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samwang (阿彌陀佛呢~~~~)
看板Urban_Plan
標題[發問] 原都更建商,尋找建商合作?
時間Wed Feb 16 17:15:59 2022
地點:台北市萬華區
更新案件進度詳細資料
https://gis.uro.taipei/r_progress_detail.aspx?case_id=10410301
https://gis.uro.taipei/r_progress_detail.aspx?case_id=10410302
前提說明:
01. 和新建設從 2008/10/30 劃定。
官方網站
https://hhcom.com.tw/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s://imgur.com/7FrUv5b
經濟部商業司
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
https://imgur.com/xNwJoWc
02. 合約內容無雙方合約截止日期。
03. 2021年開始,由 住戶 自行發起換建商計畫。
04. 2022年 住戶請 新碩建設 換約接手,
但... 和新建設不肯。
05. S地主 建議:和新建設(出合約) 與 新碩建設(出錢) 合作進行。
問題:
11. 發起換約住戶陸續找 其他住戶,
幫 新碩建設找 住戶重新簽合約,
請問 怎樣簽?
12. 我是不是應該請 發起住戶,
先提供 簽約內容 做審閱?
13. 如何避免 都更完成後,
如果 和新建設 反咬一口?
因為很怕 一頭牛 賣兩次的情況發生,
所以上來請益,
如有欠缺任何說明或文件,
請您告知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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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補充
這次的發起人 (6年級) S小姐,
發給我以下的文件:
https://imgur.com/K2hO09f
https://imgur.com/kPVpUXS
https://imgur.com/FPudm7L
https://imgur.com/fFh5pPm
https://imgur.com/Agij3NB
叫我看完趕快簽字給 新碩建設。
我滿頭問號???
看完這份文件,
我有以下感想 與 心得:
21.
新碩建設 是有錢有經驗的建設公司。
22.
我 與 和新建設 的 萬年合約 沒有廢止,
難道一頭牛真的可賣兩次?
我有新房住 又可以 完全置身事外?
23.
和新建設 本來有 A + B 兩個基地,
但...(如果)新碩建設 接手,
建築基地 是 A + C 兩個基地,
那 B基地 簽署的合約呢?
後續,
我家在 A基地,
會牽扯到 法律問題嗎?
24.
所以我打電話去問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
(02)2781-5696--> 轉台北市萬華區 的承辦人,
承辦人請我先確認文件 『權利變換』 VS 『協議和建』 。
再則,
新碩建設 有無 承接此轉換起造人的經驗?
25.
我又上網去查 『權利變換』 VS 『協議和建』
搜尋結果出現 耕建築 的文章如下:
https://reurl.cc/EpmQdv
而且有諮詢電話:
歡迎撥打諮詢專線-02 6600 3688!
電話撥打過去,
說明原委,
馬上轉給 同事(我猜是律師XD),
我問的問題有下列兩個:
25-1:
萬年合約 可能 自動失效嗎?
--> 不可能。
25-2:
我與和欣建設的舊約未了,
我 再次與 新碩建設簽約 適合嗎?
--> 只能簽訂 意向書,不能簽訂正式合約。
25-3:
(另外 耕建築 提醒要點如下)
a. 只能簽意向書。
b. 要有生效條件。
譬如說:
我 與合欣建設 的 合約失效後,
我對新碩建設的意向書,才開始產生法律效力。
c. 解約條件要明確,譬如截止日期 + 保證金。
譬如說:
請 新碩建設 匯給每位地主 新台幣10萬元 保證金,
並承諾 3 ~ 5 年內,取得建築許可執照,
否則 合約自動作廢 且 地主沒收全額保證,
新碩建設不得有任何異議。
26:
但...
現任發起人 S小姐 02/17 PM 16:00左右 一通電話,
--> 說明 現在 A+C基地 只剩下 我 與 J小姐 未簽。
前發起人 W*C先生 02/17 PM 16:30左右 一通電話,
前發起人 W*C的兒子 使用LINE 傳訊息,
一天三通的連環通知,
叫我一定要儘快聯絡 新碩建設 許副總。
感想:
26-1:
可以請 發起人 或 建設公司提供,
白紙黑字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讓我審閱嗎?
26-2:
請現任發起人 S小姐提供,
A+C基地全部所有權人簽屬的文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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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補充
31.新碩建設對於和欣建設的合約『概括承受』
-->代表 協議合建 的地主權益會縮減 對嗎?
32.和新建設原計畫 A+B,
但新碩建設 擬定 A+C。
33.新碩建設對於C區(210號~220號)地主,尚未簽約。
34.新碩建設同意設立『落日條款』。
35.新碩建設不同意簽約時,一併給予地主履約保證金20萬元。
36.地主僅能簽訂『意向書』,
千萬不可以簽立合約。
37.新碩建設目前與和欣建設尚未達成任何共識。
38.新碩建設 尚未同意保障地主所有的訴訟與法律責任。
39.新碩建設,統一編號:27350351
將以『假權力轉換』+『真協議合建』作為節稅手段。
40.和欣建設,統一編號:80498706
財務狀況不穩,極有可能被
傳玉璽建設,統一編號:54658869 併吞。
https://imgur.com/hCf8ZcJ
11.新碩建設 將落實『信託』制度。
12.新碩建設A+C區域同意比例高達89%,是以假設C區域 100%同意為前提,但是尚未簽約
。
13.根據『S小姐』表示,A區域目前僅剩下 鄭、沈 兩大戶地主尚未同意。
14.新碩建設將以70%地主最差條件 + 20%地主中等條件 + 10%地主最優條件 作為合建預
想。
15.新碩建設將以『未來』政府法令會修改 & 政府(可能)會強制拆除 作為立基點說服地
主。
16.如果地主先簽和新建設,再追加新碩建設,目前看來僅有兩種結:
a.一頭牛賣兩次:地主詐欺罪。
b.一頭牛剝兩層皮:地主權益嚴重受損。
17.請新碩建設開會前,務必提前7天以上提供書面資料。以利了解開會目的與討論主題,
並可以做事前查詢與問題研討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Urban_Plan/M.1645002962.A.21D.html
推 jsn0326: 你應該找律師跟估價師處理吧 02/16 18:18
--> 謝謝 jsn0326大大 的回答。
推 hoogyy: 您好,有私信給您,再麻煩您確認一下,謝謝 05/26 23:45
推 pdaboz: 請問一下身分是更新計畫的申請人嗎?如果不是只是提送單位 06/04 17:32
→ pdaboz: 可以辦理變更吧 06/04 17:32
→ pdaboz: 合約執行費用要給人家就是 06/04 17:32
--> 謝謝 pdaboz大大 的說明。
→ aloness: 發起人沒有法律責任哦,要"代理人" 07/04 16:21
→ aloness: 你們換包商有沒有跟原建商協議解除合約?或是有任何權利 07/04 16:22
→ aloness: 移轉的證明文件(他們這些要先跑完,你們才可以簽) 07/04 16:22
→ aloness: 一屋不會兩賣,相反的原建商是有權來打官司討違約損失 07/04 16:23
→ aloness: 另外是你們自己有沒有明文組織起來,委託特定人士授權代 07/04 16:25
→ aloness: 理議約事情?沒有的話,發起人講什麼都與你無關 07/04 16:25
→ aloness: 就你現在遇到的問題,就是電話都不接,直接講明把該有的 07/04 16:29
→ aloness: 程序全部跑完,該有的說明會,同意書(說全部住戶有簽, 07/04 16:29
→ aloness: 你看到了嗎?),誰是合約代表人? 什麼事都先搞清楚了再 07/04 16:29
→ aloness: 講 07/04 16:29
→ aloness: 甚至是未來的付款程序,責任歸屬,原合約的處理方案,全 07/04 16:30
→ aloness: 部都要有著落 07/04 16:30
--> 謝謝 aloness大大 詳盡的說明 與 提醒。^_^
※ 編輯: newsamwang (159.117.87.180 臺灣), 10/07/2022 14: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