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cer5738G: 好長 我需要版規改動懶人包 03/23 12:29
推 bluelamb: 肉肉的可以解釋一下改了哪些嗎 03/23 12:31
噓 sakurajoker7: 好長 求肉肉的懶肉包開示 03/23 12:35
→ chooxs: 那個中文網址,BBS無法直接點到;另外,關於大項(一、二 03/23 12:44
→ chooxs: 、三)的罰則,都按照現行版本吧? 03/23 12:44
→ chooxs: 另外,一、j建議寫明,無論本板或轉自站方公告都禁止回文 03/23 12:47
遊戲規章以縮短網址:https://goo.gl/uSvU2A
[項目一]與[項目二]罰則,與現行板規相同,故不列出。[項目三]為補充項目,無罰則。
[項目一、j]:已加註並更新PDF檔案,感謝建議。
更新後文字如下:
非板主請勿偽造板主指令或回應公告文 (含轉錄之站方公告),違者處退文及半年水桶。
噓 ccps9550217: 不覺得X3易受操弄 03/23 12:49
此修正項目為現任板主群討論後的共識。
推 ccps9550217: 另外超貼要不要改成6天內 因為剛好7天你們認定不算超 03/23 12:58
→ ccps9550217: 貼 03/23 12:58
[閒聊]與[問題]文,一人一週內「合計」限發至多2篇
一週 = 7日 = 168 小時,沒有問題。
推 bowwow256: 二、c的第三點是只要推文違規,自請原作者刪除也必罰? 03/23 13:16
→ bowwow256: 但對照違規文章5分內刪除有機會不罰,推文必罰是否過當 03/23 13:16
原板規條文未更動:
違規文章自刪或修文者,自發文起5分鐘內處理者不罰,蓄意違反板規者不在此限。
推文比照辦理,蓄意違規的推文不受5分鐘條款保護,並非「推文必罰」,請勿衍申。
→ bowwow256: 然後一、q改限定為文章,以後推文可以隨意討論版友? 03/23 13:18
推文討論板友情況所在多有,不可能談到一個戳哥、小許就可以達到檢舉標準。
特地開一篇文章討論板友或實況主,才是此更動之主要考量。
推 bowwow256: 最後是X3版主共識是易受操弄,但刪除條件後變成一人檢 03/23 13:21
→ bowwow256: 舉就成立鬧版嗎?這樣門檻降低更容易操弄吧 03/23 13:22
X3才能檢舉鬧板的條件本來就過於主觀,且容易受到風向操弄。
刪除此限制,並非降低檢舉門檻。且鬧板檢舉,也不一定會成立,
濫訴條款存在檢舉規範,互相制衡。
推 bowwow256: 二、c不是我衍伸,而是你的寫法只能這樣解讀 03/23 13:45
→ bowwow256: 你引用的違規文章自刪或修文者,也只寫到文章,除非你 03/23 13:45
→ bowwow256: 有更動把推文納進自刪斟酌不罰裡面 03/23 13:45
→ bowwow256: 不知道這樣寫能不能讓你理解我想表達的意思 03/23 13:46
通常發文後5分鐘內自刪,是誤觸板規受到提醒,例如超貼等規範。所以允許自刪不罰。
反之,發了人身攻擊等鬧板文章,就算是5分鐘內自刪,板規依然會給予裁罰。
推文部分,[項目二、c]規範為:
推文違規者,推文就算已被原作者或板主刪除,仍須依相關板規裁罰。
若自刪推文不違規,就算被檢舉,此板規項目也不會去裁罰。
若推文違規,例如人身攻擊,也不該受到5分鐘內請原po刪除而得到規避。
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在「限時內」言論免責。
推 bowwow256: 發文誤觸板規我們可以稱之為過失,允許不罰沒有問題 03/23 13:55
→ bowwow256: 但推文亦有可能誤觸板規,如貼圖複製錯網址貼上車圖 03/23 13:56
→ bowwow256: 所以你現在變成推文故意和過失都罰,但文章只罰故意 03/23 13:56
→ bowwow256: 建議把違規文章自刪或修文者.那段最後加上推文比照辦理 03/23 13:57
→ bowwow256: 或是把二、c寫清楚,說蓄意犯規者仍裁罰 03/23 13:58
謝謝討論,同意此觀點。已將[項目二、c]規範修訂為:
推文無意違規者,可於5分鐘內再次推文提出刪除請求。
蓄意違規之推文,就算已被原作者或板主刪除,仍須依相關板規裁罰。
PDF檔案同步更新。
推 yyd: 板規改成族群「或團體」->小圈圈條款?== 03/23 14:01
族群或團體,均為是同類字,在此僅將板規敘述註明完整。
推 yyd: 項目三I 何謂重大?根本就是無端擴大版主權限的條款 可悲 03/23 14:03
不是「項目三I」,是「項目三l」(小寫L)
若非重大事件而板主介入判罰,自然會有小組長端的制衡條款,
此項目僅加強板主的主動止亂能力。
未來若覺得板主濫權,與其以「可悲」嘲諷,不如前往站方檢舉。
推 yyd: 你要用這種概括條款半個明確例子都不給,不是濫權是什麼?版 03/23 14:12
→ yyd: 皇還怕人說嗎 03/23 14:12
推 tonyhsie: 一上台就先修小OO保護條款...頗ㄏ 03/23 14:15
推 yyd: 版主您要主動止亂是不是學天安門開個坦克車輾過去比較快 也 03/23 14:18
→ yyd: 不用訂這種概括條款了啦 03/23 14:18
噓 IchijouRaku: 噓小圈圈保護條款,想當版皇可以直接寫進去無妨 03/23 14:20
→ IchijouRaku: 一上台就修版規擴大版主權限,不知道想搞甚麼好怕喔 03/23 14:21
推 yyd: 言論自由是很可貴的 各位版友多想想啊 版主的回應感覺是你不 03/23 14:22
→ yyd: 爽就去找組務啊 03/23 14:22
→ yyd: 我濫權與否組務自有決斷 先桶再說! 03/23 14:23
→ IchijouRaku: 不過X3受操弄也是真的啦,小圈圈會聚眾噓文,反對小 03/23 14:24
→ IchijouRaku: 圈圈的特定族群也有可能聚眾噓版主判決或小圈圈爭議 03/23 14:24
→ IchijouRaku: 人士的文 03/23 14:24
→ yyd: 還有版主不是還在水桶中嗎 為什麼不由其他版主代為發文 03/23 14:24
→ yyd: 還是這個板規修正案其他版主並不同意呢? 03/23 14:24
本修正條文已經三位板主檢視過後,由本人代為發文。
針對:[項目三、l]
本人會將上述討論,帶回去向「提出此一新增項目的板主」進行進一步的討論,
本人目前傾向移除或修訂此一項目,避免濫權疑慮。感謝提出質疑。
{板主更新}
經與提出該板規的板主溝通過後,此一項目修訂如下:
[項目三、l]
任何情節重大事件,如推文已相當混亂,並要求板主出面處理之狀況,
板主可介入並以相關板規處理之。
PDF檔案已同步更新。
噓 IchijouRaku: 是啊,另外兩位版主也同意版主自行認為情節重大就可 03/23 14:26
→ IchijouRaku: 以直接介入喔,說好的言論自由也只是騙票? 03/23 14:26
推 yyd: 有言論自由啊 但你要上訴組務才可以爭取喔 哈哈^^ 03/23 14:27
→ IchijouRaku: 還是這個跟h版主之前說的一樣,是你獨斷專行發出來再 03/23 14:27
→ IchijouRaku: 要另外兩人口徑一致的"版主群共識”呢?嘻嘻 03/23 14:27
→ yyd: 與其討論板規哪裡不對 不如先寫好上訴狀^.< 03/23 14:27
→ IchijouRaku: 言論自由最大化也只是說說嘛,版皇認定就可以直接捅 03/23 14:28
→ yyd: 水桶中的版主可以發文本身就是一種濫權了不是嗎? 03/23 14:28
本人可在執行板務為前提下發文或推文,此為板主群共識,也有諸多往例可循。
→ yyd: 繞過兩名版主自己發板規修正案我想更是把民意當成狗屁 03/23 14:28
再次強調,本板規修正案,已草擬多時。
且板主群均已看過,並各自提出修正意見後統整為此篇文章,由我代為發文。
→ yyd: 要概括條款沒意見,至少給幾個具體例子吧0.0,請讓大家有個合 03/23 14:30
→ yyd: 理具體的規範可以參考好嗎 03/23 14:30
→ piyo0604: 諧音竟然是你出來提公告欸XDDDDDDD 03/23 15:03
→ piyo0604: 會不會覺得臉辣辣的 03/23 15:03
擔任板主前踩過的板規,自然要更謹慎,並檢視板規的完整性。
因此,擔任板主後,任何行為規範也不會得到免責,反而更需要被嚴格看待。
推 piyo0604: 真有高度 我戀愛惹>< 03/23 15:26
推 tonyhsie: 這版的水桶真的是好笑到極點 成皇敗寇 成皇就沒水桶了 03/23 16:25
→ tonyhsie: 難怪板主被稱為板皇 板主群同意 水桶也可以請假出來當皇 03/23 16:27
→ tonyhsie: 請問你作為一個成年人 知識份子 你有接受處罰的自覺嗎? 03/23 16:28
→ tonyhsie: 感覺你被水桶後 根本也無關緊要 賣悲情 繼續選 繼續發文 03/23 16:29
→ tonyhsie: 你的道德標準低到讓你可以坐在板主位置若無其事發文執勤 03/23 16:30
→ tonyhsie: 而無視於自己的水桶身分 真的是毫無下限可言 03/23 16:31
→ tonyhsie: 這個位子 這個權力 真的有重要到寧願讓人看不起也要幹? 03/23 16:32
→ ricky469rick: 蠻好笑的 那為什麼當初不禁止水桶中的人不能選? 03/23 16:57
→ ricky469rick: 選上了才在這邊越想越不對勁 03/23 16:57
→ ricky469rick: 目前看來他除了值勤板務外也沒有其他發文或推文 03/23 16:58
→ ricky469rick: 哪裡有無視水桶身份 03/23 16:59
→ phonya: 認真說 當初我自桶的時候也發了15篇公告 03/23 17:00
→ ricky469rick: 殘暴風雅開示 03/23 17:00
噓 sakurajoker7: 樓上殘暴 03/23 17:00
→ sakurajoker7: 嘖 被插樓了 03/23 17:01
→ phonya: UCCU 03/23 17:02
推 pp45600: 樓上小心 賴群熱烈討論中 03/23 17:04
→ phonya: 其他還沒等到肉懶包先不做評論 我想問一個 會發抽卡文的 03/23 17:05
→ phonya: 人本身就是希望與路人互動 但是現在只開置底還不能不附圖 03/23 17:05
→ phonya: 推文的話 會讓人覺得很空虛吧 還是我們可以照噓歐洲人 不 03/23 17:05
→ phonya: 會被罰 只是你想刪推文的時候就直接刪掉 03/23 17:05
謝謝前板主建議,這部分我再帶回去與另外兩位板主討論後再做修正。
...
三位板主共識的修訂結果如下:
[項目一、d]
* [抽卡]分類帽已移至ToS_Chat板,並有相關規範,請勿在本板發佈[抽卡]文。
* 包含友抽與石抽,均可於本板置底之[XX.X] 版本抽卡集中 + 閒聊區推文。
* 官方送抽、簽到送抽等限時活動,得由板主另開文章,發佈集中分享串。
* 置底抽卡集中串開放閒聊,抽卡文建議附圖,因為不附圖而導致的噓文,需自行承受。
但若有人身攻擊,則受理檢舉。抽卡文集中串中的閒聊推文,若無違規,
板主群傾向輕鬆看待。
* 本看板不再有[抽卡]分類帽,其他分類帽中若以抽卡為主要文體 (由板主判斷),
得由板主將該文轉回作者信箱後刪除,並依情節輕重程度引用此項板規項目處理。
情節重大者將給予退文。
板主說明:修訂並新增此項目規範。
另外,本篇同步新增宣導期條款:
新版板規上路後42日 (整個17.1版本) 為宣導期,
觸犯上述新增或修訂板規之事項,判決從輕。
→ MoWilliams: 版皇這麼快就要改小oo條款了喔 怕.jpg 03/23 17:28
推 azxcsky: 豪爽喔 水桶還可以出來發發文 那要水桶這個制度做什麼 03/23 17:35
※ 編輯: angelio (112.105.38.47), 03/23/2019 17:56:40
→ mydarkfight: 讓競技群高端看不起還蠻容易的其實 03/23 17:53
推 Wunderwear: 版規改這樣很好啊 大家和樂融融 彼此互相尊重 沒有謾 03/23 18:13
→ Wunderwear: 罵 沒有爭吵 沒有誤導 有什麼事都交由板主認定 一起 03/23 18:13
→ Wunderwear: 走向另一個新的篇章 讚 當初選你果然沒錯 這就是我要 03/23 18:13
→ Wunderwear: 的TOS板 BloodTrail 03/23 18:13
推 Wunderwear: @yyd 我們板主就想自己發板務和公告不然你是想怎樣啦 03/23 18:21
→ Wunderwear: 是不會去怪當初為啥水桶還可以參選喔 怪新板主幹嘛 03/23 18:21
推 mphp: 這版版主積弱已久 新人新氣象 硬起來硬起來 03/23 18:25
→ hana0616: 當初如果禁止水桶參選,不知道會被罵的多難聽。 03/23 18:31
推 tonyhsie: 給水桶中的人來制定浸水桶的規則 真的很厲害 03/23 18:49
→ tonyhsie: 還可以自己決定找誰來跟你作伴哦 啾咪~~ 03/23 18:49
→ chooxs: 只能說,有問題疑義還是直接請小組長解釋吧... 03/23 18:55
推 IchijouRaku: ???禁止水桶中的人參選明明就很常見吧,會被罵啥 03/23 19:04
→ IchijouRaku: 真的人參公雞就捅下去,那個諧音還不是都捅了 03/23 19:05
→ IchijouRaku: 早期版主徵選還規定有水桶經歷的人不能選咧,是當年 03/23 19:05
→ IchijouRaku: 為了讓憲哥選拔掉的。 03/23 19:05
推 IchijouRaku: 水桶中管版這事更是發生過好幾次,不懂這時候一直嘴 03/23 19:08
→ IchijouRaku: 水桶中的版主出來發公告是想表示啥。當然可以請別的 03/23 19:08
→ IchijouRaku: 版主發公告啊,那這樣水桶中的版主484擺爛就好,不發 03/23 19:08
→ IchijouRaku: 公告又會被嘴沒做事,辛苦的無給職版主真的很難當欸 03/23 19:08
→ IchijouRaku: 。 03/23 19:08
推 IchijouRaku: 總之要嘴版主修版規的內容是否合理,很OK;但一直嘴 03/23 19:11
→ IchijouRaku: 水桶中的版主出來發公告跟沒水桶一樣,我覺得這很難 03/23 19:11
→ IchijouRaku: 看。 03/23 19:11
噓 IchijouRaku: 最初欽定水桶中可以選版主的是phonya那篇水桶公告講 03/23 19:15
→ IchijouRaku: 的,也不是哪群版友的施壓下說一定要讓天使可以選。 03/23 19:16
→ IchijouRaku: 前版主群確實有可以否決水桶選版主的權利,然而你們 03/23 19:16
→ IchijouRaku: 沒有,怪罪這個新版主上來發公告確實很沒有道理。 03/23 19:16
推 hana0616: 嗯,你說的都對,都是我們的錯,卑微板僕就是應該做好自 03/23 19:38
推 hana0616: 己份內的事,感謝。 03/23 19:38
推 IchijouRaku: 我不知道樓上h版主在回誰@@ 03/23 19:48
→ IchijouRaku: 最初說讓天使可以選的是phonya也不是MHG三版主,水 03/23 19:48
→ IchijouRaku: 桶中的版主可以發板務公告這個行之多年,我上面一串 03/23 19:48
→ IchijouRaku: 嘴的是讓水桶的人參選的phonya前版主和那些批水桶版 03/23 19:48
→ IchijouRaku: 主發公告的人,請h版主勿擅自對號入座。 03/23 19:48
推 IchijouRaku: 對現任版主群選舉結果已經確定了也不能更動啥,如果 03/23 19:51
→ IchijouRaku: 現任版主分工結論是天使要負責發這些公告我也沒意見 03/23 19:51
→ IchijouRaku: 。只要實際板務運行確實有三版主共識,版規修正非天 03/23 19:51
→ IchijouRaku: 使獨斷專行想修就修,那我不覺得制度上有什麼問題, 03/23 19:51
→ IchijouRaku: 剩下就是針對版規內文修正是否合理來討論就好。 03/23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