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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先前所述, 小弟的結婚時間為5/12, 在填寫DS-160時因預期面試會在婚期之前,所以婚姻狀態填寫為未婚。 今天準備預約面試時,發現目前面試時間均得排在5/12之後了。 目前尚未完成面試預約,想請問, 各位先進是建議重新填寫DS-160,還是面試時直接向對方表明已婚身份? 目前尚未預約面試, 簽證費用已繳付, SEVIS費用已繳付。 ※ 引述《yoyoibu (yoyoibu)》之銘言: : 第一次發文,如有疏漏請多包容。 : 小弟預計於六月中以F-1身份赴美求學, : 赴美之前預計於5/12與女友登記結婚。 : 赴美之後預計於12月上下幫女友申請F-2身份赴美。 : 在申請AIT面試,填寫DS-160時遇到一個問題。 : 關於婚姻狀況的部分, : 因為顧及預約面試時間可能在結婚日期之前,可能無法提供結婚證書, : 所以在婚姻狀況欄位內填寫未婚。 : 因DS-160寄出之後就無法修改。 : (因為目前還未去繳費,無法確定面試時間) : 想請問假如最後面試時間是排在結婚(5/12)之後, : 在未來申請F-2時是否會有任何問題? : 還是無論如何,到時在美申請女友F-2身份所需的I-20時, : 只要提供結婚證書,並不會去詳究這個時間序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28.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30797480.A.785.html
cassine: 直接表明即可,F-1簽證是否已婚不是重點 05/06 01:24
yoyoibu: 謝謝,第一次申請有點過度緊張。 05/06 01:38