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Uni-LawServ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acbwanatha (小傑富力士)》之銘言: : =========================請依格式申訴,否則不處理===================== : 申訴人:acbwanatha : 被申訴人:dargon327 : 不服之判決: : 最新一篇的永久水桶。 : 事由/經過: : 如果他說我人身攻擊,這我承認, : 但問題是我只是反擊而已。 : 那位噓文的網友怎麼也沒有被判決呢? : 這就是不公平性之所在, : 這樣子的人能適任板主嗎?我感到懷疑。 : 以下就是原文: : 噓 Maggiepiggy: 大叔 你不覺得你一段時間就來高中板亂很丟臉嗎? 05/27 11:24 PTT 高中(SENIORHIGH)板 板規 V4.1 第五章:執行與申訴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申訴人未依本板板規程序進行申訴,本人依板規拒絕受理。 註:申訴人於判決後寄信問候本人母親,本人判定為不符合一般申訴模式,請群組長裁示 是否有必要作為證據附上。 : 這句話身為一個板主是眼睛長得很大,沒看見嗎? 這樣講話難怪整天被檢舉引戰挑釁:) : 執法不公,很難被信服。 -- https://i.imgur.com/eJDUNZR.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71.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Uni-LawServ/M.1559382829.A.910.html ※ 編輯: dragon327 (114.137.71.114), 06/01/2019 17:5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