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一下本案的事實。抱歉之前用手機閱讀,有漏看一些重點。
※ 引述《chaimin (小米)》之銘言:
: 我的情形是I539寄出去後,收到I797C
: 上面有我被拒的理由
: 1.支票我填3月底,而他們要求我應該改成寄出申請的當天日期
本來就是要 payable to USCIS ,你開遠期支票就不算 payable
: 2.I539表格我漏掉親筆簽名
: 3.I539第五頁是如果申請者不止ㄧ人的話要填上其他人資料的補充表格,但因為我
: 只有一個人,所以就沒放上第五頁,也因此被視為missing page。
: http://i.imgur.com/4ecUs4q.jpg
: 後面有一張letter,說
: We have rejected your application for the reasons indicated on the
: I-797 Reject Notice.
: You are invited to resubmit your application package after you have
: corrected the reasons for rejection.
1.你犯的錯誤在於申請程序不完備,不過運氣好,那張支票他們多半也沒兌現請
款。程序不完備的部份視同未完成申請,也就是法律上的「自始不存在」這件
申請案。
為了避免有心人士變造那張沒兌現的支票,你最好跟銀行申請止付那張支票。
: 我現在不懂的是,我要resubmit,是原本文件上補齊我的簽名就好,還是我
: 必須重印一份I539?因為他們在每一頁的最底都印上了案號,包括我所附上
: 的所有原始文件(財力證明正本和I-20正本),我不可能再生出新的I20正本阿!
I-20這種東西學校有可能可以幫忙印,只是你已經離校,學校多半不會理你。
: 再來,missing page 那張紙我要拿掉補上缺的第五頁,還是直接在missing page
: 那張紙背後插入缺的第五頁?
: 還有I-797C那張Rejection Notice要不要寄回去給他們???
不用,他們寄過來的東西你不用寄回去。
: 第一次弄I539真的很焦慮,而且我的grace period到今天為止,最快明天再寄出
: 文件不知道算不算out of status了,真得很擔心!!!很急很急
2.UCSIS 以「送達日」為判斷基準,你的 Grace Period 到今天為止今天之內就
必須送達讓他們蓋上收件章才算數,紙本多半來不及。 F-1轉 B-2可以e-file
,如果你今天之內可以把東西生出來的話還是趕得及,不過前提是你 Grace
Period截止日沒算錯。
3.你明天開始 OOS,所以在今天之內沒有完成任何保持身份的動作你明天就必須
離境,不然會有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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