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uelamb: 56不能亡 10/13 17:57
噓 az61007: 首噓 10/13 18:37
噓 qq1030: 可以請問一下四次被桶,下一次直接永桶的依據從何而來嗎? 10/13 18:55
推 momoWade: 任意板規累犯且明知故犯、惡意違規者永久水桶+退文 10/13 18:58
→ qq1030: 他這次內文空泛 上次是錯誤資訊兩次 引戰一次 10/13 19:02
→ qq1030: w板主講的是再有第五次 你講的是累犯 似乎沒有交集 10/13 19:03
→ bluelamb: 累犯是只要觸犯版規都算吧...沒有一定要同一條 10/13 19:03
→ qq1030: 是嗎 那板規第三條累犯跟第五條多次觸犯板規為何要分開講? 10/13 19:04
→ qq1030: w板主算的第四次被捅 就是建基於多次觸犯板規不是嗎 10/13 19:06
→ online135: qq1030的意思應該是 為何第五次永桶 不是第四次 第六次 10/13 19:10
→ online135: 是這樣嗎? 10/13 19:10
→ bluelamb: 在版上找永久水桶的記錄 好像也有一個是累計5犯就永久 10/13 19:12
→ qq1030: 不是問第幾次 是問為何有累計多次就變永桶的口頭規定 10/13 19:15
如果多次觸犯板規,會被列為此板的不歡迎使用者,這點應該可以有共識?
而在這位使用者前一次被水桶的公告中,另一位板主已經給過警告,
● 3 m 7 5/16 pzboy □ [公告] soniccsie 水桶28天
┌─────────────────────────────────────┐
│ 文章代碼(AID): #1LLrvU-9 (ToS) [ptt.cc] [公告] soniccsie 水桶28天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31789150.A.F8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7 Ptt幣 │
└─────────────────────────────────────┘
另外此ID為累犯
1 m 4 4/19 pzboy □ [公告] soniccsie 水桶7天
2 m 9 4/28 ice0514 □ [公告] soniccsie 水桶14日
皆在出桶後短短不到一個星期內又再度違規
有惡意違規之嫌疑
若之後出桶之後又再次違規將斟酌情形以惡意違規處理
因為此次違規情形與前幾次不同,所以我沒判惡意違規,已經是輕判了。
但此使用者的違規記錄已經高達四次,若出桶後再有違規記錄,
板主方將判定其為此板的不歡迎使用者,我認為合情合理。
而我判決前也確實翻過前一位多次累犯而被判永桶者,的確也是第五次,
雖然不同的板主在裁量的尺度拿捏上難免不同,但對於屢次觸犯板規而不改者,
我想板主方的態度是一致的。
另外,在我還不是板主的時候,我就曾經聽某板主說過類似的話:
如果真的這麼在意自己在這個地方的發言權,那就該更加謹言慎行、愛惜羽毛。
推 weigod: 為什麼qq1030總是在這種時候才會出現 10/13 19:28
推 devsai01: 因為正義總是遲來啊 10/13 19:28
※ 編輯: wlkb0000 (111.184.98.79), 10/13/2015 19:54:23
推 garfunkel: 板規比遊戲好玩,盡頭了 10/13 19:30
推 argus0519: 可能 qq1030的本尊下一次就是違規第五次了吧 10/13 19:38
→ qq1030: 在此公告底下哪裡講得不對請指教 討論我本人沒什麼意義 10/13 19:40
推 jopanpan: 意義是XX 10/13 19:46
→ kevio: momoWade: 任意板規累犯且明知故犯、惡意違規者永久水桶+退 10/13 19:50
→ kevio: 這不就說明了嗎?? 10/13 19:50
推 qq1030: 看完回覆 解讀是犯板規N次會被列為不歡迎 目前N=5 感謝 10/13 20:10
推 peterman167: 沒啊,因為最古老板規是寫四次永桶 10/13 20:32
推 peterman167: 只是為了提防有人認為這樣就有免死金牌硬要一直犯板 10/13 20:33
推 peterman167: 規,才會有另外一條可直接永桶 10/13 20:33
→ wlkb0000: N=5是你的解讀,不是板主方的意思,謝謝 10/13 20:57
推 garfunkel: 我也不懂遊戲討論板從來不參與遊戲討論只檢視板主有什 10/13 21:11
→ garfunkel: 麼意義 10/13 21:11
→ qq1030: 你引用PZ的判例 說雖然彼此尺度不同 但對於屢犯板規者態 10/13 21:12
→ qq1030: 度是一致的 都是第五次 以你的意思跟此次判例的作為 10/13 21:13
→ qq1030: 說你目前N=5 好像不為過 10/13 21:14
→ qq1030: @gar 我每一篇文章討論都有在看 你所謂參與是指? 10/13 21:15
→ qq1030: 想把板規問清楚就叫檢視板主? 這帽子還真不小 10/13 21:17
→ qq1030: 還是說沒在此板發言討論遊戲的就沒資格詢問板規事宜? 10/13 21:21
→ online135: 感覺qq1030沒針對版主 只是想搞清楚線在哪裡 10/13 21:22
→ online135: 可是我覺得 有時候線不能講太清楚 不然會被有心人玩 10/13 21:22
→ tomoti: 惡意累犯就2次就有一腳踏在永久水桶裡了,剩下看誰推它進去 10/13 21:24
→ tomoti: 剩下就尺度每人認定的尺度問題 10/13 21:25
推 qq1030: 的確不針對 今天就算最屌的板主發文 我也會(小聲)問阿 10/13 21:31
推 isacheng: 大家晚安 10/13 21:40
推 anonova: 你們怎麼這麼好上鉤啊 10/13 22:15
→ wlkb0000: P板主都講了那段,你還要執意的界定n=5,我也沒辦法囉 10/13 22:35
→ wlkb0000: 態度一致指的是屢次觸犯板規會永桶,裁量尺度不盡相同 10/13 22:40
→ wlkb0000: 所以N不是定值 10/13 22:40
推 online135: 主官裁量權(蓋章) 10/13 22:44
推 taine: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10/14 20:52
推 taine: 去探討N是多少理論上是可以寫成論文發表哦! 10/14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