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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此文為手機排版 想請問 因為臨時生了急性病 無法在下禮拜跟團出發 有醫師診斷書 是否仍需要罰款? 此團名額 並不因為兩人不去 而無法成行 因查相關條文 (無提到生病) 罰款為旅費的30% 但業務要求付60% 罰款是否不合理? 找人頂上 仍要付60%違約 亦或是可辦理延期即可? 業務仍然說不行 是否是正確的? 謝謝!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HTC One 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209.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ur-Agency/M.1427788364.A.9E8.html
lin8airwalk: 照合約書走是30% 是否已經開票? 已開票的話 03/31 16:29
lin8airwalk: 還需要付機票款喔! 03/31 16:29
kyowinner: 看起來是開完票了 03/31 16:30
q123456P: 若旅行社支出的費用已超過合約書上的%數,是可向客人收 03/31 19:29
q123456P: 取,但可請旅行社提出相關費用証明,來証明超過的金額。 03/31 19:31
kevinl: 醫生證明沒用 完全不相關 03/31 19:59
sogaboy: 醫生證明 是急性需住院或是隔離觀察 也是沒用嗎? 03/31 21:38
Lutoucar: 不管怎樣的證明都只是"個人因素" 照合約就是賠 03/31 22:07
myhappiness: 如果票都開了 延期也沒有了啦 費用都發生了 04/01 21:03
myhappiness: 飯店也都訂了 認賠吧~~ 04/01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