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lice137651: 別難過 我英文國文作文也爆了QQ 07/09 16:43
推 onamae: 大家都被題目震驚的時候保持冷靜寫題反而比較優勢呢 07/09 16:44
推 sjy0821: 題目是什麼啊?好奇~~ 07/09 16:49
推 winnie30891: 求題目+1 07/09 16:50
推 Qweee: 拍拍,明天加油R 07/09 16:50
推 Joy19961004: 求題目+1 07/09 16:58
→ lofe5206: 國文作文,英文全部 爆啦 07/09 16:58
推 k851229: 刑法第一題問 說出罪行法定原則內涵及衍生原則 07/09 17:01
→ k851229: 第二問 準中止犯的實例題 07/09 17:02
→ k851229: 第三問 原因自由行為不適用減刑 是否妥當 07/09 17:03
推 qoo53895: 第一題最簡單誒。派生原則不會嗎.... 07/09 17:15
→ qoo53895: 第三題評析.... 當然不一定妥當 你要去論述為何要罰過 07/09 17:16
→ qoo53895: 失的原因自由行為(實務)學說很抨擊這點 今年算是不刁 07/09 17:16
→ qoo53895: 難了耶! 07/09 17:16
→ qoo53895: 準中止犯是什麼題目? 07/09 17:16
推 winnie30891: 我覺得不出實例題真的會增加很多難度耶! 謝謝k大! 07/09 17:17
推 qoo53895: 內涵主要就是不讓國家恣用刑罰處罰人民 內涵寫少一點 07/09 17:18
→ qoo53895: 重點在派生四原則 沒考文章題真的就算仁慈了。看103年 07/09 17:18
→ qoo53895: 以前... 07/09 17:18
推 k851229: 甲原本要殺乙,看到乙帶小孩,不忍心嚇到小孩變離開。隔 07/09 17:24
→ k851229: 天甲從乙背後揮刀殺乙,看到乙倒下突然後悔,便電召救護 07/09 17:24
→ k851229: 車,但在救護車到前被路人丙送去醫院,乙撿回一命。事後 07/09 17:24
→ k851229: 發現,就算沒有丙幫,救護車送乙去醫院也可以活命,那甲 07/09 17:24
→ k851229: 要如何處斷? 07/09 17:24
推 buttery161: 拍拍,我完全沒辦法去考更慘QAQ 07/09 17:29
推 qoo53895: 罪責部分 中止 把法條帶出來 說明是未了 然後再看主觀 07/09 17:38
→ qoo53895: 是否有中止意思 停止繼續實施犯罪行為 不用防果 第二 07/09 17:38
→ qoo53895: 天 一樣 但是是既了 先寫不成立26I 再寫一些覺得不妥原 07/09 17:38
→ qoo53895: 因 然後說 故本條第二項即有規定 若犯罪結果不發生非... 07/09 17:38
→ qoo53895: .. 惟行為人已盡...... 亦可 此為準中止犯 重點是競 07/09 17:38
→ qoo53895: 合 不過這題我覺得要講一下為什麼中止犯是不罰的... 07/09 17:38
→ qoo53895: 什麼黃金橋理論 刑事政策理論那些 大概是這樣 應該是李 07/09 17:38
→ qoo53895: 聖傑老師出不然就是陳志輝老師 07/09 17:38
推 qoo53895: 啊 己意中止判斷那邊 要講法蘭克理論喔! 07/09 17:41
推 InHanchiao2: 哇,不愧是政大@@考的頗有水準 07/09 18:09
推 maroondragon: 跨隆謀。。。 07/09 18:42
推 benex0106: 大大26沒有第一項吧 07/09 18:48
推 tp943308: 除了第三題 其他還好吧?都很基本阿 07/09 19:28
→ tp943308: 而且基本內涵的申論題要寫得好 實力題才會寫的多 分數才 07/09 19:30
→ tp943308: 會高啊 07/09 19:30
→ tp943308: 罪刑法定原則算是傳統考題了 07/09 19:31
推 benex0106: 是說罪行法定 東吳 高大都出過 這個我自己看都算是半送 07/09 19:46
→ benex0106: 分了 第二題也是實例題的應用而已 整張考卷的決勝關鍵 07/09 19:46
→ benex0106: 就是第三題吧 我是覺得不難 可惜我沒報台政 國英太爛哈 07/09 19:46
推 qoo53895: 靠北 打錯 是27啦 謝謝B哥提醒 07/09 19:52
推 tp943308: 有買李允成解題書的人應該都看過他很強調罪刑法定就三 07/09 19:54
→ tp943308: 個考點 念熟就差不多了 07/09 19:54
→ Lawbean: 我覺得把基本的寫上就好了,用最保守的寫法反而最安全 07/09 22:46
→ Lawbean: 知道老師有什麼特殊見解然後寫一堆,再丟上釋字不見得是 07/09 22:47
→ Lawbean: 好事,要考大一真的不會太刁難,這不是法研=_= 07/09 22:47
推 tp943308: 樓上轉學考戰神 07/10 02:04
推 AntiPRC: 推法律豆 07/10 02:16
推 pewar: 加油啦 賴桑 07/10 04:01
推 sophia730042: 原po講的是民總吧… 07/15 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