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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前已先行爬文了 臨時有事需要回國 但還是想要做回國前的先行確定 我是在2014年12月13號畢業 在14年的11月已經申請了OPT 目前opt的狀態在pending中(尚未拿到EAD卡) USCIS官網上目前顯示Case Was Received I20上面寫的OPT開始日期是:2015年2月11號 所以我目前需要準備文件如下: OPT的I797收據 + OFFER LETTER(已備妥) + 護照 + VALID F1 + I20半年內的簽名 但我的I20已經在我畢業那天12月13號到期了!? 可是簽名是在11月14號簽的,是半年內的有效簽名 想知道我的I20是否依舊有效,這部份有點不清楚;( 而我打算2月6號出發回國,3月2號回美國繼續找 回美國的時間3月2號已經過了OPT的開始日期 所以當我備妥了上述文件 是不是就能順利入關,板上蠻多人好像都順利通關了 希望自已也能做到 在麻煩板上的各位大大幫我解答 感謝在先了!!!!!! 謝謝大大們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3.175.205.2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22084618.A.E1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