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blueocean292: 這個 都能警告而已 標點符號的案子不改判? 12/27 17:32
→ creamdancer: 不影響 12/27 17:33
噓 garfunkel: 笑嬷由你,好板主我自為之 12/27 17:34
噓 blueocean292: 沒有針對個人 純粹就標點符號的案例完全不能理解 12/27 17:37
→ blueocean292: 他標點符號半形跟全形有差 會誤導人?會擾亂版上秩序 12/27 17:38
→ blueocean292: ? 這篇血量有差異可能造成的問題 只要警告 12/27 17:39
→ blueocean292: 半形括弧 跟全形括弧的差異需要桶7天 ? 12/27 17:41
→ blueocean292: 你那條判決列出的板規都說了 嚴重者處桶7天 12/27 17:41
→ blueocean292: 最輕警告一支 請問標點符號錯誤 算是嚴重的事? 12/27 17:42
→ bookticket: 那個...宋主席請您發表一下看法wwwwwww 12/27 18:01
→ dajyunlin: 先別管我的政見,KmT跟DPp搞爛了16年呢 12/27 18:13
噓 a10232742: 新官上任三把火喔?標點判決問題不少人關切 不聞不問的 12/27 20:21
→ a10232742: 你桶神? 12/27 20:21
噓 sadghost: 你不會像之前那樣 砍掉這篇文章 自己寫一篇喔=.= 12/28 00:04
推 wlkb0000: 恩..我不覺得針對之前分類帽錯誤的判決有問題 12/28 01:22
→ wlkb0000: 甚至creamdancer還先提醒了該篇作者要修正分類帽 12/28 01:23
→ wlkb0000: 在分類帽的規範上,對我來說不管是同音異字,或者半全形 12/28 01:26
→ wlkb0000: 標點符號的差異,兩者是相同的。 12/28 01:27
噓 bookticket: 沒有人說那個分類帽沒有用錯, 那個人的確是違反分類帽 12/28 01:27
→ bookticket: 使用的那條版規沒錯拉; 但重點是明明那條版規的罰責是 12/28 01:27
→ bookticket: 從警告到七天, 只不過是不小心符號用錯 有必要開到大 12/28 01:27
→ bookticket: 傷七天? 要的是你出來說明為什麼不能只判警告就好 懂 12/28 01:27
→ bookticket: 了嗎? 12/28 01:27
→ wlkb0000: 我有看到前面有人說板主可以順手改掉就好,如果這樣的話 12/28 01:27
→ wlkb0000: ,那所有的分類帽錯誤都可以板主順手改就好 12/28 01:27
→ wlkb0000: @bookticket 你可能要追朔到為甚麼當初分類帽錯誤的判例 12/28 01:30
噓 bookticket: 然後就像上面藍海說的, 這篇血量差異造成的誤導判警告 12/28 01:30
→ bookticket: , 分類帽大小寫符號用錯沒害到人判七天? 判決比例你們 12/28 01:30
→ bookticket: 自己都不覺得可笑歐 12/28 01:30
→ wlkb0000: 都是七天,然後我覺得錯字和錯符號意義相同。 12/28 01:31
→ wlkb0000: 不同條的板規,拿來類比沒有意義,至於這篇為什麼只有 12/28 01:31
→ wlkb0000: 警告,一大部分原因是當初把這條寫入板規時規範的不夠 12/28 01:32
→ wlkb0000: 完善,在此篇公告文末也有說了近期會修正此條板規 12/28 01:32
→ bookticket: 你要我追溯分類帽錯誤判例的意思我有點不太懂 麻煩你 12/28 01:32
→ bookticket: 說清楚一點 感謝. 12/28 01:32
→ wlkb0000: 分類帽錯誤的判例都是七天,板主認定符號錯和同音異字 12/28 01:33
→ wlkb0000: 都是分類帽錯誤,同樣七天。 12/28 01:33
推 bookticket: 重點就是為什麼都是七天阿 那條版規不就明明說輕的可 12/28 01:38
→ bookticket: 以判警告 那你們要不要直接把那條版規的最輕警告的那 12/28 01:38
→ bookticket: 句拿掉?(反正你們都判七天阿) 12/28 01:38
→ wlkb0000: 所以你的疑問是"分類帽錯誤為什麼是七天" 12/28 01:39
→ wlkb0000: 還是"為什麼標題錯也要七天" 12/28 01:39
→ wlkb0000: *標點符號 12/28 01:40
→ wlkb0000: 我看上一篇和這篇大多數人是說前者,所以我針對前者解釋 12/28 01:41
→ wlkb0000: 如果讓你覺得我在雞同鴨講,那不好意思 12/28 01:41
噓 wlkb0000: 又手誤..是後者= = 12/28 01:42
推 bookticket: 我的疑問是為什麼分類帽錯誤的你們判的罰責一律是七天 12/28 01:45
→ bookticket: ? 那條版規明明說輕的可以判警告, 那為什麼你們不視情 12/28 01:45
→ bookticket: 節輕重 而是一律七天? 或者我換個方式問好了 什麼樣的 12/28 01:45
→ bookticket: 分類帽錯誤你們才會援引到那條版規的最輕警告而只判警 12/28 01:45
→ bookticket: 告? (阿 如果都沒有任何情況會判到警告 那麼分類帽版 12/28 01:45
→ bookticket: 規的最輕警告到底是寫什麼意思的?) 12/28 01:45
→ wlkb0000: 恩..我無意閃躲問題,但板主上任第一件事情都是翻判例, 12/28 01:49
→ wlkb0000: 有判例的案件大部分就會依照判例下去判,所以你問我這問 12/28 01:49
→ wlkb0000: 題,大概不是我能回答的範圍。 12/28 01:49
→ wlkb0000: 不過我也蠻疑惑,為什麼到現在才想到要問這個問題。 12/28 01:50
→ wlkb0000: 當然也有一些我個人認為的黑暗期,那些判例我會盡量少用 12/28 01:52
推 bookticket: 因為之前沒看到有人只因為分類帽大小寫弄錯就被判到七 12/28 01:52
→ bookticket: 天阿 現在看到了 就現在問而已 12/28 01:52
→ wlkb0000: ,但像分類帽這種其實一直以來標準都算一致。 12/28 01:52
→ wlkb0000: 所以你的問題還是回到標點符號大小寫啊XD 12/28 01:53
推 bookticket: 不對 是因為照那條版規是有可以判警告的空間, 但很多 12/28 02:02
推 bookticket: 但很多人不懂的就是為什麼明明分類帽大小寫弄錯這看起 12/28 02:04
→ bookticket: 來沒到很嚴重的錯你們都直接拉到大傷判七天, 那到底你 12/28 02:04
→ bookticket: 們認為分類帽還有什麼樣的輕微錯誤可以只判警告就好( 12/28 02:04
→ bookticket: 更直接地說, 就是分類帽大小寫弄錯符合很多人認知的 12/28 02:04
→ bookticket: 情節輕微, 但顯然這跟版主的認知不同, 所以很多人也才 12/28 02:04
→ bookticket: 會想要弄輕楚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避免日後不知不覺誤 12/28 02:04
→ bookticket: 踩版規被判大傷) 12/28 02:04
→ wlkb0000: 恩..如果你翻過我剛上任的判決,其實我也判過警告, 12/28 02:13
→ wlkb0000: 但後來和其他板主溝通過後,共識是要以判例為主。 12/28 02:13
→ wlkb0000: 所以目前來說,這條分類帽錯誤大概只有我判過警告, 12/28 02:17
→ wlkb0000: 但那次判決經討論後被認為是失誤的,所以後來也不會參考 12/28 02:18
→ wlkb0000: 此次的案件,我認為分類帽同音異字或半全形差異, 12/28 02:20
→ wlkb0000: 對/搜尋文章的影響來說是一樣的,所以往前抓判例就是7天 12/28 02:21
→ wlkb0000: 簡單來說,我/[無用]就是搜不到那篇 12/28 02:22
→ wlkb0000: 而當初分類帽規範就是為了便於搜尋與管理文章 12/28 02:22
→ wlkb0000: 所以我也不認為標點符號錯誤就該只判警告 12/28 02:24
噓 dave9898: 我用分類帽搜尋很少連框框也打,其他人常用嗎 12/28 02:26
→ dave9898: 所以板規有要修嗎如果根本不會只判警告的話 12/28 02:27
推 wlkb0000: 我個人是真的會用啦,可以直接篩掉一些非此TAG的文 12/28 02:28
→ dave9898: 沒有要修分類帽統一7天大概就是繼續笑罵由人吧 12/28 02:28
→ dave9898: 我老實說那只有攻略文需要去篩吧而且手機打框框也很麻煩 12/28 02:30
→ dave9898: 需要篩的大概就是像[黃雷]這種文,說會方便我覺得不盡然 12/28 02:31
→ wlkb0000: 可是瑞文,我是用PC去搜的阿 12/28 02:32
→ dave9898: 無用文就根本不需要篩,甚至篩了可能還篩掉想找的 12/28 02:32
→ wlkb0000: 然後沒有[黃雷]這個副標呢 12/28 02:33
→ wlkb0000: 你討論某一種文需不需要篩,我認為跟案件沒啥相關, 12/28 02:33
→ wlkb0000: 只要其中一種文需要,那符號錯了就是會影響 12/28 02:34
→ wlkb0000: 另外板規的確該修,畢竟板主換了一大半,有些東西不改板 12/28 02:34
→ dave9898: 那回前面的問題,板規到底改不改?,警告直接拿掉好嗎 12/28 02:35
→ dave9898: ok 12/28 02:35
→ wlkb0000: 規的話,就是一直照著判例走,但板規要調整的話需要板主 12/28 02:35
→ dave9898: 因為黃雷太廢了沒文章我不知道他的標籤是機關,總之上面 12/28 02:36
→ dave9898: 說的就是類似的地獄文 12/28 02:36
→ wlkb0000: 群的共識,最近大家輪流忙比較難討論,但的確有意要修。 12/28 02:36
→ dave9898: 那再問,你說的"需要"到底是,你需要還是板友們需要,我 12/28 02:41
→ dave9898: 說真的,搜尋加框框可能不是那麼大眾的做法。你自己需要 12/28 02:41
→ dave9898: 加不代表每個人都要加。我傾向相信大家習慣打少一點字, 12/28 02:41
→ dave9898: 再加上我前面就說了手機真的打框框很麻煩。如果這邊的篩 12/28 02:41
→ dave9898: 選需要只是你們自己要方便找文判決什麼的話就這樣吧隨便 12/28 02:41
→ dave9898: 了,不是的話你們自己再想想到底判決的目的是什麼 12/28 02:41
→ dave9898: 完了我現在也變成只會在公告下的推文出現了,可能開始有 12/28 02:43
→ dave9898: 人要背地裡酸我了哈哈哈 12/28 02:43
→ wlkb0000: 光是你舉的地獄級例子就夠了不是嗎? /[宙斯] /宙斯 12/28 02:45
→ wlkb0000: 另外板主在管理或者小板主在收錄文章時候的確也會較方便 12/28 02:46
噓 dave9898: 看來你還是無法理解我要表達的意思,沒關係,我放棄,笑 12/28 02:49
→ dave9898: 罵由人,我已經盡力講清楚了...算了反正我不會當板主哈 12/28 02:50
→ a0981314780: 當想法先入為主且根深蒂固,誰都撼動不了。 -PEACE- 12/28 04:11
→ sadghost: 只能說這個人的判決每次都引起不少反感...... 12/28 07:30
→ sadghost: 都有模糊地帶可以讓人爭議.... 12/28 07:30
→ sadghost: 把小事化大事的本領.. 12/28 07:31
→ sadghost: 雞蛋裡面挑骨頭 從他第一次砍掉別人的文章自己發 12/28 07:32
→ sadghost: 這種性格 不會做人..... 12/28 07:32
這邊您是不是記錯人啊?
處理龍刻那次並不是我呢@@...
噓 dave9898: 睡醒補充下,我上面不是說wlkb是無法溝通的人,只是無法 12/28 10:38
→ dave9898: 容易地在此取得共識而已 12/28 10:38
→ bookticket: 我覺得wlkb,pz,ice通常都算是很好也很願意好好溝通了 12/28 10:46
→ bookticket: (沒提到的 不予置評) 12/28 10:46
→ bookticket: 至少現在wlkb有出來好好交代是因為什麼原因 分類帽符 12/28 10:48
→ bookticket: 號大小寫用錯 會是嚴重有關係的(當然能不能接受是看 12/28 10:48
→ bookticket: 個人)(但至少我覺得願意出來好好講清楚 感覺有誠意多 12/28 10:49
→ bookticket: 了) 12/28 10:49
昨晚有其他事情沒有電腦用,現在在這邊也大致上提下我自己本身的處理方式
在上任之初,每次判決時,會先詢問過其餘幾者,以及去找多篇過往判例來參考
就像此篇提及的分類帽部分,同時我也依循過往的判例裁罰,
這邊在裁罰前,也有適時提出讓該名板友有修正的時間,
手機並不是打不出該符號、以及可以使用電腦做修正的動作,有多種方法可以辦到。
在最後裁罰前,依循著前任幾者板主間的判例,做統一裁罰的標準。
以這次的分類帽來說,用 / 去搜尋,若不打全形/半形的[],依舊能找到自己想要的。
但是並不是每人的使用方法都是相同的,這邊的使用者也包含 小板主/板友。
一來使用分類帽,是為了方便統一與統整相關分類之文章,
使得 使用者/管理者/精華區管理者,能透過更精細準確的 /[OO] 去搜尋到該分類文章,
而非用了 / 去搜尋後,還得額外花時間過濾條件(當然也可以用!去過濾不要的條件)。
另外有關於順手修正的部分,並不是我們不願意做,
而是當我們在犯此問題者沒有理會提醒後,順手修正了,下次還是出現一樣的情況,
一來增加管理上額外的成本不提,也容易讓使用者不是那麼在意該條板規的用意。
至於七天的部分,這邊並無意閃躲,新任板主上得依循過往判例去做同標準之判決。
最後就是有關於最近遇到的判決部分,有不少板規需要做修正與改善的,
在執行上我有提出不少疑慮,range過於小或過於大的情況都有,會難以拿捏。
有些板規在當初實行時,並沒有對詳細細則做討論,以致於有滿多延伸狀況出現。
現在遇到了,會逐步做出改進的動作,使之不那麼的死板或是漏洞。
當然包含 攻略文、分類帽的部分,這邊就一一的討論出結果在做公告動作。
※ 編輯: creamdancer (59.127.113.22), 12/28/2015 13:4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