金馬公司,不能透過公會去保。 01/29 20:54
DrTech : 所得稅倒是小事,抓到補稅而已。 01/29 20:54
DrTech : 簡單的說:對岸大公司比較有信用,可這樣搞,風險極 01/29 20:56
DrTech : 低。萬一小公司或新創,風險高很多。 01/29 20:56
boombastick : 外商工作一定有簽競業條款,你要擔心的不是金流, 01/29 21:08
boombastick : 而是外商如果知道一定告翻你 01/29 21:08
brightest : 產品不相關也可以告嗎? 01/29 21:10
boombastick : 我相信陸企也需要簽競業條款,所以最糟狀況是同時 01/29 21:10
boombastick : 被兩家公司告 01/29 21:10
boombastick : 外商的offer裡面一定會有一條「不能同時在別家公司 01/29 21:12
boombastick : 上班」的條款,跟什麼產品無關。 01/29 21:12
boombastick : 陸企會給你這麼好的薪水,我是不大相信哪家公司會 01/29 21:15
boombastick : 允許自己的員工不是全職員工然後付你月薪,你當然 01/29 21:15
boombastick : 可以賭看看,大不了就是被外商、陸企告,不要出庭 01/29 21:15
boombastick : 、裝死就好了,對吧?如果沒被告就賺翻了! 01/29 21:15
jayppt : 美國卷商 查不到的 01/29 21:32
jayppt : charles schwab等能atm全球領美金 01/29 21:34
jayppt : 陸企是能透過什麼管道告人 XDDD 01/29 21:34
ken1325 : 私下到同行公司兼職? 你還真勇啊 01/29 21:54
bnn : 沒意外你根本拿不到錢還做白工 01/29 21:59
k7ji91ab5m : 風險有夠大 乾脆問偷東西不被抓到能不能偷好了 01/29 22:05
PauFrank5566: 薪水入國外再轉去玩美股阿 01/29 22:08
PauFrank5566: 美股玩了,再匯回台灣 01/29 22:08
touurtn : #1ZnPBmaK 你朋友要問幾次 01/29 22:12
Odia : 海外收入不是超過670萬才要繳稅嗎 01/29 22:17
Bf109G6 : 好奇這樣搞 中方可否拿到IP後把人賣了 免去支付薪資 01/29 22:20
Bf109G6 : 屆時放工程師跟原公司慢慢打官司 01/29 22:21
peter98 : 一個人一個月就做得出來的ip 月薪不到5萬吧 01/29 22:28
peter98 : 應該是沒差... 01/29 22:28
gn01216674 : 工作性質一樣,那被原公司知道應該會被告到脫褲吧, 01/29 22:30
gn01216674 : 你等於把公司正在做的東西,右手又複製給其他公司 01/29 22:30
sunsam : 有缺錢缺到要這樣? 01/29 22:30
gn01216674 : 你要這樣賭,只能說祝你好運 01/29 22:30
HardyJJ : 有認識找過沒去…朋友好像黑了…給你參考 01/29 22:30
gn01216674 : https://reurl.cc/GX9A2D 01/29 22:32
cityhunter04: 有種就犯法兼職啊!倒楣就被告求償嘍…… 01/29 22:49
rkilo : 問題是同業吧,敢這樣搞就自己承擔風險 01/29 22:52
qazxsw123 : 匯給朋友帳戶不就好了 01/29 22:53
fabdawn : 一般至少是會要離職證明吧...還是你要先偽造文書 01/29 23:00
wtfconk : 這已經不是單純兼職而是洩漏商業機密等級了吧,看原 01/29 23:07
wtfconk : 公司要不要告而已,都出社會在業界那麼久了會這麼沒 01/29 23:07
wtfconk : 常識? 01/29 23:07
final01 : 說個笑話蛋糕XD 01/29 23:08
final01 : 你朋友要是真有那LP就不會來問了 01/29 23:08
flysonics : 同屬性你還敢這樣做 是真的以為競業條款簽好玩的嗎 01/29 23:10
processor : 知道是誰還不檢舉到爆 01/29 23:14
FK6819 : 要做兩份工作才有6M啊? 01/29 23:20
zebra79979 : 唯一辦法就是找人頭 01/29 23:33
EOMing : 推樓上找人頭,叫你朋友婉拒順便介紹個阿三給對方 01/29 23:36
EOMing : ,實則你朋友實作阿三掛人頭。 01/29 23:36
pickchu9617 : 你乾脆承認你就是那個朋友好了XD 01/29 23:45
s655131 : 有這樣待遇想必有一定的社會歷練 不過連基本法律常 01/30 00:40
s655131 : 識都沒有? 01/30 00:40
nanpolend : 風險太高萬一用著作權法或國安因素辦你,這種錢最好 01/30 01:19
justin200428: 錢比較重要 撈一波 就好了 01/30 01:26
justin200428: 很多人還沒這機會 商人無祖國 01/30 01:26
justin200428: 矽谷很多WFH偷兼4-5份年收5000萬 01/30 01:27
lovebridget : 當初一樣機會 後來孬了沒幹兩份 01/30 01:49
lovebridget : 其實不講風險 光時間就覺得不太可能了 01/30 01:50
lovebridget : 你在辦公室作工作A 能同時做好陸商工作B 不被發現? 01/30 01:51
lovebridget : 我後來是選WFH陸商 永遠WFH太香了 01/30 01:56
amsen : 這個標題問題根本不该成立,因為兩邊都是不同意兼 01/30 08:03
amsen : 職。 01/30 08:03
joeduck : 版上人也太好 01/30 08:04
justaID : 感覺原文主角不是不知道有法律風險,不然也不會上 01/30 10:33
justaID : 來問,直接去做不就好。但鈔票實在太香,所以想上 01/30 10:33
justaID : 來問看看有沒有規避或減少風險的做法 01/30 10:33
chaichai : 為了錢都不怕被現職公司捉到後的後果,真猛 01/30 10:36
bndan : 拿到東西再不付錢 這情況別說哪告 是連提都不敢提吧 01/30 10:36
bndan : 整件事鬧大死最慘的是你 這情況就算能告你敢告嗎= = 01/30 10:36
mickl8101 : 不能談一下加密貨幣付款嗎XD 01/30 10:51
ptta : 違反「公司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01/30 12:29
ptta : 尤其是後者在去年已經修法,有刑事責任 01/30 12:30
silencemars : 應該都有簽競業禁止 01/30 12:43
Nigger5566 : 富貴險中求 01/30 12:58
apolloapollo: 其實ok抓不到的 01/30 14:17
Csir : 600萬而已不值得6000萬再考慮 01/30 17:04
execute : 海外收入未滿一百萬不用報稅也不會被查 會怕就找人 01/30 21:38
execute : 頭帳戶 控制海外匯入款 一百萬以下/人 01/30 21:38
LDY97 : 不要冒這個險 01/31 00:50
verming1 : 偷技術吧! 01/31 06:43
max28 : 你朋友不孤單,請搜尋 Overemployed 01/31 12:20
cobrasgo : 金流你躲不掉啊 01/31 19:39
eggdog : 利益衝突,洩漏機密給競爭對手,怕是還要吃上官司 02/02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