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heat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護航?童子賢旗下「目宿媒體」拍紀錄片 未分級就上映 http://goo.gl/97JWCC 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文化部疑似為童子賢成立的「目宿媒體」所拍攝之紀錄片「東西」護航,不但在導演、後 製團隊都是香港人的情況下,取得國片資格,可領取相關補助,而且沒通過影片分級審查 就先行上映。承辦人員要依法處理,文化部電影組長楊秀玉還嗆「童子賢是你們罰得起的 嗎?」然後幫影片趕辦分級。 和碩科技董事長童子賢成立的「目宿媒體」,自2011年起投入「他們在島嶼寫作」文學大 師系列紀錄片的拍攝,其中引發爭議的,是「東西」。文化部影視局官員向本報指出,他 們是在24日接獲檢舉,說此片還沒有通過分級審查,就先行在12月22日上映。 不願具名的官員表示,依照電影法,影片未獲電影分級就自行上映,應該裁罰6萬至30萬 元;他向電影組組長楊秀玉報告此事,但楊秀玉卻回嗆,「童子賢是你們罰得起的嗎?」 於是該局事後再趕工幫影片進行審查,25日取得分級。 官員說,由於尚未取得分級證明,目宿媒體是用「簽切結書」的方式,向播映的電影院保 證「若貴影院無照映演而導致罰款或停業,目宿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願成單一切責任」。他 認為,將來有限額的陸片也這麼做,影視局要如何處理? 官員還說,影視局護航的事不只這樁,「東西」製作團隊,從導演和後製都是香港人,卻 以國片名義送審;但影視局卻教他們「改片頭字幕」,將台灣方也列名「參與製作」,取 得國片身分。因國片在上映時可拿補助,未來出國參展,也可拿獎勵,「未來其他香港、 陸片是否也可比照辦理」? 不過官員也指出,沒有明顯的證據證明,此案是更高層官員授意;但無論如何,「法律不 能因為某些人而轉彎」。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heater/M.1451373789.A.6FC.html ※ 編輯: filmwalker (36.227.15.1), 12/29/2015 15:24:09
ruffryders: 扯 12/29 15:55
ateh: 太扯了...政府執法竟然對有錢人會轉彎,業者視法律於無物! 12/29 21:06
ateh: http://goo.gl/p13xfb 12/29 21:11
ateh: 承認是先上映才通過分級審查,卻說絕無藐視政府...矛盾吧~ 12/29 21:13
ateh: 如果都戰戰兢兢,不可能用童子賢的名義施壓...那就一定是跟 12/29 21:16
ateh: 對方有什麼關係或給什麼好處,否則公務員幹嘛幫你,只幫你這 12/29 21:17
ateh: 家... 12/29 21:17
mindsteam: 這真的太扯……。 12/29 22:47
wcc960: 不可能施壓,只是請求幫忙,然後對方就幫了,怪我喔 12/30 21:11
sleepyrat: 童子賢最近對台灣影劇也算出錢出力,但法令還是要遵守~ 01/01 03:39
YYOO: 童背後是誰又不是不知道 找他麻煩就是找自己麻煩Y 01/05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