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版上各位神人~
由於配偶家中臨時有事需要在6月中回台一趟,但是我的OPT是在6月19日過期,
因為還不知道今年H1B有沒有抽中,如果沒抽中的話,在申請完OPT extension後,
配偶勢必要拿新的I-20入境,所以我要把新的I-20郵寄回台灣對嗎??
另外,假設有抽中H1B的話,配偶應該拿什麼簽證入境呢??(律師在送出我的H1B時,也順便送
配偶的change of status to H4)
先感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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