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imin (小米)
看板VISA
標題Re: [北美][F1 ][B1/2][COS ][OOS ] I-539被拒需重新提交
時間Thu Apr 2 06:37:22 2015
但是我今天打去問USCIS
他們說我把原本文件簽一簽再寄回就好
而且我已經有案號了
上網查這個案號 也是顯示要我
Please follow the instructions to resubmit your case.
這樣是不是表示這個案號存在 我還是沿用原案號的?
如果是沿用原案號的話 就表示他們受理了 我就沒有OOS的問題了吧?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釐清一下本案的事實。抱歉之前用手機閱讀,有漏看一些重點。
: ※ 引述《chaimin (小米)》之銘言:
: : 我的情形是I539寄出去後,收到I797C
: : 上面有我被拒的理由
: : 1.支票我填3月底,而他們要求我應該改成寄出申請的當天日期
: 本來就是要 payable to USCIS ,你開遠期支票就不算 payable
: : 2.I539表格我漏掉親筆簽名
: : 3.I539第五頁是如果申請者不止ㄧ人的話要填上其他人資料的補充表格,但因為我
: : 只有一個人,所以就沒放上第五頁,也因此被視為missing page。
: : http://i.imgur.com/4ecUs4q.jpg
: : 後面有一張letter,說
: : We have rejected your application for the reasons indicated on the
: : I-797 Reject Notice.
: : You are invited to resubmit your application package after you have
: : corrected the reasons for rejection.
: 1.你犯的錯誤在於申請程序不完備,不過運氣好,那張支票他們多半也沒兌現請
: 款。程序不完備的部份視同未完成申請,也就是法律上的「自始不存在」這件
: 申請案。
: 為了避免有心人士變造那張沒兌現的支票,你最好跟銀行申請止付那張支票。
: : 我現在不懂的是,我要resubmit,是原本文件上補齊我的簽名就好,還是我
: : 必須重印一份I539?因為他們在每一頁的最底都印上了案號,包括我所附上
: : 的所有原始文件(財力證明正本和I-20正本),我不可能再生出新的I20正本阿!
: I-20這種東西學校有可能可以幫忙印,只是你已經離校,學校多半不會理你。
: : 再來,missing page 那張紙我要拿掉補上缺的第五頁,還是直接在missing page
: : 那張紙背後插入缺的第五頁?
: : 還有I-797C那張Rejection Notice要不要寄回去給他們???
: 不用,他們寄過來的東西你不用寄回去。
: : 第一次弄I539真的很焦慮,而且我的grace period到今天為止,最快明天再寄出
: : 文件不知道算不算out of status了,真得很擔心!!!很急很急
: 2.UCSIS 以「送達日」為判斷基準,你的 Grace Period 到今天為止今天之內就
: 必須送達讓他們蓋上收件章才算數,紙本多半來不及。 F-1轉 B-2可以e-file
: ,如果你今天之內可以把東西生出來的話還是趕得及,不過前提是你 Grace
: Period截止日沒算錯。
: 3.你明天開始 OOS,所以在今天之內沒有完成任何保持身份的動作你明天就必須
: 離境,不然會有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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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hris: 對,這種情形有可能被視為補件,所以趕快補一補寄回去 04/02 06:44
→ chaimin: 已經寄出去了 不過我把支票改開成3/19(填表日期)不知OK否 04/02 10:05
推 IMPOSSIBLEr: 不知道為什麼你喜歡隨便寫支票日期,支票日期就開你 04/03 06:10
→ IMPOSSIBLEr: 簽支票當天的日期吧~~ 04/03 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