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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內容: ┌─────────────────────────────────────┐ │ 文章代碼(AID): #1PjKs3UH (ToS) [ptt.cc] Fw: [問題] 三大獎總是有一個抽不?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505054083.A.79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文章代碼(AID): #1PjKRMhg (ToS) [ptt.cc] Re: [閒聊] 這個版是不是被瘋頭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505052374.A.AE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8 Ptt幣 │ └─────────────────────────────────────┘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 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d. 分享抽卡文,限5石抽(含)以上才可另開文章,並需附上背包圖片以茲證明。 (5抽以下請到置底閒聊區分享。) 六. 分身帳號、多重帳號、代發文章者處理方法。 a. 經查獲之分身發文、推噓文時,比照本尊水桶期限處理,反之亦然。 判決: 一.d 7天*2(暑假條款)=14天 分身相同判決 附註 : #1PjCy_Gc □ [閒聊] 這個版是不是被瘋頭的人管控了 #1PjKRMhg R: [閒聊] 這個版是不是被瘋頭的人管控了 這兩篇討論板務 有些板對於發文討論板務的有罰則 但是本板板規沒寫 因此無法針對討論板務開罰 因文章無違規 故不刪文 另外 分身部分 板規只有依本尊罰則開罰 並無劣退之類的判決 因此罰14天 之後會去帳號部檢舉分身 但已非本板討論事務 不多加敘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19.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505055103.A.728.html
MoDerF: 真快XD 09/10 22:53
Linevea: XD 09/10 22:54
jacktoad: XD 09/10 22:54
hownever: 才14天R 09/10 22:54
※ 編輯: crazysun (1.200.219.155), 09/10/2017 22:54:51
suhaw: 好快的刀 好輕的傷 09/10 22:55
Ssy990324: 會不會有律師朋友 抖 09/10 22:55
peter0627: 分身不用劣退真便宜 09/10 22:56
dannyace: 好好喔大學生都還沒開學嗚嗚 09/10 22:58
leo42054205: 笑出乃的話是不是會敗人品啊 算了反正我已經笑完了 09/10 22:59
kimisawa: 14天就開出律師 跟被罵王八蛋抬臉書好像 09/10 23:03
CenaWang: 140天還差不多 09/10 23:08
※ 編輯: crazysun (1.200.219.155), 09/10/2017 23:13:35 ※ 編輯: crazysun (1.200.219.155), 09/10/2017 23:15:05
amigo30143: XDDDDDDDDDDDDDDDD笑了 09/10 23:17
t13thbc: 分身不好啦 在某版就是用分身 結果被捅了三年 09/10 23:19
luke2: 某邊緣人還在那邊自嗨XDDDDDDDDDDD 09/10 23:29
JSeung: 啊哈哈你看看你 09/10 23:51
dennishsieh: 阿吉要被吉了 09/11 00:20
dennishsieh: 大家一起去法院前面抽卡啊~ 09/11 00:21
StevenZ: (大心) 09/11 00:24
ejijo761115: t13要等三年才能反詹了... 09/11 01:38
feyhs: 狂日666 09/11 03:15
omyg0d2007: 推XD 09/11 04:38
chooxs: 分身部分,去帳號部不是只是鑑定是否分身以利處分嗎? 09/11 07:42
rehtie: #1M2-xpc4 (ComGame-Plan) 沒受申訴不需要送帳號部 09/11 11:18
bingreen: 好快 09/11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