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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內容: ┌─────────────────────────────────────┐ │ 文章代碼(AID): #1Mr4r1cH (ToS) [ptt.cc] [ToS] 看板 選情報導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56753985.A.99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57429 m48 2/29 [馬路探子] □ [ToS] 看板 選情報導 ○使用者 catch27 的建議: 玩PAD阿 玩這抄襲之作 很爽唷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f. 本板嚴禁討論其他轉珠類型遊戲 範圍包含(但不限定於)活動、畫風、內容、數值設定、卡片名稱、 檔案取得、帳號內容、關卡內容、抽卡相關、等 此板規之使用將採取附帶為原則,在未觸及其他板規,僅單獨觸犯此板規時, 將不受到懲罰。 (1)此為ToS專板,如有惡意違反板規 1-f 將以鬧板論。 (2)如違反其他板規時,同時違反1-f,將綜合水桶處理。 (3)發文討論有關1-f,且關於ToS薄弱者,將以鬧板論。 (4)推文亦禁止過度討論1-f相關內容。 判決: 引戰 28日 鬧板 28日 再有類似違規以惡意違規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72.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56813447.A.119.html
DUNA: 哈哈哈 03/01 14:25
kikikinds: 抓到惹 03/01 14:27
az61007: 呵 03/01 14:27
ansfan: 喝 03/01 14:30
isacheng: 啊 好險我沒用這招啊 哈哈哈你看看你 03/01 14:30
c871111116: 原來那邊也會有事喔XD 03/01 14:51
ice0514: 都是看板上的公開內容 基本上跟推文一樣.. 03/01 14:55
Ice0823: 這樣也桶 一言堂? 03/01 15:02
Lifter: 活該www 03/01 15:05
dannyace: 做人還是老實點 整天想鑽小漏洞 03/01 15:06
ga652206: 引戰啊 你看看你 03/01 15:21
GodCopyTower: 抓到炸彈魔惹 03/01 15:29
m821215: 查好細啊~是住海邊嗎~~~ 03/01 15:32
ga652206: 被檢舉的啊 03/01 15:37
garfunkel: 這沒啥好查的 自己要在這麼明顯的地方作死就是自己蠢 03/01 19:16
peterman167: 我覺得這遊戲這麼久了還有人可以這麼憤慨XD 拿這份 03/03 10:34
peterman167: 憤慨心去投剛吼 搞不好都上了XD 03/03 10:34
catch27: I AM BACK ^^ 06/14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