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tsmyspirit: 暗遊R7一樣碰到那狀況QQ 07/30 12:23
推 Aerith: 所以R7要乖乖待直傷或是奇犽當頭解嗎 剩這關沒打 07/30 12:25
推 hsinhc: 暗遊不用奇犽當頭,奇犽變身閃避可解 07/30 12:26
推 GZEN: 推路克隊攻略 07/30 12:36
噓 denicehan: 地頭蛇 07/30 12:41
推 alan1943: 推 07/30 12:42
→ alan1943: 冷不防又被閃... 07/30 12:43
噓 acer5738G: 幹 閃屁 07/30 12:47
推 kobelake: 真閃 07/30 12:48
推 Aerith: 還好我現在看路克文習慣戴墨鏡 07/30 12:48
我覺得啦 中文不好的話就少說幾句比較好:)
推 meredith001: 推攻略+閃光蛋 07/30 13:02
推 omyg0d2007: 中午不好的話就考慮一下早晚潔牙方案也不錯 07/30 13:03
→ kevio: 現在不是流行 中午不好嗎!? 07/30 13:16
推 birthday0521: 我暗遊哪關 還有一隻幽助沒變身 變身後就無視6回鎖 07/30 13:19
→ birthday0521: 攻了 不知道484BUG 還是我火了 07/30 13:19
→ birthday0521: 5回 07/30 13:20
這方法OK 不過我當時都變身了
推 omyg0d2007: 我暗遊R7那個雖頭上有數字但我還是能打出傷害不知為何 07/30 13:21
→ omyg0d2007: 我是用潔牙 當時頭尾都有變身了 07/30 13:22
變身會洗掉頭像的debuff 這也是一個方法啦
噓 denicehan: 為何又把簽名黨撤下來了,心虛^^? 07/30 13:36
推 ken890126: 這帥哥是誰 是說這樣po照片沒問題ㄇ 07/30 14:01
推 omyg0d2007: 不是欸我那時進關前就有變身@@ 被打後頭上還有debuff 07/30 14:12
推 alan1943: 我的天啊 愛成這個樣子 07/30 14:31
→ gasbo: >///< 07/30 14:37
噓 acer5738G: 挖靠還好好保存愛人的照片 太閃了 07/30 14:37
推 urzas: 過了,謝謝 07/30 14:41
有人好像不知道什麼是肖像權 剛好我也有缺點錢 真方便呢
→ sarutobi: 原po要不要先自己查一下什麼是肖像權… 07/30 15:15
推 lbalo: 肖像權是這樣用的嗎? 沒盈利也沒貶損你的營業價值 07/30 15:16
所謂肖像權,是指自然人對於自己人像加以使用之控制權利,屬於民法第十八條的人格權
的一種,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任何自然人有權禁止其肖像未經同意而被公開使用。
→ lbalo: 你引用隱私權或個資法 要求他不能在網路上未經你同意 07/30 15:17
→ lbalo: 張貼你的照片還比較合適 07/30 15:18
→ watasiku: 肖像的公開。如將他人肖像在電視、網路、新聞雜誌公開 07/30 15:18
→ lbalo: 大大告下去 我想看結果 拜託幫我上課 07/30 15:18
我之後會附在文章後面 不用急
→ watasiku: 這個就已經算侵害肖像權了吧,Google的到 07/30 15:19
→ icesean: 還肖像權類勒 這告得成表特早就收攤了啦 07/30 15:19
覺得這樣子沒侵犯到我的肖像權的話你們也可以貼啊 嘻嘻
突然跑出一堆法律系的 滿有趣的 看誰比較會玩囉
推 planethell: 沒有前景提要喔喔喔喔 07/30 15:26
推 x850519: 缺錢不起訴又要賠仲裁費,看你最好最近多吃幾餐泡麵比較 07/30 15:30
→ x850519: 好XD 07/30 15:30
推 Seven67: 覺得這個 不成 他沒有盈利也沒有批評 也看不出來侵害名 07/30 15:31
→ Seven67: 吉不成 旁觀者也不知道照片到底是誰... 07/30 15:32
→ Seven67: 還有一點是你有修改文章的權利...雖然擅自公開照片是違法 07/30 15:34
→ Seven67: 但這個應該是不起訴 坐等板凳看囉 07/30 15:34
噓 ardyh: 就是有這種懂一些法律,就想告人的 07/30 15:40
怎麼不說有人自作聰明 呵呵
自己的權利自己爭取
→ Seven67: 剛剛研究了一下 你真到法院 應該要舉證他讓你哪裡受侵害 07/30 15:42
→ Seven67: 損失 07/30 15:42
→ Seven67: 不然可能很難要求賠償 應該在讓他多說一些的才是 07/30 15:43
→ Barolo: 你用肖像權告的話 就算贏了也拿不到錢好嗎 除非你本身有在 07/30 15:52
→ Barolo: 靠肖像賺錢 否則本來就沒價值的東西 判賠一樣沒價值阿 07/30 15:53
→ Barolo: 但提告是你個人權力就是了 07/30 15:53
噓 hihinight: 想看結果 07/30 15:53
推 lbalo: 推你依據自己權利自己爭取 只是怎麼主張自己權利也是學問 07/30 15:54
推 carllace: 涉及金額太少檢察官也會勸退…因為就算贏了損失也只會比 07/30 15:55
→ carllace: 較多…當然如果只是要爭一口氣的話另當別論 07/30 15:55
噓 hpisok: 好好一篇攻略鬧成這樣,你們也是很無聊 07/30 15:56
是啊 我也不懂來我發的攻略文貼我照片要幹嘛?
→ Barolo: 但要爭一氣的話 個資法勝算大多了 肖像權.....加油 07/30 15:57
→ kevin153212: 有懶人包嗎 07/30 15:59
推 askkkkk: 這算是權利所以不予置評,只是我比較好奇的是為啥大家都 07/30 16:02
→ askkkkk: 擺在吉下去能不能贏? 那個真的麻煩的應該是讓你跑法院... 07/30 16:03
→ Barolo: 不能贏那有什麼好吉的? 跑法院是雙方都要跑 且原告就被告 07/30 16:05
→ Barolo: 所以開庭地點會以被告近的法院為優先 原告反而要跑比較遠 07/30 16:06
→ Barolo: 若不同縣市根本原告大吃虧 所以不能贏的話根本是吉自己阿 07/30 16:07
噓 NinJa: 呵呵...快告 拜託 07/30 16:08
噓 poopoogm: 老闆一份雞排要切要辣 07/30 16:09
→ poopoogm: 阿幹按到噓晚點補推 07/30 16:10
※ 編輯: luke2 (123.192.99.35), 07/30/2018 16:12:00
推 inateriver: 那就不要亂貼別人照片不就沒事了== 07/30 16:10
→ askkkkk: 原告有被告了? 07/30 16:10
→ Barolo: 「原告就被告」 有被告是殺洨? 07/30 16:12
推 poopoogm: 補 07/30 16:13
推 askkkkk: 原告不是等於提告者嗎? 被告是PO他相片的,我理解有誤? 07/30 16:14
→ Barolo: 所以提告者要遷就被告者 所以出庭地點會是近被告者的法院 07/30 16:16
→ Barolo: 所以若告不贏 那提告者反而跑老遠去打輸官司 很難懂? 07/30 16:16
推 blueocean292: 原來是法律板啊 我還以為是TOS板呢 07/30 16:17
→ Barolo: 還是你以為原告提告後出庭日可以不出席也不派代表出席? 07/30 16:18
推 wangquanchi: Luke 原來蠻帥的R 07/30 16:19
噓 TabrisKai: 7pupu 07/30 16:20
推 askkkkk: 不是我這樣以為,只是不知道的前提下我想到PTT=台大=台北 07/30 16:21
→ askkkkk: 通常願意提告的也代表已經準備好時間跟金錢(?)了,至少心 07/30 16:22
→ askkkkk: 裡有個底,被告的無論是學生還是上班,除非是爽缺或是老 07/30 16:22
→ askkkkk: 闆,不然聽到的大多是真的跑到煩死 07/30 16:23
→ ilovemumi: 跟路克吃過一次飯 人很帥很斯文 > < 07/30 16:23
→ Barolo: 都什麼年代了誰跟你 PTT=台大=台北 就說要煩也是雙方都煩 07/30 16:24
推 joe4643: 快吉快吉 07/30 16:24
→ Barolo: 而且不能贏的話 絕對是提告者比較煩 因為開庭可以請假 07/30 16:25
推 askkkkk: 主機不是架在台北喔? 我孤陋寡聞抱歉... 07/30 16:25
→ Barolo: 不論是跟業主請假還是跟法院請假 擇一皆可 所以別搞笑了 07/30 16:25
→ Barolo: 你又不是告ptt 主機在哪有任何關係? 可以別再搞笑了嗎 07/30 16:26
推 askkkkk: 所以要跟PTT申請IP? 不然怎告? 民事報警不受理吧? 07/30 16:29
→ Barolo: 不過我百分百支持提告 坐等後續唷 路客加油! 07/30 16:29
推 Seven67: 我吉過一次 但只去法院兩次 不過整個流程到開庭結案一年 07/30 16:30
→ Seven67: 半 07/30 16:30
噓 qoo4628802: 個資法還差不多 肖像權? 07/30 16:31
→ Barolo: 正常阿 法院其實很忙 案件都要排很久 07/30 16:31
推 Seven67: 我那次還是毀謗 判賠一萬 對方還不付款 自費花兩千拿債權 07/30 16:37
→ Seven67: 憑證去法院強制扣他財產給我 所以只得八千 07/30 16:37
噓 coeXist: 法律討論無關版旨 可否移駕專版再討論? 07/30 16:38
噓 BailiTusu: 哈哈哈哈哈哈 07/30 16:44
噓 tamama000: 。 07/30 16:45
噓 gj4vm6vu4: 看推文想到我被人用拳頭打臉對方只給1500就氣 07/30 16:49
噓 CS0000000000: 哈哈哈哈 07/30 16:54
推 bookticket: 未經當事人同意 拿該人推文當簽名檔是違反站規的 07/30 16:57
→ dannyace: 是真愛 07/30 17:12
推 LawLawDer: luke大 小弟真的法律系 肖像權沒有拿去盈利的話 07/30 17:13
→ LawLawDer: 真的告不成 要換別ㄉ請求權基礎 07/30 17:13
→ LawLawDer: 肖像權不是這樣用ㄉ 07/30 17:14
→ LawLawDer: 好比我今天拿周杰倫的照片說他是我產品的代言人 07/30 17:15
→ LawLawDer: 這種狀況之下 周杰倫可以說肖像權被侵害 07/30 17:15
→ LawLawDer: 跟我請求用他照片當作代言人所賺取的利益 07/30 17:15
→ LawLawDer: 可是單純貼別人照片 跟肖像權一點關係也沒有 07/30 17:16
→ LawLawDer: 打個比方 常常看爆料公社 那種路人之間互拍 07/30 17:16
→ LawLawDer: 被錄影的路人常常會講 你再拍啊 你在侵害我的肖像權 07/30 17:17
→ LawLawDer: 這種都是欠缺法律知識的說法 07/30 17:17
→ LawLawDer: 因為如同上面大大所言 如果這樣就侵害肖像權 07/30 17:17
→ LawLawDer: 表特版所有版友沒有人敢發文了 每天上法院就飽了 07/30 17:18
推 birdjack: 結論是法院贏家,百姓輸家 07/30 17:19
推 LawLawDer: 但這只代表說不能用肖像權這三個字去告 07/30 17:20
→ LawLawDer: 不代表不能用其他請求權基礎去告 07/30 17:20
→ LawLawDer: 如果有需要幫忙的話 建議還是可以找律師諮詢 07/30 17:21
→ LawLawDer: 不然民事上告錯請求權基礎 往往會直接被法院駁回 07/30 17:21
→ LawLawDer: 如果真的覺得受到冒犯 並且認為需要伸張權利 07/30 17:21
→ LawLawDer: 建議找律師協助 確認請求權基礎的部分 07/30 17:22
推 carllace: 要維護自己的權利是需要花很多時間和金錢的 07/30 17:22
→ LawLawDer: 以上 祝順利 07/30 17:22
→ tn950811: 這在幹嘛?有人能給個懶人包嗎? 07/30 17:23
噓 jacky3838: 希望部要說謊 07/30 17:27
噓 joesmile: 求懶人包 07/30 17:28
推 BailiTusu: 「這種都是欠缺法律知識的說法」你這樣不是等於在說我 07/30 17:31
→ BailiTusu: 們的原po也...... 07/30 17:31
推 LawLawDer: 還好吧 法律本來就是門專業 更何況是實務上的用語 07/30 17:32
推 BailiTusu: ㄅ過我相信原po才是高手 他都說來看誰比較會玩了 這麼 07/30 17:33
→ BailiTusu: 有自信 坐等捷報囉 07/30 17:33
→ LawLawDer: 就好比「法律追訴權」等等 07/30 17:33
→ LawLawDer: 都是大家對法律用語上常有的誤解 07/30 17:33
→ LawLawDer: 這沒什麼啦 大家大學各有專業 不同事情 教學相長 07/30 17:34
推 BailiTusu: 法律追訴拳 過失殺人 公訴罪 人生三大錯覺 07/30 17:35
→ LawLawDer: 下次醫學相關的也許就換個版友來給建議或流言終結 07/30 17:35
→ LawLawDer: 有誤解沒啥 了解之後知道怎麼用就行了 07/30 17:35
噓 amigo30143: denicehan 為何一直咬著luke不放 這樣造成版主群跟閱 07/30 17:41
→ amigo30143: 讀攻略/文章的困擾了...在推文沒經過原po同意張貼原po 07/30 17:41
→ amigo30143: 的個人隱私,照片是他的,他也不是什麼網紅藝人有公開 07/30 17:41
→ amigo30143: 活動的明星,跟表特那些女優模特網紅不一樣。 07/30 17:41
推 LawLawDer: 樓上 裡面提到的法院考量的情節重大、場合、目的 07/30 17:43
→ amigo30143: 重點跟表特版不一樣的是 luke不是公眾人物。 我今天可 07/30 17:44
→ amigo30143: 以貼馬英久照片不代表我可以貼轟哥照片。(轟哥: 花了 07/30 17:44
→ amigo30143: 發 拿我跟英囧比 07/30 17:44
→ LawLawDer: 實際上法院對肖像權處理方式就是我們上面講的盈利 07/30 17:44
→ LawLawDer: 而非公眾人物就是看有沒有人格貶損 07/30 17:45
→ amigo30143: 一篇好好的攻略被亂搞 07/30 17:45
→ LawLawDer: 再提一次 表特一樣有素人或者人家fb隨便找的路人照片 07/30 17:45
→ LawLawDer: 他們都沒被搞告歪了 別再誤會法律了 囧 別再執著肖像權 07/30 17:46
→ LawLawDer: 了 07/30 17:46
→ LawLawDer: 真的要幫luke大 真的 換 一 個 請 求 權 基 礎 吧 07/30 17:47
→ LawLawDer: 刑法那個更不用講 那個是癡漢條款 沒有拍隱私部位 07/30 17:47
→ Barolo: 樓上 真的不用解釋這麼多 等看捷報就好啦 07/30 17:47
→ LawLawDer: 都不用管那條 07/30 17:47
→ Barolo: 反正要麻路客捷報要麻denicehan捷報 都好看 07/30 17:48
→ LawLawDer: 頭痛 跟我老爸一樣老是愛相信google到的一切 07/30 17:48
推 amigo30143: 肉肉的 我沒在跟你講話。不要誤會感恩。你有你的見解 07/30 17:49
→ amigo30143: 。我尊重你。我是沒看拉。 07/30 17:49
→ LawLawDer: 然後誤會法律的規範用語 用自己的想像去理解文義 07/30 17:49
→ LawLawDer: 最後上法院被駁回才在說司法不公 恐龍法官 07/30 17:49
→ LawLawDer: 囧 法律上的用語有他本身的概念 別用想像去理解 07/30 17:50
→ Barolo: 看吧 搞老半天結果老墨根本不鳥你 等看戲就好啦 07/30 17:50
→ LawLawDer: 不懂可以問 但隨便貼估狗到的東西 覺得自己懂 07/30 17:51
→ LawLawDer: 不妥啦 真的 不妥 QQ 要幫luke大就給正解 07/30 17:51
→ LawLawDer: 愛之適足以害之 QQ 不懂法律沒事的 不用硬出來 07/30 17:52
→ LawLawDer: 有我們幫luke大夠ㄌ 不用貼完被打臉然後愛面子 07/30 17:52
→ LawLawDer: 說ㄏㄏ你講的我都沒看 啊啊啊是你的見解啦 07/30 17:53
→ LawLawDer: 這樣比較難看啦 QQ” 07/30 17:53
推 amigo30143: 真的@@我尊重同系的學弟你 07/30 17:54
推 LawLawDer: ... 學長 你是不是常常被當啊 07/30 17:54
推 aibohanase: 中午靠這篇超懶人解完 下午回來整篇討論法律 囧 07/30 17:55
→ LawLawDer: 哈哈玩笑玩笑 吃個晚飯了 祝luke大順利 07/30 17:55
→ amigo30143: 我是學姊啦…@@我重點是路克 好好一篇攻略 de版友沒事 07/30 17:57
→ amigo30143: 亂搞。他們兩個只是檢舉私怨。造成版主群的困擾。 07/30 17:57
推 asdf403: 某樓真的很愛面子 笑死 07/30 17:58
→ amigo30143: de咬著路克不放。原本路克的簽名檔也沒什麼啊… 07/30 18:00
→ dracula0317: 以原就被 這個你真的要吉只能用到侵權行為 07/30 18:00
推 clairehuei: 我覺得30143跟肉肉的對話 已經可以變成簽名檔了XD 07/30 18:03
→ Barolo: 不過明知不會贏還硬要告的有一種原因 靠出庭看到本人 XD 07/30 18:09
推 amigo30143: 抱歉我不是跟肉肉的在講話真的。我是有看攻略需求的, 07/30 18:10
→ amigo30143: 看到de亂搞才講講他貼了人家照片不妥,而且他擺明是因 07/30 18:10
→ amigo30143: 為之前的檢舉私怨咬著路克不放。 07/30 18:10
推 LawLawDer: 哈哈 這也不一定啊 google 嗨抓到底是誰 07/30 18:11
→ LawLawDer: 到判決出來還是不知道對造是誰XD 07/30 18:12
→ amigo30143: 因為他貼了人家的照片啊…跟攻略何干?我也是指明de版 07/30 18:14
→ amigo30143: 友。我也是Tos的前版主,處理過類似事件,我可以推文 07/30 18:14
→ amigo30143: 吧。肉肉的你的法律高見我也認同。 07/30 18:14
推 LawLawDer: 嗯嗯沒事沒事 我打一大段肖像權的 也是希望法普一下 07/30 18:15
→ LawLawDer: 大家越懂法律一點 對於可惡的版友就越能伸張權利 07/30 18:15
→ LawLawDer: 沒有誤用法律 那作惡多端的版友就容易被制裁 07/30 18:16
→ amigo30143: 17:41分的推文我開頭即表明是在回應de的推文。與你(la 07/30 18:16
→ amigo30143: wlawder無關)。也請勿再追著我的推文咬著我。若你挑釁 07/30 18:16
→ amigo30143: 引戰違反版規我會向版主群檢舉。 07/30 18:16
→ LawLawDer: XD 好哦 07/30 18:16
→ LawLawDer: 怕 QQ.... 07/30 18:17
→ LawLawDer: 今天大家火氣好大 QQ 怕爆 07/30 18:17
推 clairehuei: 挖賽....我怎麼覺得有人糗了XD 07/30 18:20
噓 a205090a: 肖像權絕對行不通啦... 這照片如果是來自網路任何上已 07/30 18:20
→ a205090a: 公開的網站或影片 那你絕對告不贏 07/30 18:21
→ yeayeayeah: 吉不一定能成 但讓de進桶有可能嗎? 07/30 18:21
推 LawLawDer: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快被檢舉ㄌ QQ 緊張到食不下嚥 07/30 18:22
噓 a205090a: 用個資法來看也是如此 07/30 18:22
推 alan1943: 這篇怎麼突然變這樣XD 我剛運動完回來欸 07/30 18:23
→ yeayeayeah: 推人貼人照片算挑釁嗎XD 07/30 18:23
推 iskevin: 不懂耶 平常鬥鬥嘴無傷大雅 貼照片是想表達什麼 07/30 18:24
噓 boss89107: 別浪費司法資源惹 法官很累 07/30 18:24
→ amigo30143: 站規啊… 照片是個資啊。路克又沒同意他貼。 07/30 18:26
推 muscle307: 學姐好正! 07/30 18:27
噓 bleach0716: 菜雞戶啄 07/30 18:28
→ bleach0716: 互 07/30 18:28
推 amigo30143: 謝謝 <3 我看到有人誇我正 開心 07/30 18:32
推 spoon2013: 伸張隱私權吧,肖像權我覺得不成立......話說看照片你 07/30 18:39
→ asdf403: 連字都打錯的比較菜 07/30 18:39
推 spoon2013: 好像我認識的人 07/30 18:42
→ Barolo: 戰場不斷延伸耶 這篇漂亮! 07/30 18:42
噓 Rayshief: 噓denicehan 超無聊行為 07/30 18:47
→ zihquei70217: 我錯過什麼了嗎 07/30 18:49
推 imvincentlai: 真的是好好一篇攻略 因為某樓整個歪掉== 07/30 18:51
推 kxakxa1214: 精彩推 07/30 18:54
推 happychacha: 長姿勢了 07/30 18:56
推 herochang: LUKE不是公眾人物,不應該如此散佈他的帥照 07/30 19:15
推 watchr: 我…我的眼睛… 07/30 19:16
推 waxdrasd4561: 傑 木巫 木主 皮卡 犽 犽,一隊到底 07/30 19:18
推 ray30409: 推路克 加油吉下去 07/30 19:21
推 sffjh92104: 路克帥,缺女友嗎XD 07/30 19:22
推 rongrong421: 其實路克蠻帥的啊(重點誤 07/30 19:36
→ ghjkl5566: 搞錯條 幫QQ 07/30 19:50
→ TabrisKai: 拉板凳 07/30 19:55
推 card: 用同隊伍配合攻略一次就過 感謝~^^ 07/30 19:57
推 Aerith: 這篇會不會爆阿 都過完了 戰線還在拉 07/30 19:58
推 qoo00317: 謝謝分享隊伍 不然我過不了 07/30 19:59
哇 這邊什麼時候變成法律小教室了啦
我這幾天整理完證據之後會去法院 禮拜四仙水夢魘攻略最後會附紀錄
這樣子湊熱鬧的開心 想看人被吉的也開心 好嗎?
※ 編輯: luke2 (123.192.99.35), 07/30/2018 20:02:49
推 LawLawDer: \好/ 07/30 20:03
推 s6216965: 屁爆 07/30 20:09
推 nnn1106: 存在感刷起來 07/30 20:10
推 ghjkl5566: 好 喔耶! 07/30 20:18
推 coco12252003: 哇喔 這裡是在幹麻 07/30 20:21
噓 TabrisKai: 好喔 07/30 20:22
推 Ukanomitama: 跟鄉民進來看熱鬧 07/30 20:35
推 maxliao: de咬luke不放 07/30 20:52
推 dennishsieh: 路克要去哪吉 07/30 20:58
→ dennishsieh: 剛好悠遊加倍,大家去法院拉一抽靈籤盒 07/30 20:58
推 ppaaa: 無聊人家好好貼攻略 沒是貼人家照片幹嘛 坐等看戲 07/30 21:06
推 znmkhxrw: 覺得路克好可憐QQQQQ 07/30 21:11
→ znmkhxrw: 不過能針對成這樣 de也是大愛了(? 07/30 21:11
推 bmmbmmbmm: 貼照片太過頭了…… 07/30 21:48
推 Barolo: 肯吉肯推 07/30 21:48
推 factory2002: 悠遊加倍,是要拿悠遊卡抽嗎 07/30 21:53
推 Hotaru4502: 貼人照片根本無聊當有趣 07/30 21:58
推 joy7658x348: 等著看結果xD 不過感覺是吉不成啦 另外前情提要是什 07/30 22:02
→ joy7658x348: 麼 07/30 22:02
→ pp520: 關鍵在於這張照片的來源 07/30 22:06
→ pp520: 就算給你告成,你要求償多少 ? 0 元 ?你要怎麼舉證你的損失 07/30 22:14
推 amigo30143: 樓上民訴244條第四項+222條二項配合199闡明權。(雖我 07/30 22:18
→ amigo30143: 不支持告版友,但路克說要私了,尊重版友) 07/30 22:18
→ amigo30143: 我是提了編修板規加上站規不可未經同意公開版友的個資 07/30 22:19
→ amigo30143: 走批踢踢的規矩 07/30 22:19
→ amigo30143: 我上面有貼過站規了。但tos板目前是沒有相關罰則。 07/30 22:21
→ longkiss0618: 看個熱鬧 07/30 22:50
噓 WillLiu: 大概就是 保留法律追訴權、憲法跟刑法誰大,這種程度 07/30 22:51
推 a001ou: 看熱鬧跟風推 07/30 23:22
噓 Esolider: 快告 07/30 23:58
噓 angraer: 原po加油,拜託一定要用民法18條裡面的肖像權來告喔 07/31 00:33
噓 daniel50506: amigo在幹嘛 超搶鏡 07/31 01:41
推 benny1216: 吉吉吉吉吉起來 07/31 03:30
噓 az25256058: 無聊 07/31 04:20
推 syulide: 原本還想說tos板沒禁公開他人資料不能桶,原來根本違反 07/31 04:53
→ syulide: 站規啊哈哈哈哈哈 07/31 04:53
推 sunny15: 推Lawlawder的見解也謝謝路克的攻略 07/31 04:57
噓 camebson: 原po笑死 07/31 06:46
→ wscjoe: 覺得很難吉的成,坐等結果 07/31 07:47
噓 simca616: 笑死 記得告輸被洗臉時也要記得po上來 可憐 07/31 08:54
推 lindoghead: 有這麼好笑?隨便公布別人的隱私很棒棒? 07/31 09:20
推 l31929: 小閻王換傲笑也是一隊推到底 也不用看資訊 自我探路就夠 07/31 10:59
→ l31929: 感謝路克想出來的隊伍~ 07/31 10:59
噓 andys86498: 說個笑話 路克談法律 07/31 12:06
→ luke2: 哇 好多新面孔ㄛ 07/31 12:26
噓 bookticket: 說違反站規的根本笑死人 因為真正先違反站規的 是拿別 07/31 12:30
→ bookticket: 人推文當簽名檔的luke2, 做這種違反站規的事不知做了 07/31 12:30
→ bookticket: 多少遍. 07/31 12:30
→ bookticket: 然後說de一直針對luke2的也笑死人 看置底的檢舉區 明 07/31 12:31
→ bookticket: 明明是luke2自己先跑去檢舉針對人的 07/31 12:32
→ bookticket: 更不用提那些散在各篇簽名檔不斷針對曾跟他有吵過架的 07/31 12:32
→ bookticket: 人的簽名檔 07/31 12:32
推 blackwai: ●●推起來,再怎樣都是小倆口的事,關你們屁事噢 07/31 12:33
→ blackwai: 置位哥很氣噢,7pupu 07/31 12:34
→ bookticket: 速直低到拿那種luke2被水桶的陳年老梗來說嘴 果然是 07/31 12:38
→ bookticket: 同一邊的呢 07/31 12:39
推 blackwai: 笑話置位哥談素質 07/31 12:40
推 MoWilliams: 我最喜歡看人吉人了 給你錢快吉 07/31 14:03
推 ghjkl5566: 這篇太威了!戰線一直一直一直的延伸耶,熱鬧推 07/31 14:19
推 angelio: ○_○ 07/31 14:24
推 a001ou: 吉!都吉 07/31 15:04
噓 ice0514: zzz 07/31 15:53
推 wxadsqezc: 吉起來!吉起來! 07/31 16:00
噓 andys86498: 快點吉 晚上請po報案三聯單喔 不然自刪吧 07/31 16:12
噓 TabrisKai: 等起來!! 07/31 16:47
推 angelio: 晚上要看三聯單?原po什麼時候要吉關你屁事XD 還限時咧 07/31 17:39
推 tendertwb: 被吉的都沒說話了,其他人倒是喊燒喊的很開心XDDDD 07/31 18:22
推 Leslie0406: 奇文共賞 朝聖推 07/31 20:22
→ luke2: 我不是有說禮拜四夢魘攻略文會講後續嗎? 湊熱鬧也做點功課 07/31 22:59
→ luke2: 好嗎? 07/31 22:59
推 syulide: 為什麼你限定時間內沒po要自刪?你要檢舉假情報嗎(大笑) 08/01 05:29
→ yeayeayeah: 一個有能力領先寫出多篇tos攻略的人 應不至於不自量力 08/01 09:40
→ yeayeayeah: 去提告 這表示兩人積怨已久所以luke手上還有非本篇文 08/01 09:41
→ yeayeayeah: 章以外的證據 所以只分析這篇文章告不告的成沒啥意義 08/01 09:41
→ yeayeayeah: 說不定寄個存證信函就可以看到有人波文道歉了 08/01 09:42
推 penny2k1: 學不乖 08/01 11:16
噓 CS0000000000: 吉 08/01 13:45
→ TabrisKai: 好喔 08/01 19:43
噓 ghostturtle: 這樣就要告人 還說自己沒有玻璃心...哈哈 有意思~ 08/02 08:26
推 a001ou: 就是今晚了 柯柯 08/02 15:49
→ god11119: 跟風 08/02 18:41
→ ghjkl5566: 還有1個半小時好久喔 08/02 22:36
推 ulinta: 感謝攻略 08/03 11:05
推 fish1024: 感謝攻略 08/05 12:10
推 uar9590: 感謝玻璃 08/05 13:53
推 feisky: 感謝整理,有過有推~ 08/06 19:33
→ swordfishcs: 光的r4一直缺暗就被兩隻一起打死了 08/07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