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gg781: 有在主持一系列頻道影片的應該算吧 05/07 14:41
→ egg781: 我投網路紅人算藝人 05/07 14:42
如果只是拍爽的 沒有置入行銷獲利呢
推 Zrola: 有獲得群眾注意,並從中獲益者,都算藝人 05/07 15:00
推 AioTakumi: 4X有名氣 有人氣 也接過低價主持 所以他是藝人? 05/07 23:32
推 AioTakumi: 名人 名嘴跟藝人還是有分別吧 05/07 23:33
推 Zrola: 主持人就中了喔,詳見版規好嗎 05/08 00:45
主持人雖然有中
但是跑廟會相關的主持人 算嗎
還是要以平台來分
→ cobras638: 是曾經有當玩啥小的關主才算 還是只要有當過就算? 05/08 02:42
→ cobras638: 像這個例子是歸在哪? 05/08 02:45
第一句我有點不清楚你的意思是? 可以再詳細說明嗎
這就是我想舉的例子XD 我認為這個就是
(如果用詞讓你們不舒服先抱歉 不是質疑只是想要有個比較清楚的辨別方法)
※ 編輯: sivhd (61.228.179.128), 05/08/2017 09:29:42
→ cobras638: 用詞沒啥不舒服的地方 05/09 01:14
→ cobras638: 所以網路紅人只要當節目的關主 不論幾集都算嗎?? 05/09 01:54
是 因為他也不能算是客串 而是通告藝人的身份了
推 nigiri0586: 我覺得有經紀公司 或是有廠商贊助就算有營利了 05/09 09:59
→ nigiri0586: 可是直播或是攝影MD 大都是單接屬於個人營業性質除外 05/09 10:01
推 nigiri0586: 有經紀公司(如魔鏡,J Team)旗下的 大都是直播主 05/09 10:17
→ nigiri0586: 是拿經紀公司的薪水 有上電玩性質的節目都算藝人了 05/09 10:18
推 egg781: 應該可以把確定的先劃分出來~譬如腎結石~號號之類 05/09 10:18
→ nigiri0586: 有廠商工商的直播主或是Youtuber 都是營利的藝人 05/09 10:21
→ nigiri0586: up 或17 的是直播平台跟女MD簽短約 屬於個人不算藝人 05/09 10:23
→ nigiri0586: 除非是直播平台確定簽長期約的女直播主除外 05/09 10:24
這個我傾向都不是 不管是不是長約短約(只在直播平台的話)
還有看只看廠商有沒有工商還有一個問題
就是部落客/貼圖/插畫創作者好像也有工商
這個就一定不算在演藝圈了
→ cobras638: 要不要我們找那個人給板主看 05/09 19:08
→ cobras638: 然後給板主認定是否為藝人 05/09 19:09
→ cobras638: 這樣版主可以整理出來了 05/09 19:09
可以提出來一起討論啊 有個共識比較好吐嘈
畢竟有時候我也可能有誤判或是標準不一 有個明確的方法規範比較好
目前我的看法是
只要有跨足演藝圈影視歌任一領域 非客串性質 > 算藝人
只跨足網路節目 且擔任主持人 來賓 > 算藝人
網路影片團體有工商 > 不算藝人
網路影片團體個人名義拍戲 > 個人算藝人 (例子:通樂少女那個配角)
只有直播平台 > 不算藝人
直播平台主播跑通告 > 算藝人
知名實況主/網路分享遊戲心得作者/遊戲達人 參加電玩節目 >
很有爭議 難以得知他以分享電玩心得上節目
還是當一個藝人的模式去上節目 這個值得討論 想把他設成例外
參加非關實況之節目 > 算藝人
其實要認定有點困難 有想過想直接像爭議族群大多禁止
但有些妖魔鬼怪我也想吐
※ 編輯: sivhd (111.240.249.151), 05/10/2017 16:30:06
→ cobras638: 說真的 如何界定真的是一個難題 05/11 23:49
→ cobras638: 想到了 那堆夫妻出單曲這個例子是要歸在哪? 05/11 23:55
→ cobras638: 還有 鈕媽 蔦媽 在5/11某報接受採訪這要怎麼界定?? 05/11 23:59
→ pigs26887033: 我覺得只要有簽過經紀公司就算藝人了 05/12 08:07
→ sivhd: 我也認同有公司就算藝人喔 但有些經紀公司真的資料不全QQ 05/12 16:24
→ sivhd: 我會再思考一下 謝謝大家的意見喔 05/12 16:24
→ aizawafff: 我覺得是,有些不是在粉專提到有邀約請聯絡經紀人(或公 05/15 15:23
→ aizawafff: 司)這類嗎 05/15 15:23
推 egg781: 還是用分類[網紅]? 05/15 22:35
→ sivhd: 好的 我會好好考慮一下 感謝提供意見的人 QQ 05/17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