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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需要與大家請教一個J2/H4申請的問題。 我以J1身分在美獲得學位,目前以Academic Training在美工作, DS2019有效至2016年十月,212e兩年返國條款在2015年一月時已獲得USCIS豁免。 2015年二月,老婆以免簽VWP在美國與我結婚, 我們的規劃是,老婆三月申請DS2019,四月在台辦理J2 Visa後回來美國, 維持J2身分,直到轉換H4的條件成立。 我的公司在四月一號會遞出H1b申請,公司律師提出了兩個方案,讓我有些困惑。 A. 四月H1b申請案遞出時,不包含我老婆,而是等到我的H1b申請通過後(假設今年被選中), 再進行J2與H4身分轉換。 以下是我與老婆規畫的時間表: 1. 四月,老婆在台灣申請J2 Visa並返美 2. 九月,我將會有H1b Approval Notice,準備相關文件,讓老婆返台等待轉換簽證 (主要是擔心十月我倆J1/J2身分失效) 3. 十月一號,我將留在美國,J1失效並轉換至H1身分,同時間老婆在台辦理H4 Visa 4. 十月底,老婆以H4 Visa返美 Q1: 請問我們的時間表是否合理? Q2: 若是老婆不回台灣,是否可以在美國進行境內身分轉換? B. 四月時遞出H1b,包含我老婆的身分轉換申請 1. 四月一號,身分轉換申請案遞出時,律師助理指出老婆當日一定要在美國   2. 四月二號,老婆回台灣並申請J2 Visa,四月底返美 2. 十月一號,我倆身分由J1/J2轉換成H1b/H4,無需離美 Q3. 因為我老婆在四月前,還是以免簽在美旅遊,並無J2簽證,     我並不認為身分轉換申請合理,已經向律師助理提出疑問,但是想與大家確認   Q4. 人事室指出,若是我把老婆包括在H1b申請案中,四月一號以後不能離開美國。     若是這樣的話,方案B完全不可行,因為老婆目前還是以免簽留美,     四月底以前一定得離開美國,所以我們只能選擇方案A。 請問我的認知是否正確? 感謝大家提供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7.169.149.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24800779.A.B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