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UMEDloser (和大將廖魯蛇)》之銘言:
: =========================請依格式申訴,否則不處理=====================
: 申訴人: NTUMEDloser
: 被申訴人: hsnuonly
: 不服之判決:
: 3-2. 有下列內容者,初犯水桶1個月,再犯水桶3個月,累犯永久水桶,並得視情況退
: 文
: ,刪文亦追究責任。
: 3-2-e. 蓄意引戰、挑釁、攻擊特定或不特定族群。
: 初犯,水桶一個月
: 事由/經過:
: 在高中版發了篇鼓勵沒上第一志願的人去指考的文章
: 但是被 學長jyan97 曲解成在嘲諷 學測的人
: 中間有許多人對我挑釁,我當然心裡不舒服,可是在言論自由的範圍
: 我都有忍受
: 在被檢舉的幾個裡面
: 噓 cpx117110 : 不懂幹嘛要酸......
: 我回:廢物只會酸人啊 懂?
: 明明就是說 我是廢物 我只會酸人 (當然我沒有要酸 指只是被這樣說我也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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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TUMEDloser : 回完了? 被說中心理畫就中離 XDDDDDDDDDDDDDDDDDDDD 04/11 22:10
: → NTUMEDloser : 真的 沒有你的恥力 怎麼辦 QQQQQQQQQQQQQQQQQQQQQ 04/11 22:13
: 我沒有攻擊別人 就算有 依據版規
: 3-2-f. 直接或間接對「人格」之侮辱、人身攻擊。但出自於善意之言論為因自衛、自辯
: 或
: 保護合法之利益,以及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得減免或不罰。
: (告訴乃論)
: 我也是為了自我防衛才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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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蘋果樹群組長 dreamw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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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維持原判
[判決理由] 該段言語確實涉及辱罵,亦有造成看板秩序紊亂之疑慮
板主依板規處置並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