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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第一次發問 我在11月上台北工作的時候 因為工作還沒開始 就先到北車的南1門外抽煙,抽的是加熱菸 抽完後回北車內環保局的人就來跟我說 我其實根本不知道哪裡禁煙 南1門外面沒有寫禁煙,只有寫不要亂丟煙蒂 https://i.imgur.com/4GjOm3q.png https://i.imgur.com/cWom4ah.png 我看到這個就自然的認為這邊是可以抽的,不要亂丟煙蒂就好 而且南1門口一堆人都坐在那邊抽煙,完全不曉得是禁煙區 只有南2門寫的是禁止吸煙 https://i.imgur.com/CIU13pR.png 但今天想問的是我收到環保局的信了 上面寫我原本是紀錄疑似違反菸害防治法19條 也就是在禁煙區吸煙 不過這是誤植,在信中更正為15條第2項 禁止使用指定菸品 應該就是說加熱菸的部份 (之前查到說是能抽不能賣 看來是連抽都不行) 然後信中說在收到信隔日起7日內可以送意見書 請問這個是什麼,一定要送嗎 是說解釋為什麼我會有加熱菸之類的 還是要說什麼 不太懂 我以為就正常被抓到罰錢而已 平常都是在遠離人群的地方抽煙,第一次被抓到 我現在是就等罰單還是說要寄他說的意見書 我原本在等罰單的時候是打算申訴,因為那邊沒有貼禁止吸煙 但他現在改成我是使用禁止的菸品,那好像跟我是不是在禁煙區吸煙沒關係了 有沒有大大可以跟我說我現在是要做什麼才對 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67.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acco/M.1735650199.A.548.html
stuj9019: 持有也不行 12/31 22:12
tasteritz: 唉,到底是要怎樣…. 01/01 12:17
sorryimdumb: 認賠 現在才申請党證Taiwan 了 01/01 16:30
smile2359630: 現在持有確實也不行,看一下文內是罰你什麼,陳述 01/01 16:53
smile2359630: 意見只是給你反駁的管道 01/01 16:53
tobetwob: 依據菸害防制法,持有沒事,吸食有事,政府繼續卡上市 01/01 17:20
baychi999: 申訴個P連持有也不行好嗎 新聞講多久了== 01/02 10:54
kenlin0105: 有被罰款嗎? 01/03 00:58
zonppp: 抽紙菸反而沒事...叫黃國昌快點修法啦 01/07 17:22
fegat: 等柯建銘把代理搞定 加熱煙就會合法了 01/07 22:38
fegat: 他赚不到 大家都別想抽 01/07 22:38
kwok846: 感覺就是在等某廠商的加熱菸弄好,然後現在在卡其他廠商 01/07 23:19
kwok846: 的加熱菸,一直拖。 01/07 23:19
tony88037: 先禁國家的垃圾政府 01/15 19:22
adaly: 據說環保局無權看身份證? 01/25 06:34
louis7656: 有黨證 持有也沒差 我很幸福 嘻嘻 03/02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