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mes ( )
看板Tour-Agency
標題[問題] 請問出發前取消賠償金額?
時間Tue May 30 20:04:23 2017
旅伴因個人因素,出發前25天要取消行程
依契約規定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
分之二十。
但旅行社說除旅遊費用,還要賠償機票費,但在契約中似乎沒看到規定,可以幫忙解惑嗎
?
原本是想換人參加,但旅行社說機票已經開了,就真的無法換人了嗎?
再拜託版大幫忙回答了,感謝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78.1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ur-Agency/M.1496145866.A.915.html
推 lispm: 裡面有一條 如實際產生費用高過比例 以實際產生費用為準 05/30 20:17
→ lispm: 接下來暑假 取消費高也是正常的 05/3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