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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weetLee (Sweet)》之銘言: : 小弟今年初 在台南市北區買了一小塊地想要蓋房子自住 : 看地的時候 地前面的巷弄有六戶住宅(屋齡約40年) : 巷弄約四米寬 有鋪柏油 有電線杆 有路燈 水溝蓋有區公所標誌 : 屋主和仲介都説那塊地要建房子沒問題 就買了 仲介跟前屋主問題很大,去看看能不能用買賣契約去對抗前屋主吧... : 沒想到找建築師指定建築線的時候 : 都發局竟説前面那條路不是現有巷道 是私有巷道 : 要是那路真的是私人土地 聽説蓋個同意書也才幾萬元 可惜不是 : 那個巷道是員林鎮公所的公有地 : (建築師問都發局説那個要改判為既成巷道的機率很低) : 根據"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要點" : 要蓋指定建築線的同意書 需要付給補償金為該地公告地價的330% : 該公告地價每坪七萬多 該地約27坪公告地價約190萬 : 這樣算起來補償金竟高達六百多萬!!! 該土地之所有權人是「員林鎮公所」,而不是「中華民國」,所以不算是「國有土地」。 因此,補償金應該不是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要點」去計算。 另外,該要點第八點規定: 提供指定袋地建築線,核發建築執照者:按同意通行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之百分之三十 ,加計「申報地價」年息百分之五計算六十年之總金額,一次計收,不得分期繳納,期限 屆滿後不再收取償金。 所以補償金應該不會是你算的「公告地價的330%」 : 昏倒 這根本付不起 我地都沒買那麼貴 : 這根本已經是東區土地的市價了 補償金竟然比市價還高一大截!! 這合理嗎? : 我要是有那個錢我去買東區的土地就好了 : 私人土地補償金只要幾萬塊 國有土地補償金竟然要幾百萬! 還是條道路 : 我這樣是不是這塊土地就等於是報銷 完全沒價值了? : (因為要付出比這塊土地的價格還高的補償金才能建房子) : 有任何方法可以自救嗎? : 當初賣的仲介也不太想要理我們 叫我們自己找民代什麼的 : 可是我找的建築師説這個找民代可能也沒辦法 : 這樣一來我多年的積蓄就泡湯了 : 懇請板上各位高手幫忙提供一下意見 即使可以減少損失的方法也好 : 拜託拜託!! 最後就是台南市為什麼會有彰化縣員林鎮的土地呢?我猜測應該是私人捐贈給政府的。 依據「彰化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 前項所稱現有巷道,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 二、...... 三、...... 四、土地所有權人捐獻土地作為道路使用,經依法完成土地移轉登記為 公有者。 所以這一塊員林鎮的土地極有可能是現有巷道。 綜上,我建議你先發函問台南市政府都發局、彰化縣政府、員林鎮公所三個單位 (1)先簡單說明你遇到的問題 (2)詢問該筆土地是否為私人捐贈給政府的?是否為現有巷道?如果不是現有巷道,那供 袋地指定建築線之補償金應該如何計算? 如果三個單位當中有其中一個認定是現有巷道的話,你就拿著公文開心地去蓋房子吧。 這件事有個結果的話,希望原PO上來分享一下始末,算是讓小弟我增加點實務經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16.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Urban_Plan/M.1434659598.A.7ED.html ※ 編輯: h147951 (220.129.116.103), 06/19/2015 04: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