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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簡單說一下題目 乙長年酗酒,但未曾有過酒後性侵的行為發生 某天乙喝酒後,看見以前的老師甲突然色心大發 遂欲性侵甲,然甲奮力抵抗掙脫乙之魔掌逃回家 乙尾隨甲撬開甲家之大門進去,以手指插入甲之性器 甲努力掙脫後跑去警察局報案 試問乙之罪責? 這邊 我想說先寫乙成立強制性交罪 再論乙成立強制性交罪之過失原因自由行為 客觀構成要件比較沒問題 主觀構成要件有點問題~"~ 我寫說: 主觀上乙雖於原因行為時無意性侵甲,惟乙應於喝酒行為當下有將對他人 進行性侵行為有預見可能性,""不得謂其未曾酒後性侵他人,信賴其過往事實而無 性侵他人之預見可能性。"" 之後就是無阻卻違法、阻卻罪責事由。 乙成立強制性交罪之過失之原因自由行為,惟強制性交罪不罰過失, 故乙不成立犯罪。 我主觀構成要件那邊那樣寫應該可以吧 雖然我知道不管怎麼審查乙都不成立強制性交罪,可是這樣子寫比較符合我的法感 可是我不清楚出題老師是要這樣子的答案嗎? 請各位幫我檢查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29.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nsLaw/M.1434816691.A.D46.html ※ 編輯: QWERT301 (36.224.129.55), 06/21/2015 00:12:20 ※ 編輯: QWERT301 (36.224.129.55), 06/21/2015 00:12:46 ※ 編輯: QWERT301 (36.224.129.55), 06/21/2015 00:13:51 ※ 編輯: QWERT301 (36.224.129.55), 06/21/2015 00:14:17 QWERT301:轉錄至看板 Examination 06/21 00:15 QWERT301:轉錄至看板 LAW 06/21 00:16
a125567365: 雖然沒考政大這麼難的學校 但我覺得 要成立故意犯 06/21 00:46
a125567365: 套用生活常規跟判斷可不可惡 甲很可惡 06/21 00:50
a125567365: 且假設如果你平常酒駕 但你都沒撞死人 這樣子來想 06/21 00:51
a125567365: 有錯就請版上各位前輩 糾正 >___< 06/21 00:52
a125567365: 而且原因自由行為不是要在罪責層次ㄇ... 06/21 00:54
※ 編輯: QWERT301 (36.224.129.55), 06/21/2015 01:37:31
ytchenalex: 看你是用例外模式或構成要件模式,前者開結果行為在罪 06/21 01:50
ytchenalex: 責討論,後者開原因行為在構成要件討論。如果出題是許 06/21 01:50
ytchenalex: 老師的話,就用例外模式吧! 06/21 01:50
yungye: 借問,這題能算作兩個行為,前者未遂後者既遂嗎? 06/25 22:00
gamemonkey: 這是什麼東西?手指頭插進去還無罪?讀書讀到「破去」 10/25 03:29
gamemonkey: 台語 10/25 03:29
gamemonkey: 你真的是政大的嗎......... 10/25 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