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ncawind: 只敢貼少數個案,醫師也是會有醫療疏失,到時候只會講醫07/10 18:46
→ ncawind: 師是人不是神,重點是以個案為中心的醫療,而不是上對下07/10 18:47
→ ncawind: 藥師也只是要醫藥分業,沒有要獨立診斷,醫師緊握著處方 07/10 18:48
→ ncawind: 簽不放,還不是為了利益 07/10 18:49
出事了就推說是個案就是了?
可是,這些個案所引致的病人安全問題不就是醫師法之所以存在的理由嗎?
如果隨便治療也不會有禁忌症、病情延誤之問題的話,當然就不需要醫師了不是嗎?
難道你出門上班就不是為了利益?
醫師族群反對無醫師執照者看診完全合理
難道你會贊成無治療師執照的國術館也可以合法作PT嗎?
→ ncawind: 話說醫師啥時要把健保局給治療師的點數,還給辛苦做病人 07/10 18:51
→ ncawind: 的治療師們07/10 18:51
醫師不完全等於老闆,治療師當幕後資方的也不是沒有,你犯了以偏概全的錯誤
噓 ncawind: 我現在是沒看到有到治療所,出事的病人拉,醫師A健保的07/10 19:01
→ ncawind: 倒是不少07/10 19:01
廢話,出事的病人都送到大醫院急診了,你當然不會看到.. 這些病人也不可能再去找你
推 loveIFC: 這制度好棒棒07/10 19:08
噓 aa708: 出事的病人「都」已經送到醫院急診?可以舉例嗎?07/10 20:14
→ Winnielover: 為什麼獨立執業就會是「隨便治療」?有些狀況不能做07/10 21:01
→ Winnielover: 的治療師還是得refer出去啊 07/10 21:01
我哪一句話寫說獨立執業是隨便治療? 指出來
推 alewad: 治療師賺到的健保點數有7成都到醫師手上,剩下3成還要跟護07/10 21:13
→ alewad: 理師、行政等等均分,這不是分不均那什麼是?病人是復健科 07/10 21:13
→ alewad: 醫師治療的嗎?即便有,為何不拿復健科醫師治療的部分要來 07/10 21:13
→ alewad: 侵佔我們的?07/10 21:13
醫學中心每位病人的門急診、住院、檢查費用,也都有七成被醫院資方賺走
非唯治療師如是
以神經科醫師為例,中風病人的治療過程中,醫師也就是出一張嘴而已
藥師、護理師、治療師也沒分多少
但是神經專科醫師一年才通過二三十人而已,是珍稀資源,當然價碼就相對較高
治療師們也可以聯合起來限制後進者的考照率阿,不就簡單的供需法則
→ alewad: 治療師出資的院所有多少?壟斷了refer的醫師站在以上對下 07/10 21:19
→ alewad: 的姿態來要求的offer是否有待商確?你也犯了以偏蓋全的錯07/10 21:19
→ alewad: 誤 07/10 21:19
推 leumas: 不可否認的是樣樣都醫師來理論上應該是更安全,但醫療也有07/10 21:26
→ leumas: 經濟效益的分析,所以才會有一些業務逐漸釋出(藥/護部分)07/10 21:26
→ leumas: 所以一把抓的模式不只醫技人員不認同,健保局更是伺機改 07/10 21:28
→ leumas: 最後就是..07/10 21:28
健保局管不到自費市場
→ leumas: 最後就是簡單非處方藥/簡易侵入管線/簡單復健治療獨立機會07/10 21:29
→ leumas: 越來越高,全部跟醫師綁一起花費必定高07/10 21:30
推 n911303: 我以為做DPT是要比照WCPT的標準。(若有錯誤請指正:) 07/10 21:40
推 leumas: 這跟自費市場關係不大,而是是否有合法執行此行為的權力07/10 21:54
→ leumas: 各類醫技人員的發展其實就是要分擔醫療照護人力需求及成本07/10 21:54
→ leumas: 所以才分家的,拿藥師護理執行時發生的過失個案來反證不應 07/10 21:55
→ leumas: 該分家分權,並不是一個理想的論述 07/10 21:56
推 offcola: 好棒棒喔自己下來做不是更安全 照你說法就不需要醫師以外07/10 22:01
→ offcola: 專業啦 什麼屁話07/10 22:01
推 offcola: 請自己下來做PTOTST不要在那邊靠邀靠背共體時艱07/10 22:06
版主,劉先生說的"屁話"、"靠邀靠背",算不算違反板規啊?
→ offcola: 本文引戰 剛好而已07/10 22:18
我提出了兩個無適切醫囑就執行醫療行為的例子,並造成嚴重副作用或病安事件
完全未提到治療師,請問哪裡引戰了?
推 n911303: 冷靜:) 07/10 22:22
→ sheng320: 計較人家用字遣詞倒不如先回樓樓下那篇吧07/10 22:29
→ lindonlin: 我怎麼印象中這ID本來就到處引戰 而且引戰的水準還很低 07/10 22:35
→ lindonlin: 忘記是在哪看到的了07/10 22:35
→ lindonlin: 不過光就這篇來看他既沒築夢也沒逐夢 只是來打自己臉07/10 22:36
除了貶低別人以外,你是否有能力提出合理的反駁或是具建設性的發言?
噓 Winnielover: 你回一樓的推文第一段最後一句:07/10 22:37
→ Winnielover: 「如果隨便治療也不會有禁忌症、病情延誤之問題的話07/10 22:38
→ Winnielover: 」如果這句話不是我理解的那個意思,那是指誰隨便07/10 22:38
→ Winnielover: 治療?07/10 22:38
沒有在指誰,任何進行"隨便治療"的人物或情境都適用
→ Winnielover: 但「隨便治療」這個情境跟獨立執業的相關性是...?07/10 22:48
→ Winnielover: 當然復健科醫師的診斷可以篩選出一些不適合執行治療07/10 22:48
→ Winnielover: 的人,但很多PTOTST的專業評估醫師並不會啊 07/10 22:49
→ Winnielover: 所以分開診斷有什麼問題嗎?為什麼一定要透過醫師? 07/10 22:49
→ FOOLFISHMAX: 門診只看五分鐘或要什麼就給什麼算隨便治療嗎?07/10 22:54
推 alewad: 結果自己不敢回建設性建言?07/10 23:20
噓 louisex4: 像美國就是一個要向台灣學習的國家,應該廢除其他專業07/10 23:42
噓 louisex4: 能獨立看診這種危險的事情,不然遲早會像原PO說的一樣07/10 23:45
噓 louisex4: 因此原PO支持廢除婦產科醫師獨立看診(我不支持,不需 07/11 00:05
噓 louisex4: 要幫我扣帽子)07/11 00:07
可是,依據Lancet期刊的論文,經過無數婦產科醫師的努力
台灣的孕婦死亡率從1957年的125.9人/每十萬名活產,下降至2011年的5人/每十萬名活
產。
這個數字,並不比美國差,而且還更優秀耶
當然您所舉的例子是很少見的,不過我們除了婦產科醫師,還能有更優秀的選擇嗎?
當然您如果不信任婦產科醫師,可以選擇產婆、助產士,或是燒開水自己在家裡生
(我並沒有不尊重產婆、助產士或自行生產的意思,只是提及您可以做的選擇)
而且您說的對,就孕婦死亡率較低這部分
我也贊同您的論點,「美國就是一個要向台灣學習的國家」
請見以下連結:
被告怕了!台灣婦產科醫師遭集體「殲滅」 撰文者 劉育志醫師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3959
Maternal mortality for 181 countries, 1980-2008: a systematic analysis of
progress towards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 5.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20382417
推 ftyu: 藥師給藥會出問題 治療師也會出問題 醫師也會出問題07/11 00:12
→ ftyu: 醫療不管各種專業本來就都會有誤診或是過失 誰可以做到100%?07/11 00:13
噓 kazetatsu: 我以前眼角紅腫看眼科,說感染然後開藥膏給我擦,看了 07/11 01:21
噓 kazetatsu: 好多次不見起色。後來改去別間馬上發現是帶狀皰疹,所07/11 01:21
噓 kazetatsu: 以那個眼科醫師是否也不該獨立執業?07/11 01:21
是感染沒錯啊,帶狀泡疹會侵犯角膜,開個藥膏給你,錯了嗎?
噓 offcola: 可以轉到藥師版跟護理師版討論看看啊 大概只有治療師版這 07/11 04:08
→ offcola: 麼和善 07/11 04:08
推 louisex4: 哇,居然切題的回答我的部份,嚇壞我了!07/11 08:24
→ allan4362: 樓上K大的herpes simplex keratitis,一言以「感染」蔽 07/11 08:52
→ allan4362: 之。似乎過於武斷!07/11 08:52
這位先生,人家說的是帶狀疱疹(herpes zoster),你說成單純皰疹(Herpes simplex)..
這兩個不一樣東西喔~ 有點無言.. 不單純是感染的話,你倒講講看是啥?
還有你說的指示用藥證據在哪裡啊? 截圖給我看看
※ 編輯: IN (220.130.168.116), 07/11/2016 09:51:32
→ allan4362: 上面就是我提的「武斷」。因為一般非專科或是民眾無法 07/11 11:45
→ allan4362: 清楚分辨「帶狀皰疹」或是「一般性皰疹」,今天僅從患07/11 11:45
→ allan4362: 者病史回顧自述「帶狀皰疹」,便以帶狀皰疹在網路上作07/11 11:45
→ allan4362: 後續討論。專業醫師應由發病方式、疼痛分佈、視力影響07/11 11:45
→ allan4362: 等資訊一一蒐集,最終才能作出「帶狀皰疹」的結論。而07/11 11:45
→ allan4362: 非僅從自述「帶狀皰疹」,就開始討論帶狀皰疹如何如何 07/11 11:45
→ allan4362: !這就是一種「武斷」!用藥上!沒有問明藥膏成份、處07/11 11:45
→ allan4362: 方使用方式、個案共病問題等!直接斷言該醫師使用「藥07/11 11:45
→ allan4362: 膏」就是沒問題,也是一種「武斷」!遑論抗病毒藥劑討07/11 11:45
→ allan4362: 論了嗎? 07/11 11:45
沒證據就說眼藥水是指示用藥也很武斷阿,你的證據在哪?
噓 rota: 藥師的敵人不差你一個,OK的啦07/11 18:49
請看清楚,兩篇新聞提到的都是個別藥師違法的密醫行為
→ juhn: 呵,IN跟rota兩位有事嘛,到治療師版戰醫療人員,然後把醫師07/11 22:41
→ juhn: 之外的醫療人員數落一遍.....留點力氣給波波跟中中吧07/11 22:41
※ 編輯: IN (114.136.234.120), 07/11/2016 23:46:57
→ rota: 樓上顯然國文不太及格或誤以為我反串 07/12 00:59
→ rota: 個別醫師密醫,誤診,雇用無牌藥師或私自刻印藥師章調劑的有少 07/12 01:23
→ rota: 更正,雇用無牌藥助 07/12 01:23
→ rota: 醫師敢笑藥師?笑死人,連盜刷健保卡還要門前藥師扛,平行世界? 07/12 01:24
→ rota: 爽到炒地皮和股票就惦惦,還想開地圖砲 07/12 01:25
噓 goodwish: 也不是沒遇過什麼都不會,連診斷都要物理治療師寫的醫師 07/14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